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特别说明:
1.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
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标明。
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
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1) 标准与规范
1、《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格》WS/T 367-2012
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2012
3、《医院卫生消毒标准》 GB 15982-2012
4、《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WS 394-2012
5、《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
5、《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 511-2016
6、《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WS/T648-2019
(2)货物清单及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
招标规格 |
一 |
★风机盘管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 556台 |
1 |
电源: 220V/50Hz,绝缘等级:B级 |
2 |
工作功率:在净化消毒800m3/h风量时等离子体反应器最大能耗≤6W/h |
3 |
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85% |
4 |
净化消毒方法:等离子体 |
▲5 |
等离子体电子密度值:2.3(±0.7)×109c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
等离子体反应器为纯钛板齿状正电极,不锈钢板负极(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7 |
净化消毒方式: 循环风 |
8 |
净化消毒风量:≥800m3/h |
9 |
适用体积:≥80m3 |
10 |
工作时臭氧量:应符合国家《国家室内空气标准》在工作时空气中的臭氧量≤0.10mg/m3 |
11 |
消毒指标:消毒器工作60分钟应达到卫生部《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菌落总数:Ⅱ类环境≤4cfu/(15min·直径9cm平皿),Ⅲ类环境≤4cfu/(5min·直径9cm平皿)(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2 |
净化指标: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苯去除率:≥95%、甲苯去除率:≥95%、二甲苯去除率:≥95%、甲醛去除率:≥80%(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3 |
电气安全性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1.6 应符合GB 9706.1《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4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4.2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不采用复合式的等离子体技术。 |
15 |
风阻力:在1000m3/h时,风阻≤5pa |
16 |
初效过滤网清洗提示功能,清洗滤网或检修时,有自动断电安全装置。 |
17 |
净化消毒器和风机出现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提示并有自动关机功能,同时不能影响空调系统的使用。 |
18 |
每天有多个可随意设置的工作时段,自动开、关机,循环运行且掉电记忆。工作时间累计记忆功能。净化消毒器可和空调室内风机联动工作和不用空调时消毒器可自动启动空调室内机风机工作进行净化消毒。 |
19 |
空气消毒器与空调室内机联动控制工作的空调要求:空调室内机必须满足能与空气消毒器双向联动控制工作。预留消毒器接线端口。1、当空调在制冷、制热、送风等模式时,消毒器需联动工作,空调系统应默认此状态为正常模式;2、当空调待机状态时,消毒器联动空调室内机电机工作。当有消毒需要时空调室内机电机与消毒器联动工作,空调系统默认此状态为正常模式。 |
20 |
当室内空气质量污染超标时,有自动开机净化、消毒功能。 |
21 |
风机盘管式空气净化消毒器必须安装在风机盘管回风口。 |
22 |
等离子体反应器使用寿命≥30000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3 |
空气消毒设备必须具备互联网监管功能: 1、可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将设备运行参数传送至平台; 2、平台可对多台设备进行集中管理; 3、平台可对设备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4、平台具备设备运行数据储存导出; 5、平台可对设备故障自动报警。 6、平台可对设备的保养与维护进行提醒。 |
二 |
风机盘管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 43台 |
1 |
电源: 220V/50Hz,绝缘等级:B级 |
2 |
工作功率:在净化消毒1000m3/h风量时等离子体反应器最大能耗≤8W/h |
3 |
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85% |
4 |
净化消毒方法:等离子体 |
▲5 |
等离子体电子密度值:2.3(±0.7)×109cm-3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
等离子体反应器为纯钛板齿状正电极,不锈钢板负极(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7 |
净化消毒方式: 用于下回风顶上送风循环方式,回风口应设置在病人背面墙下侧离地150mm左右 |
8 |
净化消毒风量:≥900m3/h |
9 |
适用体积:≥90m3 |
10 |
工作时臭氧量:应符合国家《国家室内空气标准》在工作时空气中的臭氧量≤0.10mg/m3 |
11 |
消毒指标:消毒器工作60分钟应达到卫生部《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菌落总数:Ⅱ类环境≤4cfu/(15min·直径9cm平皿),Ⅲ类环境≤4cfu/(5min·直径9cm平皿)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2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4.2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不采用复合式的等离子体技术。 |
13 |
风机盘管初阻力要求:≥50Pa |
14 |
初效过滤网清洗提示功能,清洗滤网或检修时,有自动断电安全装置。 |
15 |
净化消毒器和风机出现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提示并有自动关机功能,同时不能影响空调系统的使用。 |
16 |
每天有多个可随意设置的工作时段,自动开、关机,循环运行且掉电记忆。工作时间累计记忆功能。净化消毒器可和空调室内风机联动工作和不用空调时消毒器可自动启动空调室内机风机工作进行净化消毒。 |
17 |
空气消毒器与空调室内机联动控制工作的空调要求:空调室内机必须满足能与空气消毒器双向联动控制工作。预留消毒器接线端口。1、当空调在制冷、制热、送风等模式时,消毒器需联动工作,空调系统应默认此状态为正常模式;2、当空调待机状态时,消毒器联动空调室内机电机工作。当有消毒需要时空调室内机电机与消毒器联动工作,空调系统默认此状态为正常模式。 |
18 |
当室内空气质量污染超标时,有自动开机净化、消毒功能。 |
19 |
等离子体反应器使用寿命≥30000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0 |
空气消毒设备必须具备互联网监管功能: 1、可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将设备运行参数传送至平台; 2、平台可对多台设备进行集中管理; 3、平台可对设备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4、平台具备设备运行数据储存导出; 5、平台可对设备故障自动报警。 6、平台可对设备的保养与维护进行提醒。 |
三 |
风机盘管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2台 |
1 |
电 源: 220V/50Hz,绝缘等级:B级 |
2 |
工作功率:在净化消毒1000m3/h风量时等离子体反应器最大能耗≤8W/h |
3 |
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85% |
4 |
净化消毒方法:等离子体 |
▲5 |
等离子体电子密度值:2.3(±0.7)×109c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
等离子体反应器为纯钛板齿状正电极,不锈钢板负极(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7 |
净化消毒方式: 中间进风四面出风循环 |
8 |
净化消毒风量:≥1200m3/h |
9 |
适用体积: ≥100m3 |
10 |
工作时臭氧量:应符合国家《国家室内空气标准》在工作时空气中的臭氧量≤0.10mg/m3 |
11 |
消毒指标:消毒器工作60分钟应达到卫生部《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菌落总数:Ⅱ类环境≤4cfu/(15min·直径9cm平皿),Ⅲ类环境≤4cfu/(5min·直径9cm平皿)(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2 |
PM2.5去除率≥95%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3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4.2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不采用复合式的等离子体技术。 |
14 |
风阻力:在1000m3/h时,风阻≤5pa |
15 |
初效过滤网清洗提示功能,清洗滤网或检修时,有自动断电安全装置。 |
16 |
净化消毒器和风机出现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提示并有自动关机功能,同时不能影响空调系统的使用。 |
17 |
每天有多个可随意设置的工作时段,自动开、关机,循环运行且掉电记忆。工作时间累计记忆功能。净化消毒器可和空调室内风机联动工作和不用空调时消毒器可自动启动空调室内机风机工作进行净化消毒。 |
18 |
空气消毒器与空调室内机联动控制工作的空调要求:空调室内机必须满足能与空气消毒器双向联动控制工作。预留消毒器接线端口。1、当空调在制冷、制热、送风等模式时,消毒器需联动工作,空调系统应默认此状态为正常模式;2、当空调待机状态时,消毒器联动空调室内机电机工作。当有消毒需要时空调室内机电机与消毒器联动工作,空调系统默认此状态为正常模式。 |
19 |
当室内空气质量污染超标时,有自动开机消毒、净化功能。 |
20 |
风机盘管式空气净化消毒器必须安装在四出风风机盘管进风口和出风囗的同一平面上(根据空调方提供的各种规格样机尺寸进行定制) |
21 |
等离子体反应器使用寿命≥30000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2 |
空气消毒设备必须具备互联网监管功能: 1、可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将设备运行参数传送至平台; 2、平台可对多台设备进行集中管理; 3、平台可对设备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4、平台具备设备运行数据储存导出; 5、平台可对设备故障自动报警。 6、平台可对设备的保养与维护进行提醒。 |
四 |
风机盘管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 42台 |
1 |
电源: 220V/50Hz,绝缘等级:B级 |
2 |
工作功率:在净化消毒1000m3/h风量时等离子体反应器最大能耗≤8W/h |
3 |
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85% |
4 |
净化消毒方法:等离子体 |
▲5 |
等离子体电子密度值:2.3(±0.7)×109c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
等离子体反应器为纯钛板齿状正电极,不锈钢板负极(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7 |
净化消毒方式: 循环风 |
8 |
净化消毒风量: ≥1200m3/h |
9 |
适用体积:≥120m3 |
10 |
工作时臭氧量:应符合国家《国家室内空气标准》在工作时空气中的臭氧量≤0.10mg/m3 |
11 |
消毒指标:消毒器工作60分钟应达到卫生部《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菌落总数:Ⅱ类环境≤4cfu/(15min·直径9cm平皿),Ⅲ类环境≤4cfu/(5min·直径9cm平皿)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2 |
净化指标: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苯去除率:≥95%、甲苯去除率:≥95%、二甲苯去除率:≥95%、甲醛去除率:≥80%(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3 |
电气安全性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1.6 应符合GB 9706.1《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4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4.2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不采用复合式的等离子体技术。 |
15 |
风阻力:在1000m3/h时,风阻≤5pa |
16 |
初效过滤网清洗提示功能,清洗滤网或检修时,有自动断电安全装置。 |
17 |
净化消毒器和风机出现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提示并有自动关机功能,同时不能影响空调系统的使用。 |
18 |
每天有多个可随意设置的工作时段,自动开、关机,循环运行且掉电记忆。工作时间累计记忆功能。净化消毒器可和空调室内风机联动工作和不用空调时消毒器可自动启动空调室内机风机工作进行净化消毒。 |
19 |
空气消毒器与空调室内机联动控制工作的空调要求:空调室内机必须满足能与空气消毒器双向联动控制工作。预留消毒器接线端口。1、当空调在制冷、制热、送风等模式时,消毒器需联动工作,空调系统应默认此状态为正常模式;2、当空调待机状态时,消毒器联动空调室内机电机工作。当有消毒需要时空调室内机电机与消毒器联动工作,空调系统默认此状态为正常模式。 |
20 |
当室内空气质量污染超标时,有自动开机净化、消毒功能。 |
21 |
风机盘管式空气净化消毒器必须安装在风机盘管回风口。 |
22 |
等离子体反应器使用寿命≥30000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3 |
空气消毒设备必须具备互联网监管功能: 1、可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将设备运行参数传送至平台; 2、平台可对多台设备进行集中管理; 3、平台可对设备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4、平台具备设备运行数据储存导出; 5、平台可对设备故障自动报警。 6、平台可对设备的保养与维护进行提醒。 |
五 |
吸顶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26台 |
1 |
电 源: 220V/50Hz,绝缘等级:B级 |
2 |
额定功率:≤65W |
3 |
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85% |
4 |
循环风量:≥800m3/h |
5 |
适用体积:≥80m3 |
6 |
适用于600×600mm吊顶天花板 |
7 |
净化消毒方法:等离子体 |
▲8 |
等离子体电子密度值:2.3(±0.7)×109c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9 |
等离子体反应器为纯钛板齿状正电极,不锈钢板负极(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0 |
消毒指标:符合卫生部《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菌落总数:Ⅱ类环境≤4cfu/(15min·直径9cm平皿),Ⅲ类环境≤4cfu/(5min·直径9cm平皿)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1 |
净化指标: 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苯、二甲苯去除率:≥95%(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2 |
PM2.5去除率:≥95%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3 |
电气安全性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1.6 应符合GB 9706.1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4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4.2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不采用复合式的等离子体技术。 |
15 |
噪声:≤55dB(A) |
16 |
空气臭氧量:≤0.10mg/m3 |
17 |
初效过滤网清洗提示功能 |
18 |
等离子体反应器故障自动报警并停机 |
19 |
空气污染自动检测超标时启动净化消毒 |
20 |
每天有多个可随意设置的工作时段,自动开、关机,循环运行且掉电记忆。工作时间累计记忆功能。 |
21 |
等离子体反应器使用寿命≥30000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2 |
空气消毒设备必须具备互联网监管功能: 1、可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将设备运行参数传送至平台; 2、平台可对多台设备进行集中管理; 3、平台可对设备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4、平台具备设备运行数据储存导出; 5、平台可对设备故障自动报警。 6、平台可对设备的保养与维护进行提醒。 |
六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 (排风机组) 18台 |
1 |
电 源: 220V/50Hz,绝缘等级:B级 |
2 |
工作功率:在净化消毒3000m3/h风量时等离子体反应器最大能耗≤30W/h |
3 |
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85% |
4 |
适用于排风机组 |
5 |
适用体积大于300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
净化消毒方法:等离子体 |
▲7 |
等离子体电子密度值:2.3(±0.7)×109c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8 |
等离子体反应器为纯钛板齿状正电极,不锈钢板负极(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9 |
净化消毒方式: 一次通过 |
10 |
空气臭氧量:≤0.10mg/m3 |
11 |
净化指标: 符合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连续运行24小时运行前后净化效率下降<10%,一次通过颗粒物净化效率≥50%,微生物一次通过消除率≥50%,紫外线增加量: 0μW/cm3,TVOC增加量≤ 0.06mg/m3,空气臭氧量:≤0.10mg/m3 (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12 |
消毒效果:集中通风或新风符合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
13 |
电气安全性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1.6 应符合GB 9706.1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4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4.2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不采用复合式的等离子体技术。 |
15 |
风阻力:在1000m3/h时,风阻≤50pa |
16 |
初效过滤网清洗提示功能,清洗滤网或检修时,有自动断电安全装置。 |
17 |
等离子体净化消毒器出现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提示并有自动关机功能,同时不能影响空调系统的使用。 |
18 |
等离子体净化消毒器必须安装在排风机组的进风口,排风机组需提供空气净化消毒器AC 220V 50Hz电源,并在机组控制箱预留联动干节点,并与排风机组联动工作。 |
19 |
等离子体反应器使用寿命≥30000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0 |
空气消毒设备必须具备互联网监管功能: 1、可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将设备运行参数传送至平台; 2、平台可对多台设备进行集中管理; 3、平台可对设备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4、平台具备设备运行数据储存导出; 5、平台可对设备故障自动报警。 6、平台可对设备的保养与维护进行提醒。 |
七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 (空调机组) 25台 |
1 |
电 源: 220V/50Hz,绝缘等级:B级 |
2 |
工作功率:在净化消毒5000m3/h风量时等离子体反应器最大能耗≤50W/h |
3 |
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85% |
4 |
适用于空调机组 |
5 |
适用体积大于350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 |
消毒净化方法:等离子体 |
▲7 |
等离子体电子密度值:2.3(±0.7)×109c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8 |
等离子体反应器为纯钛板齿状正极,不锈钢板负极(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9 |
消毒净化方式: 一次通过 |
10 |
空气臭氧量:≤0.10mg/m3 |
11 |
净化指标: 符合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t394-2012:连续运行24小时运行前后净化效率下降<10%,一次通过颗粒物净化效率≥50%,微生物一次通过消除率≥50%,紫外线增加量: 0μW/cm3,TVOC增加量≤ 0.06mg/m3,空气臭氧量:≤0.10mg/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2 |
消毒效果:集中通风或新风符合卫生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
13 |
电气安全性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1.6 应符合GB 9706.1《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4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4.2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不采用复合式的等离子体技术。 |
15 |
风阻力:在1000m3/h时,风阻≤50pa |
16 |
初效过滤网清洗提示功能,清洗滤网或检修时,有自动断电安全装置。 |
17 |
等离子体净化消毒器出现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提示并有自动关机功能,同时不能影响空调系统的使用。 |
18 |
等离子体净化消毒器必须安装在集中送风空调机组的回风进风口,如有新风进风的应与回风进风口合一进入消毒器,空调机组需提供空气净化消毒器AC 220V 50Hz电源,并在机组控制箱预留联动干节点,并与空调机组联动工作。 |
19 |
等离子体反应器使用寿命≥30000小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0 |
空气消毒设备必须具备互联网监管功能: 1、可通过网络通讯技术将设备运行参数传送至平台; 2、平台可对多台设备进行集中管理; 3、平台可对设备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4、平台具备设备运行数据储存导出; 5、平台可对设备故障自动报警。 6、平台可对设备的保养与维护进行提醒。 |
八 |
移动式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 35台 |
1 |
电 源: 220V/50Hz,绝缘等级:B级 |
2 |
额定功率:≤128W |
3 |
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85% |
4 |
循环风量:≥1200m3/h |
5 |
适用体积:≥120m3 |
6 |
消毒净化方法:等离子体 |
▲7 |
等离子体电子密度值:2.3(±0.7)×109c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8 |
等离子体反应器为纯钛板齿状正电极,不锈钢板负极(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9 |
消毒指标:符合卫生部《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菌落总数:Ⅱ类环境≤4cfu/(15min·直径9cm平皿),Ⅲ类环境≤4cfu/(5min·直径9cm平皿) (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0 |
净化指标: 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苯去除率:≥90%、甲苯去除率:≥90%、二甲苯去除率:≥90% 、甲醛去除率:≥80%(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1 |
电气安全性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1.6 应符合GB 9706.1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2 |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应符合WS/T 648—2019《空气消毒机通用卫生要求》:6.4.2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内部不得装有中、高效过滤器和紫外线杀菌灯。不采用复合式的等离子体技术。 |
13 |
噪声:≤55dB(A) |
14 |
空气臭氧量:≤0.10mg/m3 |
15 |
初效过滤网清洗提示功能 |
16 |
等离子体反应器故障自动报警并停机 |
17 |
空气污染自动检测超标时启动净化消毒 |
18 |
每天有三个以上工作时段,自动开、关机,并可随意设置,循环运行且掉电记忆。工作时间累计记忆功能。 |
九 |
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35台 |
1 |
电 源: 220V/50Hz,绝缘等级:B级 |
2 |
额定功率:220W |
3 |
工作环境:温度-5~45℃,湿度≤85% |
4 |
消毒效果:≥99.9% |
5 |
消毒因子:O3 |
6 |
O3输出浓度:1000mg/m3(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7 |
臭氧发生器:合金铝壳双陶瓷沿面放电 |
8 |
消毒方式:全自动单床消毒时间35分钟,双床消毒时间60分钟,被褥或室内空气辅助消毒时间15分钟 |
9 |
O3环境泄露量:≤0.10mg/m3 |
10 |
工作噪声:≤50dB(A) |
11 |
采用空气压缩技术,由真空抽气→消毒充气→保持→回收解析构成消毒程序,使臭氧完全渗入到被褥、床垫内部消毒。 |
12 |
设有残留臭氧高分子纳米解析功能,分解后无二次污染。 |
13 |
采用抽真空渗透技术,使臭氧均匀地渗透到棉絮内彻底消毒。 |
14 |
对消毒物品有明显的增白作用。 |
15 |
内设空气过滤干燥系统,氮氧化物低。 |
16 |
能除去各种因素引起的异味。如药味、霉味、血腥味、屎尿味。 |
17 |
经常消毒的床垫、被褥不会寄生各种虫类,如跳蚤类等。 |
18 |
微电脑智能控制,一键自动完成消毒流程,操作简便。 |
19 |
采用红外线跟踪臭氧发生器运行状态,对控制系统干扰极小,电路稳定性好。 |
十 |
其他要求: |
▲1 |
投标的产品必须有经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2 |
控制系统需要与智能化、净化控制方面配合,应预留接口保持开放协议。 |
二、 商务要求
▲2.1供货期
2.1.1交货期:接采购人(全过程咨询单位)书面交货通知后1个月内到货。
2.1.2安装工期:无条件配合精装修施工单位及总承包单位的总进度要求。
2.1.3调试周期:安装完毕后1个月内.确保2023年12月底调试完成。
▲2.2供货地点
绍兴二院(康复医院)兰亭院区
▲2.3质保期
本次采购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 年。(具体以投标文件为主)
2.4售后服务
中标人需提供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12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问题。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人需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
2.5技术培训
2.5.1培训内容:
2.5.1.1技术人员管理、指导安装培训;
2.5.1.2维修人员维护、保养培训。
2.5.2技术人员管理、指导安装培训:中标人应为招标人受训人员(5名)提供培训,培训前应提供中文操作手册,经过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工作性能,主要掌握设备指导安装的相关技术。
2.5.3维修人员维护、保养培训:中标人应为招标人受训人员(5名)提供培训,进行实际操作培训、一般故障排除培训和一般维护维修培训。现场培训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6付款方式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15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不计息);
上述各项费用的每笔款项支付前,承包人应提交相应金额的发票(经发包人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凭票支付工程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涉及中小企业合同的,按采购文件总则3.3.9、3.3.10规定执行”的条款。
▲2.7数量调整
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系统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2.8验收要求、标准
2.8.1验收以采购文件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安装技术要求为依据。
2.8.2 供货安装完成后,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且提供主要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或报告)、检测报告等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若承包人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履行的,导致无法及时验收的,则须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2.8.3 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2.8.4 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后承包人应按照验收中提出的意见整改。
2.8.5 整改完毕且复验合格后将本项目货物交给发包人使用,完成日期以通过复验日期为准。
2.8.6发包人在承包人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题,承包人应负责根据合同及发包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9结算原则
2.9.1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供应商的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
2.9.2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采购人分级审批认可的数量增减,在结算时按单价按实调整,无单价的设备货物按采购人签证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