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2022年耕地卫片图斑核查举证工作
二、技术要求
1、工作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2号)【项号1】
2、《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2021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2)17号;【项号2】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2号;【项号3】
4、《关于印发宁德市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自然资(2022)327号;【项号4】
5、《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56号。【项号5】
二、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下发耕地卫片图斑,在国土调查云系统和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上完成2022年度耕地卫片图斑核查举证工作及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的填报工作。【项号6】
2、结合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对2022年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流出问题和整改到位情况,在变更调查成果确认之前做好核实举证,确保调查核实数据科学、合理、真实、准确。【项号7】
3、根据国家下发耕地卫片图斑,在国土调查云系统和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上完成2022年度耕地卫片图斑核查举证工作及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的填报工作。【项号8】
三、成果组成
1、按自然资源部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要求完成外业核查举证及系统填报工作。【项号9】
2、按要求提供相关表格数据,具体以自然资源部及省厅要求为准。【项号10】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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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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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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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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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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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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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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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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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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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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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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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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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厅的规范要求按时保质提交合格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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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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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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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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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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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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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次1,说明:按省厅要求提交省市核查汇总,并按核查意见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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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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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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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在合同签定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完成系统填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提交经省厅审核通过(年度变更审核未被退回)的全套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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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要求:
无
四、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