磋商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1.磋商说明
1.1供应商必须对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响应,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磋商无效。
1.2磋商报价应包括承包费用、检验费、保险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2.报价说明
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为招标最低限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低于此额度。否则,磋商无效。
3.商务要求
3.1.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期为3年,即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试用期,待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校方不再续签合同。具体要求以签订合同为准。
3.2.服务地点: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3.3服务内容:采购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部一楼生活超市经营。
3.4租金:经评估超市每年租金为98000元,具体金额以合同为准。
一、经营范围及卫生要求
1.经营范围
(1)投标方经营范围是:食品饮料、日用生活品、包装零食、水果等,不得向学生售卖烟、酒,不得向学生出售真空包装的熟食肉类食品。所经营商品必须有质量保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商品。本文件中,未明确的经营项目和商品种类需经甲方审批后方可经销。
(2)投标方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所允许范围经营,不得出门经营(临时性活动需经批准),不得经营饭菜等食堂项目,不得现场制作任何食品和饮料。
(3)未经甲方同意,投标方不得擅自改变校园超市的用途及室内建筑结构现状;不得将校园超市自行转租给第三方或划块分包经营。
2.卫生要求
(1)投标方所有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2)投标方要保持经营场所内部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投标方负责超市内保洁、垃圾清运,产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二、服务内容
1、投标方在超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招标方有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方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招标方和国家市场监管及食品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校园超市人员按实际需求来定,未取得健康证不得进入工作岗位。投标方人员住校内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未经招标方许可不准留宿外人。投标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自行承担。
2、投标方须按招标方作息时间营业,遵守招标方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招标方教学和办公秩序。晚间营业不得超过熄灯时间,校园超市实行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并自觉接受招标方物价监督。
3、投标方承担超市所有水、电、气费用;
4、投标方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水电气管线。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投标方必须接受招标方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招标方的整改意见;
5、投标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费税;
6、在经营超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7、服从学校其它的管理规定;
8、为保证承包方具有履约赔付能力,履约保证不少于中标价的10%。
9、考核:甲方每月依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标准与要求对超市经营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与考核,一项不达标扣除1分,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结果,即: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月考核2次以上不合格(包含2次),甲方可直接终止合同。
三、服务承诺
1、投标方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法人为超市第一责任人)与招标方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投标方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承包方自负。
4.所有出售商品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相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