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
临汾开发区新区主次干路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审核结束。
三、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四、采购预算
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为90万元,其中一标段45万元,二标段4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被否决。
五、工程地点及工程情况介绍
(一)工程概况
一标段临汾开发区新区主次干路及标准化厂 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部分),本项目占地面积81763 mr,总建筑面积57391.77m,容积率1.13,绿地率10.2%, 建筑密度51.80%。 建设内容为4栋标准化厂房、1栋科研楼、1栋附属楼、1栋宿舍楼、1栋食堂及宿舍、3栋门房及配电室、公共厕所、自行车棚、消防水池、室外工程。室外工程包含道路、绿化、硬化、管线等工程。该工程预算价为326875390.68元。
二标段南外环部分道路起点为滨河东路,终点为 G108 国道。道路全长 2286.647米,道路红线宽32.0米。道路横断面采用三幅式,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工程预算价为335679424.31元。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投资概算:一标段工程预算价为326875390.68元,二标段工程预算价为335679424.31元,本次招标项目总预算为662554815元。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临汾经济开发区财政筹措解决。
(二)建设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要求
1、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以及造价咨询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原则,根据项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合法、勤勉、积极、负责地完成委托的评审事项。
2、应选派最有经验、认真负责及尽职、数量足够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组成项目评审小组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预算评审服务。
3、受委托完成有关投资评审事项时,应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任何一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4、如果在评审过程中实质性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成交人的服务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利。
5、该项目整个评审过程中须做到严格保密。
6.本次工程预算价审核项目包含进度款审核。
七、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