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怀集县为大力推进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拟通过政府采购选定一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服务商在怀集县辖区内开展矿泉水水源地靶区选点并开展初步勘查,为招商引资提供资源保障。
本项目的工作目标是在怀集县辖区内寻找出1处以上储量规模达到中型(日产矿泉水不小于1000吨)、矿山建设规模为大型的矿泉水水源地靶区,水质类型对标景田百岁山引用天然矿泉水的水源地。
(二)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通过历史资料分析、踏勘,之后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在怀集县辖区内优选出3个优选靶区。
第二阶段:在优选的靶区中,首先集中力量在其中2个地质条件、区域交通和生态环境较好靶区施工探孔,初步掌握地层岩石特征和构造特征,并通过水质分析,判断靶区的地下水质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标准,通过抽水试验来综合判断靶区的可采水量是否≥1000m³/d。最后通过综合对比2个靶区的水质和水量,确定一个以上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作为目的水源地,用于招商引资并开发利用。之后再对另1个靶区继续开展勘查工作。
假如预选的3个靶区均不满足要求,则供应商应继续增加勘探工作量,力争提交至少1处符合预期目标的水源地。勘探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报价中。
(三)成果及验收要求
项目完成后10天内提交《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前期地质勘查报告》一式五份,成果报告资料应明确划定2个或以上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的勘探范围,探明勘探靶区的基础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持征、水质特征及储量等,以满足下一步设立矿权的要求。
(四)工期要求
第一阶段:20个日历天内完成资料分析、野外踏勘和水文地质调查,优选出3个预选水源地勘察靶区。
第二阶段:100个日历天内完成探孔施工、抽水试验和水质分析工作。
采购包1(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工作)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开展工作的费用。
2期:支付比例50%,完成主要勘查工作量,提交勘查报告初稿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20%,提交《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地质勘查报告》,提交1个或以上储量规模达中型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地勘探靶区后,20天内结清本合同的所有款项。 注:本项目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或行业标准; (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的各项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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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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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总报价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风险包干费、技术服务费、利润、税金、交通和审查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及相关部门验收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供应商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3、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4、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总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5、供应商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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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要求 |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用人用工制度和劳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人员管理,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员的人身安全、劳资纠纷等概不负责。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工作 |
项 |
1.00 |
1,344,000.00 |
1,344,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工作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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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概况内容”。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