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审执辅助外包服务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7210000689386 文档页数:96页 所需下载券:10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审执辅助外包服务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1、项目名称:司法审执辅助外包服务。

2、最高限价:本项目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序号

名称

最高单价限价(元/件)

1

多元调解

176

2

一站式送达服务

“民商事”法律文书送达

155

“执行”法律文书送达

92

3

司法辅助事务及“无纸化”办案服务

司法审判辅助事务服务

100

“无纸化”办案辅助服务

120

4

执行实体化辅助服务

102

3、本项目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序号

标的名称

所属行业

备注

1

司法审执辅助外包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审执辅助事务外包项目将基于现有审判执行办案基础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关于纠纷多元化解以及司法辅助事务相关指导意见,拟外包多元调解服务、一站式送达服务、司法辅助事务及“无纸化”办案服务和执行实体化辅助服务四项服务。

(二)服务目标

主要建立基于案件办理的全流程一站式司法辅助集约服务中心,一是为服务当事人建立“司法调解分中心”和“诉讼服务分中心”;二是为文书送达建立“一站式送达服务分中心”;三是为服务法官办案建立“无纸化办案服务分中心”和“司法辅助事务及“无纸化”办案服务分中心”;四是为构建执行实体化工作建立“执行实体化辅助服务分中心”。分中心以服务当事人、服务法官为目的,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办理,可视化动态监管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办理质量。并按照“统一调配、人岗相适、分段负责”的原则,提升服务工作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三)服务清单

序号

名称

内容

预估数量(件)

1

多元调解

供应商组建由法律工作者或行业专家参与的调解团队接收委托或委派负责诉前、诉中、执前执行等案件调解,协助法院推进诉源、执源治理。

8000

2

一站式送达服务

“民商事”法律文书送达

依托供应商,实现一站式法律文书送达辅助服务,对民商事和调解案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窗口送达、外出送达、公证送达以及送达地址采集服务。

8000

“执行”法律文书送达

依托供应商,实现一站式法律文书送达辅助服务,对执行案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窗口送达、外出送达、公证送达以及送达地址采集服务。

6000

3

司法辅助事务

司法审判辅助事务服务

由供应商组建具备相应法律专业能力的外包服务人员以及配套系统软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导诉、12368热线、要素收集、信息核查、调查取证等服务,提高立案信息准确度和完整度。辅助完成立案信息录入、分案移送、庭审速录、结案信息录入、裁判文书上网等集约化服务,推进要素化审判模式,实现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显著提升司法效率,更有利于流程再造所引发的管理、监督模式的积极转变。

8000

 

及“无纸化”办案服务

“无纸化”办案辅助服务

由供应商提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辅助服务,依托电子卷宗应用系统,基于“司法审执系统+档案数字化”建设,实现诉源治理、立案、调解、审理、合议、裁判、执行、结案、归档等环节的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材料收转、随案扫描、集中编目、中间柜管理、电子转档、纸质档案加工等全流程辅助服务。

14000

4

执行实体化辅助服务

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与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紧密结合,充分融合“线上”和“线下”无纸化案件执行优势,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实效。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初次接待、网络查控、节点文书制作、执行文

书上网、执行取证、财产保全、执行事项委托、执行指挥呼叫中心等执行辅助服务以及办理终本执行案件等相关服务。

12000

注: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

(四)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1、多元调解服务

对全院民商事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初次核实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送达地址、是否申请鉴定、是否同意调解等庭前准备工作。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移送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立民初案号后,由调解人员立即出具调解书;对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分流员根据案件的难疑复杂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后,进行下一步案件前后台流转。

1.1调前准备

核实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送达地址、是否申请鉴定、是否同意调解等庭前准备工作。

1.2委派调解

组织不少于三人的调解团队前往指定地点开展调解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对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文书完成公证(公证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完成资料整理提交法院。

1.3委派调解

根据案件类型组织不少于三人调解团队开展调解工作,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由调解人员立即出具调解书。

1.4案件移送

对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分流员根据案件的难疑复杂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后,进行下一步案件前后台流转。

2、一站式送达服务

由供应商通过配套信息化技术打通与邮政、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线下

终端设备等通道,实现集约电子送达、窗口送达、电话送达、外勤送达、公告送达、EMS邮寄送达等一站式文书送达服务,实现剥离送达工作和助力解决“送达难”的目的。

2.1送达地址采集

对卷宗中提供的但立案过程中并未录入到审判系统中的地址信息进行登记采集。通过关联案件裁判文书,电子卷宗材料、合同等拓展送达地址查找途径及方法,完善送达地址库数据资源,全方位、多渠道提高送达率。

2.2送达任务审核

对法官/书记员发起的任务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通过的分派给下级送达员处理。

2.3送达文书制作

根据案件类型及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并完成送达任务。

2.4送达任务分派

各业务庭通过系统发起送达任务后,任务分派岗需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分派给具体送达员,或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分派工作;原则上,早上应分派前一日审判执行部门17:00后移送的任务,下午应分派当日移送的送达任务;遇到节假日且过节假日后送达可能超期的,应在节假日前进行分派。不得因分派不及时延误送达时间。

2.5窗口送达服务

按照系统平台提交的相关文书,通知或公告当事人到院领取文书的时间及地址,引导当事人正确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做好系统登记、材料扫描和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等工作。

2.6电子送达服务

送达员接到系统推送任务后以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或智能送达系统指引,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扫描或下载送达问题,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完成在线电子送达,并将送达结果上传系统。

2.7外勤送达服务

对电子送达不成功的,转由外出送达组人员,要求送达人员配备送达专员证牌、执

法记录仪,若无人收取,则需采取笔录或录音录像方式向邻居、物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任一组织或个人了解受送达人情况,整理保存好相关取证照片视频,并制作书面“法律文书送达情况说明”上传至法院系统。

2.8EMS专邮送达

对需要邮寄送达的案件进行邮寄质量审查处理,并反馈邮寄送达结果是否有效,对取证式邮寄送达的,送达人员负责审核文书材料是否有效,并完成邮件寄出,2日后应跟踪邮单信息,并将送达结果上传系统。

2.9EMS邮寄信息反馈收集

实时跟进EMS物流信息及时反馈送达主管;退件后,需要通过关联案件查询一年内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情况或民事活动地址情况,反馈给法官确认,是否要进行再次送达或公告送达。

2.10公证送达服务

在传统送达方式均无法完成送达的,公证机构完成送达公证后,送达人员将生效送达回证上传平台。

2.11材料整理服务

将填写完毕的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以及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以及寄件联、邮件返单返件等整理清点好后,进行扫描,并填写相应送达信息后点击送达办结。

确认案件送达全部完成后,将所有材料包括送达回证、邮件返单返件等整理移交分发到各业务庭。

2.12送达效力的审核

负责全院民商事案件的统一排期送达工作,负责案件的排期和送达效力的审查。

3、司法审判辅助事务及“无纸化”办案服务

3.1司法审判辅助事务

推送辅助事项的发起与办理,配合内设机构改革,推行立案信息录入、分案移送、庭审记录、结案信息录入、裁判文书上网等集约服务,进一步缓解法官办案压力,提升审判质效,更有利于流程再造所引发的管理、监督模式的积极转变。

3.1.1诉讼服务

利用专业的外包服务人员,结合配套的信息化软件,提供导诉、12368热线、文书打印、信息核对等服务。实现服务当事人服务立案法官,提高立案信息准确度和完整度的目的。集合跨域方式,围绕电子卷宗建成“全区域、全通道、全事项、全时间”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1)诉讼引导服务

在诉讼服务大厅配合完成诉讼引导服务,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涉诉群众来法院进行法律咨询、联系办理涉诉相关事宜等,完成当事人立案接待、引导、自助立案设备的指导工作,并为当事人提供一般的程序性法律咨询服务,并对立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等服务。

(2)12368热线服务

通过建立集集约化12368诉讼服务中心,搭建案件当事人与法院语音互动通道,通过集约化服务外包人员对相关事项的处理答复建立有效的跟踪机制。推进多元化司法为民举措,规范和推进多元化司法为民举措,实现阳光司法,推进法院各项事务的集约化、信息化、网络化,方便群众诉讼。

通过12368信息综合处理平台,集约化服务外包人员统一管理各渠道收集回来的信息及反馈处理等。收集渠道包括:语音电话、短信、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等,进行多维度的跟踪和处理、答复当事人诉求,提高法院的社会满意度。

(3)案件要素回填服务

引导当事人完成案件要素系统回填,生成诉讼申请相关资料,指导当事人完成信息核对并签字捺印。

(4)自助服务区引导服务

提供24小时法院和立案大厅自助终端设备使用引导服务,配合当事人完成网上立案。

(5)综合查询服务

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卷宗查阅流程服务;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开庭信息、流程信息、公告信息等案件信息查询服务。

3.1.2立案信息录入服务

立案材料扫描编目后移交辅助人员,辅助人员通过审判系统信息智能回填功能自动从诉状等材料中提取案件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代理人信息,并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立案法官进行审查立案。

协助收案登记并进行立案编号,系统自动生成给原告的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及给被告方的应诉通知书、证据清单等材料,并自动签章、推送到智能送达系统。

3.1.3分案移送服务

法官接收到电子卷宗后,辅助人员通过审判系统提供的分案功能进行分案处理,分案时需要判定案件的适用程序,分案完成系统应自动生成《审判组织成员告知书》,该文书应自动签章,并在确认后自动提交送达人员进行集中送达,分案完成后对应移送到业务庭。

3.1.4开庭排期服务

法官接收到电子卷宗后,辅助人员通过审判系统提供的排期功能进行排期,系统自动生成《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辅助人员对文书进行核对并进行电子签章,然后提交送达人员进行集中送达。

3.1.5庭审速录服务

负责完成案件庭审速录工作;负责庭前完成法庭场地、设施设备、系统运作情况准备;指导当事人填写所需材料;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回传审判系统。

3.1.6结案信息录入服务

裁判文书送达由法官或法官助理提起送达工作任务至送达系统。送达任务完成后,系统自动启动结案信息录入、检查任务。

辅助人员根据随案同步的电子卷宗材料、裁判文书,填写并核对结案信息,确认无误后反馈案件书记员。

3.1.7裁判文书上网服务

案件结案或生效后,书记员发送指令给辅助人员,辅助人员通过文书自动隐名功能对裁判文书进行隐名,然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

规定》对隐名文书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提交审判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上网。

3.2“无纸化”办案辅助服务

无纸化办案是对传统线下办案模式的革命性变革,是一种对审判流程的再造,以“办案现代化、办公无纸化、管理数据化”为导向,充分依托“平台+智能”建设,引入社会化外包服务,贯穿诉源治理、立案、调解、审理、合议、裁判、执行、结案、归档等环节的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模式。

3.2.1材料接收登记服务

(1)现场材料接收服务

提供统一接收诉讼参与人到本院提交的诉讼材料,包括新立案材料和补充材料服务。

(2)邮寄材料接收服务

提供与集约化送达岗对接,对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进行集中收件服务。

(3)巡回收集服务

提供跟踪催收每日开庭审理(调查)案件形成的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中新提交的诉讼材料服务。

(4)材料登记服务

提供对接收的材料在材料收转中心系统中进行登记,并打印材料清单移送扫描岗进行扫描。对于没有体现案号或提交人身份的材料,打电话与对方联系确认相关信息的服务。

3.2.2材料扫描服务

(1)材料扫描服务

提供对登记移送扫描岗的材料进行扫描电子化,包括装订成册材料的拆装,对于不能重新拆装的材料则用高拍仪进行翻页拍的服务。

(2)材料清点服务

提供对扫描的材料页数进行清点,并与电子化的材料进行比对,确保材料不漏扫的服务。

(3)修图服务

提供对扫描后的电子化材料进行修正,包括去黑边、去黑点、位置修正等服务。

(4)电子材料移送服务

提供对扫描处理后的电子材料进行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移送编目系统的服务。

(5)纸质材料移送服务

提供扫描后的纸质材料每日定点移送到中间库,交由中间库入柜保管的服务。

3.2.3编目质检服务

(1)任务分派服务

提供对于编目任务,结合系统自动分派和人工调配,确保高优先级的材料编目工作得到及时处理的服务。

(2)编目检查服务

提供对常规材料系统预编目的结果进行检查核对,有问题的则进行人工修正,确保编目的材料名称符合编目标准规范的服务。

(3)人工编目服务

提供针对有证据清单的复杂类材料系统预编目的结果进行检查核对,由人工根据材料实际内容判断采用清单上的名称编目或实际名称编目的服务。

(4)挂接目录服务

提供对未能自动挂接目录的编目材料人工进行手动挂接的服务。

(5)移送入卷服务

提供审核编目后的结果,确认无误后移送电子卷宗系统的服务。

3.2.4中间库管理服务

(1)材料入柜保存服务

提供对接收的纸质材料(包括扫描移送、借阅返还的材料)存入中间柜保管服务。

(2)材料借阅服务

提供将书记员或法官需要借阅的纸质材料从中间柜取出,并移送给借阅人服务。

(3)借阅催还服务

提供对借阅到期未能及时归还的材料跟踪催还服务。

(4)材料归档出库服务

提供将结案归档的材料从中间柜取出,交接给归档人员服务。

(5)日常维护服务

提供中间库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包括在库、出库材料的跟踪,报表统计的服务。

3.2.5档案归档服务

(1)归档任务分派服务

提供对发起结案归档的案件进行归档任务分派的服务。

(2)卷宗材料收取服务

提供对接中间库管理员,收取结案案件的纸质卷宗材料的服务。

(3)电子档案整理服务

提供按照归档目录对电子卷宗材料进行排序整理和检查,生成电子卷宗封面、目录、页码提交承办人审查,直至审查通过完成电子归档的服务。

(4)一键转档服务

提供电子卷宗自动归目与纸质档案一键转档的服务。

(5)提交归档服务

提供提交归档入口服务功能,融合业务系统归档功能,一键提交归档,将影像文件及档案卷目录相关信息提交到档案系统。

(6)纸质卷宗整理服务

提供按照归档目录对纸质卷宗材料进行排序整理,与电子档案保持顺序一致的服务。

(7)编写页码服务

提供对整理排序后的纸质卷宗编写页码的服务。

(8)卷内目录编制服务

提供编制卷内目录、备考表,并打印的服务。

(9)制作卷皮卷盒服务

提供卷皮封面填写案号、案由、当事人、审判组织等归档要求的信息的服务。

(10)打孔装订服务

提供纸质卷宗打孔、穿线装订服务。

(11)归档移送服务

提供装订后的纸质卷宗送交承办人检查确认,并移送档案部门审核签收服务。

4、执行实体化辅助服务

推动执行案件辅助事务社会化集约管理,充分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高效实施执行立案、财产保全、查控、查人找物、拍卖调查、提交网拍、发布失信、案款发放、文书上网等执行辅助事务。

4.1财产保全服务

主要负责审理部门移交的保全案件的资料核对及接收、立案、向审理部门反馈保全案件财产查询情况、通报各审理庭保全案件情况;负责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的全部委托案件;负责与中院对接全院车辆查封、解封等。

4.1.1财产核查

负责所有案件的财产查询、执行案件的节点操作及文书送达(执行通知书、总对总及点对点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及结果分析等节点),并根据查处查询的反馈情况在系统中进行冻结;负责对遂宁地区的当事人提起网格协执;对遂宁地区以外的当事人提起财产查询的事项委托,上述事项完成后7日类向案件按照分案规则分给各承办法官。

4.1.2财产控制

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信息,如被执行人有不动产,制作查封裁定,对不动产进行查封;若被执行人在遂宁其他区县,需查询船山区及户籍所在地的不动产信息;根据财产查询的车辆信息,查封被执行人的车辆;根据查询组反馈、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及控制组自行查询的不动产信息情况,24小时内制作文书进行处理。裁定文书审签后及时将文书移交外勤进行控制财产。

4.1.3担保审查

审查财产保全担保资料,线下核实担保财产或证据材料。

4.2执行实体化服务

4.2.1初次接待服务

服务人员引导申请人规范填报执前资料以及提供财产线索,并完成风险告知,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在执行初次接待窗口设立登记簿对每个案件初次接待的时间、谈话人、被谈话人进行登记。未进行初次接待的案件应在登记簿上逐案说明原因,并制作“关于案件未进行初次接待原因的说明”,由执行初次接待窗口工作人员签名并随卷移送。“关于案件未进行初次接待原因的说明”应装订入执行案件卷宗正卷。

4.2.2执行立案服务

负责对受理当事人案件立案申请,引导协助办理执行公证,完成当事人双方信息进行录入、核对,收集案件资料移交执行部门立案。

4.2.3节点文书制作服务

协助完成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单,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制作,配合完成文书上网。

4.2.4网络查控服务

协助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核查被执行人以及财产情况,通过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询工作,并跟踪查控结果,及时反馈查询结果,协助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控制,包括冻结,解冻,续冻,扣划等。

4.2.5传统查控

根据实际办案需要,查控人员配合现场完成协执单位查控工作。负责终本案件的现场调查、协助资产处置组外出看样、撬锁、车辆扣押等相关工作。

4.2.6文书上网服务

对需要上网的执行文书按照上传规范进行文字处理并上传。

4.3执行辅助服务

4.3.1执行呼叫中心

负责接听执行服务专线咨询电话,引导咨询者进行有效咨询、解答咨询者疑惑;及时转办咨询者来电事项,并跟进转办事项结果后对咨询者进行回复;汇总话务工作数据、总结话务工作中的经验,并据实上报。

4.3.2财产处置

协助各团队负责人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撰写执行文书、熟悉执行流程及各类结案方式、支付案款;协助完成财产公证、公告信息、网络拍卖、资产移交等工作。

4.3.3指挥管理中心

负责数据收集、分析、报送、文件传收、信访案件督促、上传、撰写部分简单报告等工作。

4.3.4终本恢复

根据执行法官安排,协助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并协助文书制作、财产查控、案款支付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