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在市区府前广场,玉台山广场,善美广场,海滨大道绿化带,埔边高速口,长沙湾高速口等主要路口和重要节点进行时花种植,通过花境、花带、花箱种植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为市民营造赏心悦目的绿化景观效果。
采购包1(2023年市区主要路口及重要节点时花种植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一年。(自本项目正式交付乙方养护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甲方按实际完成量向乙方支付上两个月服务费用结算额的97%。剩余服务费用于养护期满后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完成支付。 2.中标供应商须及时报送项目结算资料,并严格控制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发货,将花卉运输及卸载到指定场地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对花卉种植、摆放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作出书面确认。因采购人需要变更交货时间及数量的,需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 3.花卉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花卉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花卉的有效证据。若造成迟延供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迟延供货的法律责任。 4.如果花卉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花卉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成功完成。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花卉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花卉的有效证据。 5.如在验收过程中,出现需要协调的时候,由采购人组织的协调小组进行协调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要求,1.承包方式: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及图纸、现场踏勘情况、使用材料说明及资料、工程性质、工程特点,由成交供应商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相关图纸包干、采购文件规定的费用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2.其他要求: 1)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材料清单数量及本次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测量、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方案。 3.项目实施期间用水、用电必须由中标供应商依规自行解决。 4.在项目进行中,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保护场内的各种管线和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采购人,并由损坏单位承担损失和修复费用; 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若与国家或行业规定不符合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要求为准。 5.结算要求:报价文件包含报价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报价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采购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即中标价为合同价。若工程结算时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含主材的变更),须经过采购人相关部门认可后,以预算审核综合单价,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6.材料:采购供应的材料,其规格及质量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3年市区主要路口及重要节点时花种植项目 |
项 |
1.00 |
2,460,000.00 |
2,46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市区主要路口及重要节点时花种植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一、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要求 1.时花要求长势健壮、无病虫害、叶片茂盛,枝条均匀、花色鲜艳、根系丰满,且与有关图谱相符。 2.绿地清理:原种植区域不健康的地被、灌木、杂树需进行清除,土壤改良;种植区土壤如不符合要求,必须更换种植土或进行土壤改良。 3.花卉苗木要求,花卉品种必须适应当地气候条件,并根据不同季度选择花卉品种;苗木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4.本项目所有苗木必须采用容器苗(袋苗或盆苗),所以苗木必须健康。 5.种植的品种、规格、位置应严格按设计施工,种植要求:应按设计密度品字形种植,确保覆盖地表,且边缘轮廓线上的种植密度应大于设计密度。 6.为了保证种植效果,种植土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土壤化验,含有害物质及杂物的土壤必须清除,对不合格土壤,采取相应改良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达到植物生长条件。 7.用地初步平整以后,挖除凸出部分的种植土,填平低洼处的绿化场地,使场地满足排水需要,按照排水的需要,种植土一定要达到植物种植的平整度。 8.中标供应商运送到现场的时花,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完成种植与管养工作。送到现场的时花必须当天完成种植。 9.凡是遇有建筑、市政、绿化的综合工程时,同时施工。为了避免绿地遭到损失,应在建筑、市政及地下管线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绿化栽植。 10.养护要求 10.1 绿化养护期按工程量清单详细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0.2 养护期内保证时花株型基本完整,开花时覆盖率达到 80%以上。 10.3 淋水: (1)按照植物生长情况,适时淋水,均匀全面,不能有漏洒现象。保证土壤湿润,植物长势旺盛,无土壤板结、植株缺水等影响生长的情况。 (2)合理排水,严禁出现花坛、草坪等有坑洼积水,影响植物生长。 10.4 除草除杂无杂草杂物、无砂石淤泥、无青苔积水、无死株缺株,草坪表面积水在雨后 24 小时内排清。草坪生长不能超过路基边沿,草坪内杂草每平方米不超过 5 株。 10.5 修剪及时剪除开放后的残花、黄叶、断枝。 10.6 施肥:根据薄肥勤施的原则,保证足量施肥。 10.7 防治病虫害:根据季节以及植株品种确定防治药品,以防治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害能力。出现病虫害后,需及时处理。 10.8 补缺与更换: (1)养护期内,时花有缺失、被采摘或其它因素所造成的损坏和缺失,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补缺更换种植。 (2)养护期间,受病害、菌害或虫害等导致枝叶腐烂、叶片缺失或枯死的,中标供应商对受损的植物须及时进行处理,对枯死部分须及时换好。 (3)绿化如需补植、改植,须于 2 天内完成。 10.9 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绿化垃圾,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补植缺株、清除断枝、残花、落叶和垃圾,使绿 化景观尽快恢复。 10.10 中标供应商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改善工作。 10.11 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各项迎检工作,保障管养标准、环境保洁等内容符合检查要求;做好重要节日和政府重大活动的绿化环境强化维护工作。 10.12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T 581-2009),《园林植物筛选通用技术要求》(CJT512-2017),《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1),《园林行业职业技能标准》(CJJT 237-2016),《绿化种植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11T 1013-2014)(北京市标准供参考)等相关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要求。 10.13 中标供应商用于养护作业项目所需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 11.服务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负责组建一支绿化养护队伍,队伍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现场主管1人,绿化工及巡查人员等养护工人不少于8人。 12.中标供应商提供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车辆、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考核要求 1.花卉布置未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期延迟,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款5000元整。因服务期延迟1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花卉布置期间违反安全生产、夜间施工规范和要求的一次扣除进度款5000元整。 3.养护期间出现苗木枯死、缺株、病虫害、密度不够、裸露黄土等影响正常景观效果的,经采购人督促但二天内未整改合格的,扣减合同款5000元整。因同一问题处罚达到3次(含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因备苗不足、苗木质量差、优良品种较少等情况导致未能保障较好景观效果,情况严重的,采购人一次性扣除本次换花布置合同款。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