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贵州省 2023 年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及省级节水载体评估项目 |
项 |
1 |
技术路线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考察、听取汇报、质疑答疑、专家咨询、总结评估,最 终经专家组评议,形成 技术评估意见。 |
满足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 文件要求 |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必要性
水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其承载空间决定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空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及节水载体创建是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手段,更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资源刚性约束、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各级涉水考核指标组成中,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载体创建分值占比逐年增加,全社会节约用水已成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需要。
习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 为治水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后,随着《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陆续印发,均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了明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在 2021 年联合印发的《“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国节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其中提到“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 2025 年,北方 60%以上、南方 40% 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要达到节水型社会的标准”;同年,水利部印发的《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的指导意见》,对节水相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水利部印发的《县域
贵州省 2023 年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及省级节水载体评估项目采购文件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对新阶段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更规范实行动态管理。《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设节水型社会,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全面开展工业节水行动,严格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着力推进城镇节水降损,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由省政府批复同意的《贵州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提出“到 2025 年,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率达到 45%”的目标,同时规划建成 100 个节水型企业,60%省属事业单位、50%市县级机关单位、30%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力争培育一批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工业企业。在 2023 年度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将“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要求深入开展国家节水行动。以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重点,持续推动全社会节水,深入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可见,我省节水工作任重道远。
截至 2022 年底,我省根据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 号)以及《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2]431 号)等系列节水载体评估文件,46 个县(区)先后完成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其中 35 个已通过水利部复核认定;700 余个载体达到省级节水载体创建标准,但节水载体数量与国内先进省份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也还应继续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加上动态复核管理的提质巩固需要,节水工作存在一定的短板。为持续推进并提质巩固我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以及节水载体相关工作,顺利完成节水工作各项考核指标,通过评估对节水型社会创建县(区)以及各节水载体进行技术指导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质量把关,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载体技术评估十分必要。
(二)主要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贵州省 2023 年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及省级节水载体评估项目采购文件
《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1〕1516 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1〕
379 号)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水资〔2017〕17 号文件)
《贵州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
《贵州省水利厅转发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水资〔2017〕3 号)
贵州省水利厅转发〈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水资(2017)3 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
13 号)
《省水利厅关于转发<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水资〔2015〕21 号)
《省水利厅 省教育厅 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黔水资〔2015〕1 号)
《省水利厅 省经信委 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黔水资〔2015〕2 号)
《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水资(2014)7 号)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24789-200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8284-2012 节水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GB/T 7119-2018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 26923-2011 节水型企业纺织染整行业》
《GB/T 26924-2011 节水型企业钢铁行业》
《GB/T 26925-2011 节水型企业火力发电行业》
《GB/T 26926-2011 节水型企业石油炼制行业》
《GB/T 26927-2011 节水型企业造纸行业》
《GB/T 32164-2015 节水型企业乙烯行业》
《GB/T 32165-2015 节水型企业味精行业》
《GB/T 33232-2016 节水型企业氧化铝行业》
《GB/T 33233-2016 节水型企业电解铝行业》
《GB/T 34608-2017 节水型企业铁矿采选行业》
《GB/T 34610-2017 节水型企业炼焦行业》
《GB/T 35576-2017 节水型企业啤酒行业》
《GB/T 37271-2018 节水型企业氯碱行业》
《GB/T 37759-2019 节水型企业现代煤化工行业》
《GB/T 37832-2019 节水型企业化纤长丝织造行业》
《SL 368-2006 再生水水质标准》
《CJJ92-2016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
《DB52/T725-2019 用水定额》
《T/CHES 32-2019 节水型高校评价标准》
《T/GZWEAC03-2021 贵州省节水型标杆公共机构评价标准》
《T/GZWEAC04-2021 贵州省节水型标杆企业评价标准》
《T/GZWEAC05-2021 贵州省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
《T/GZWEAC06-2021 贵州省节水型农业示范园区评价标准》
(三)主要工作内容
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和节水载体(含复检)进行技术评估,具体如下:
(1)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预计申报县(区)11 个,根据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开展评估工作,评估分数85 分以上(含85 分)县(区)进行公示并报水利部备案。
(2)省级节水载体:包含公共机构、企业、小区、学校四种类型,预计申报载体100 个, 按照节水载体评估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开展技术评估,并提出满足节水载体要求的单位清单供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3)复检:对满足复检条件的县域进行技术评估,预计完成7 个县(区)复检;对满足复检条件的省级节水型载体进行技术评估,预计完成10 余个节水载体复检。
(4)节水型标杆:国家及省级节水行动方案指标,预计申报载体12 个,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技术评估,并提出标杆载体名单供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5)节水型灌区(农业示范区):国家及省级节水行动方案指标,预计申报载体5 个,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技术评估,并提出标杆载体名单供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6)节水型高校:国家及省级节水行动方案指标,预计申报载体10 个,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技术评估,并提出标杆载体名单供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