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包件一: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线上报名,筛选重点企业
通过相关业界平台发布线上报名宣传,经过后台筛选的企业,视为报名成功。部分知名企业(业务经营范围不低于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重点对接邀请。
2.资源对接,收集确认合作需求
根据报名企业合作需求,安排相符合的本地项目资源方(区市县项目/重点企业)精准对接,协调跟进双方的需求,并做好收集反馈。
3.实地考察,精准匹配考察专线
按照报名企业与项目资源方双向合作需求,筛选拟定实地考察专线(音乐产业园区、重点演艺场馆、重点品牌企业等,若在其他城市举办则根据实际调整),进行项目现场考察。
4.推介洽谈,合作项目交流对接
针对报名企业与项目资源方的合作需求开展招商推介会,推介成都音乐资源的同时,深入探讨交流合作项目落实开展的相关事项。
(二)活动场次及形式要求
活动场次 |
形式内容 |
第一场(拟成都) |
线上渠道平台征集招募音乐产业链相关企业机构 |
线下筛选邀约重点企业来蓉实地考察①报名筛选30个重点企业拟落地成都的合作需求项目;②邀约现已和本地项目资源方达成合作意向待签约的项目 |
|
招商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根据代签约项目实际确定) |
|
事后报道宣传 |
|
第二场 |
线上渠道平台征集招募音乐产业链相关企业机构 |
(拟省外) |
线下成都音乐产业主题招商推介会(规模超200人次) |
省外重点企业实地考察 |
|
事后报道宣传 |
|
备注: 1. 第一场拟定省内成都场,第二场拟定省外。 2. 活动具体情况以现场执行为准。 |
(三)参加人员:
1.供应商邀请各区(市)县及本地重点音乐园区、小镇、场馆、重点音乐企业等。供应商邀请全国重点音乐产业机构、企业每次不少于30家(邀请业务经营范围不低于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或机构)。
(四)宣传平台:
1.每次招商推介活动需在凤凰网、人民网、搜狐、网易、百度、红星新闻、成都商报及音乐产业业界平台等众多线上线下媒体宣推。
(五)内容要求:
序号 |
类别 |
主要项目 |
主要依据 |
1 |
组织报名 |
组织招商推介活动报名,筛选并邀请不低于30家音乐行业龙头和重点企业参与。 |
重点专业平台线上报名通道搭建,报名筛选组织、重点龙头企业和重要嘉宾邀请等服务。 |
2 |
资源对接 |
收集企业意向合作项目等,精心策划,安排相符合的本地资源方精准对接,协调跟进项目进度,做好收集反馈。 |
收集意向企业项目信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前期了解,并推选本地资源做前期对接,特别重要的可前往实地了解对接。 |
3 |
实地考察 |
筹划制定实地考察线路(含音乐产业园区、小镇、场馆及品牌企业,可多条线路),组织考察和有关衔接接洽等服务。 |
组织车辆、衔接接待、线路安排,重要嘉宾邀请及接待。 |
4 |
宣传推广 |
活动线上线下宣传 |
线上线下专业媒体和音乐平台宣传推广,包括会期及招商会前后宣推等。 |
5 |
数据采集 |
数据采集 |
录像、录音与信息整理等。 |
6 |
设计 |
主题背景板、宣传册、横幅等相关物料设计 |
宣传手册、主题背景、氛围等设计。 |
7 |
印刷制作 |
宣传板喷绘、易拉宝、横幅、手册、过程文件的打印装订、手提袋、推介视频等制作 |
宣传板喷绘、易拉宝、横幅、宣传手册、套装袋及相关会务材料等印制,音乐影视宣传推介视频制作。 |
8 |
会场搭建 |
会场搭建及现场氛围布置 |
会场舞台搭建及LED、灯光音响,氛围营造等。 |
9 |
场地租赁 |
招商推介会场地租赁 |
活动期间主会场、洽谈区及嘉宾室等。 |
10 |
人工差旅、食宿及劳务 |
活动会场工作人员劳务 |
会场相关工作人员的前期筹备及现场执行交通、食宿及劳务费用。 |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2023年7—11月(举办两场,可结合有关重要活动举办,具体时间待定,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成都市及四川省外(具体地点待定,以合同签订为准。)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在供应商提供项目具体的执行方案并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
2)本项目全部验收完成后,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履约验收:
①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②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服务完成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③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⑦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供应商在验收时须出具符合财政要求的绩效报告,同时须至少提供过程流程报告。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返还条件保持一致;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包件二: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制作投放推广视频。梳理城市音乐资源、品牌等素材,结合投放点位实际,浓缩策划制作适宜户外大屏投放招商推广视频,用于户外大屏等投放。
2.投放城市及点位。结合音乐产业发展实际,突出针对性,今年主要选择发展较好的重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投放,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城市投放;投放点位均为城市人流较大的主干道、商业区等大型户外屏(基本为城市大型商业户外屏);投放频率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城市不少于14天/30次/天/屏,大陆重点城市不少于14天/60次/天/屏)。
具体如下:
大陆地区城市 |
||||||
拟选择城市 |
拟选择区域 |
要求 |
LED屏面积要求 |
|||
北京市 |
不少于3个区域 |
繁华商业区,不少于3块大屏 |
100㎡-700㎡ |
|||
上海市 |
不少于4个区域 |
繁华商业区,不少于4块大屏 |
100㎡-700㎡ |
|||
广州市 |
不少于4个区域 |
繁华商业区,不少于4块大屏 |
100㎡-700㎡ |
|||
深圳市 |
不少于4个区域 |
繁华商业区,不少于4块大屏 |
100㎡-700㎡ |
|||
港澳台及海外城市 |
||||||
拟选择城市 |
拟选择区域 |
要求 |
LED屏面积要求 |
|||
港澳台城市 |
不少于2个区域 |
繁华商业区,不少于2块大屏 |
100㎡-700㎡ |
|||
海外城市 |
不少于1个区域 |
繁华商业区,不少于1块大屏 |
100㎡-700㎡ |
3.院线映前视频广告。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点城市选择不少于8家人流量大的电影院进行视频投放,投放频率不少于7天/20次/天/屏。
4.配套媒体宣传。结合户外大屏招商推广工作,配套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杂志、网络平台、新媒体等推广报道成都音乐产业重要政策、活动或事件新闻不少于4篇次。
★5.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户外屏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2023年7月—11月(拟集中一期或分两期投放推广),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国内一、二线城市、港澳台及海外重点城市具体服务地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在供应商提供项目具体的执行方案并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
2)本项目全部验收完成后,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验收:
①履约验收主体: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②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服务完成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③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④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⑤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⑥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⑦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供应商在验收时须出具符合财政要求的绩效报告,同时须至少提供过程流程报告。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返还条件保持一致;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