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需求
1、项目概括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省级共同富裕重大问题研究是全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武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共同富裕工作,出台《武义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并系统部署省级共同富裕重大问题研究创建等工作。根据省委社建委要求,省级共同富裕重大问题研究应具备四方面特质:一是要具有共富;二是要突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三是要突出小切口大牵引,探索普遍性经验;四是要坚持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鉴于此,对武义深入开展调研,找准共同富裕重大问题研究方向,并系统架构重大问题研究内容,对于共同富裕重大问题研究创建至关重要。
2、主要工作内容
对武义县共同富裕工作基础进行系统调研,评估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实施成效,分析共富工作优势长板和短板问题,对照全省共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要求,谋划申报共同富裕重大问题研究的重点方向,做好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做好重大问题研究的报告。
3、工作目标(重点破解问题)
(1)文化服务供需不匹配。新型城镇化推进下,农村常住人口中老人、妇女、儿童占比提高,对文化的需求更加多元化、高品质。但当前文化下乡供给主体单一,对群众文化需求变化掌握不及时,造成“群众想要的送不到,送的群众不想要”。
(2)群众文化热情不彰显。文化活动开展重“送”轻“种”现象普遍,群众多为被动接受,参与性不强。农村群众参与文化创作和表演的热情高涨,但接受文化培训机会少、演出机会少,文化热情和潜在才能无法充分激发。
(3)文化服务供给不均衡。文化下乡倾向将活动安排在一些县城或近郊村以及经济发展镇村,同时偏远山区居民、新居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文化服务供给偏少,公平享受优质文化服务权益保障不足。
(4)文化资源整合不高效。文化服务供给主要由宣传、文旅部门牵头,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等参与度不高。基层文艺人才趋于老龄化,高层次人才少。群众性文化活动经费主要以财政支出为主,来源单一、规模有限,限制了文化服务活动频率和质量。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研究工作经历,有极强的从业经验,具有专业市场同类项目市场分析能力和研究经验,调研经验、实操经验;具备主持完成同类项目经验,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团队成员应涵盖经济、城乡规划、社会学等专业,满足项目需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相关证件。
5、项目成果要求
(1)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的相关标准。
(2)成果构成:成果应充分表达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文本、相关文件附件等。
(3)提交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装订成册(电子文件除外)。
(4)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
(5)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完整地提供8套最终成果,电子成果1套。若采购人要求对资料的数量进行补充时,中标人须予以服从,并按要求补充,补充数量涉及的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只能按基本印刷成本收取,不得额外增加其它费用。
(6)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有。
(7)采购人引用供应商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8)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供应商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9)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中标供应商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服务期:2023年8月底前完成省级共同富裕重大问题研究方案。
7、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金额的40%,第二期:共同富裕重大问题相关研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期:共同富裕重大问题研究创建方案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
注: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于一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税费:本服务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