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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建设的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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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7250000693616 发布时间:2023-07-25 文档页数:72页 所需下载券:1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建设的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标的

服务期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关于“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建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合同标的各提供时间:

1.“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部署服务项目期限为3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运营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系统上线(系统初验完成)日期为准。

3.“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系统上线(系统初验完成)日期为准。

4.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珠海节点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数据中心互联电路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珠海节点政务云服务租赁项目期限为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882,500.00

2,882,500.00

 

 

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采购包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关于“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建设的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合同标的各提供时间: 1.“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部署服务项目期限为3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运营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系统上线(系统初验完成)日期为准。 3.“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系统上线(系统初验完成)日期为准。 4.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珠海节点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数据中心互联电路服务项目期限为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珠海节点政务云服务租赁项目期限为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于收到有效结算文件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中标人凭以下有效结算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

 

2期:支付比例40%,项目系统建设初步完成(“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部署服务建设,系统通过初验收并上线试运行),采购人于收到有效结算文件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中标人凭以下有效结算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4)项目初验相关文件))

 

3期:支付比例20%,完成项目系统建设(“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部署服务建设,系统通过整体验收并成功上线)及完成项目所有服务内容(项目运营服务、运维服务、数据中心互联电路服务、政务云服务租赁)并通过验收,采购人于收到有效结算文件后的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中标人凭以下有效结算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4)项目验收相关文件))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验收方式: (1)分节点系统部署项目验收方式 1)完成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据项目的合同或招投标文件内容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应当遵循“整体立项,整体验收”的原则,所有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后,方可申请验收。确需分阶段验收项目,应报经采购人核准。 3)为推动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政府信息共享,对于未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实现信息共享的信息化项目不予验收。 4)具体验收办法及验收流程按《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如该项暂行办法更新或者废止,则按照最新办法执行。)如达不到验收要求,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限期整改,整改后中标人向采购人重新申请验收。 (2)项目运营服务、运维服务、数据中心互联电路服务、政务云服务租赁验收方式 由中标人和采购人依据合同条款及项目要求共同签字验收,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3.验收相关费用:采购人负责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应支付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等保测评等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对于首次验收不合格,重新验收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在验收期间,中标人的交通、住宿、保险等费用自理。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1.合同价,包含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部署成本、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运维成本、运营成本、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业务部门应用系统间的对接成本、政务云服务租赁费用、管理费、税费、利润等全包价。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投标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价外的任何费用。

 

2.保密,(1)项目实施期间至中标人正式向采购人交付项目所有相关资料止,中标人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保密,因中标人过错导致上述资料泄密的,中标人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2)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相关的数据、方案、条文、规格、计划、图纸、需求说明书、用户操作手册、系统部署文档、相关标准规范文档及资料等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如向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人员提供,应当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3)除合同本身之外,上述所列举的所有物件均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必须将上述资料及全部原件、复制件归还采购人。

 

3.违约责任,(1)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或者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将采购人已经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返还给采购人(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用),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 (2)由于采购人政策或者需求变化等原因,合同不能继续执行需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人已经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返还给采购人(返还的合同款扣除已经履行义务部分的费用),且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追偿任何损失或补偿。 (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采购人要求的,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中标人整改仍不合格或者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视为是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的合同不能继续执行,中标人应按上述违约责任(1)承担违约责任。

 

4.争议解决途径,本项目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友好协商开始至30个日历天止还未解决的,可提交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或者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争议解决途径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

 

5.其他,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以上主要商务要求内容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未尽事宜,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关于“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建设

1.00

2,882,500.00

2,882,5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关于“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建设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数字政府”相关文件,推进“一网共享”平台省市一体化建设,实现全省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情况和省“一网共享”平台推进情况,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开展采购活动,中标人须分节点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并组织数据运营工作及负责后续运维运营工作。本项目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部署服务。部署内容包括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以及共享交换平台等。

 2.“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运营服务。运营服务包括基础数据运营服务、专题库建设支撑服务等。

 3. “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运维服务。运维服务包括日常维护、例行巡检、响应支持服务、重要时刻保障、应急保障、版本同步、运行维护报告等。

 4.“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配套服务。包含数字政府政务云、安全、互联电路等相关内容。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基本要求

1.需提供“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部署服务。

2.需提供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珠海节点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数据中心互联电路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3.需提供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云珠海节点政务云租赁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止。

4.需提供“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运营服务,期限为自系统上线之日起1年止。

5.需提供“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运维服务,期限为自系统上线之日起1年止。

(二)项目部署服务要求

1.项目部署功能要求

编号

部署名称

模块

功能

1

“一网共享”平台门户系统后台

配置管理

轮播图配置

工具配置

资料发布配置

系统管理

机构管理

用户管理

2

数据需求管理系统后台

订单管理

工单实施

3

数据服务管理系统

数据服务总线

请求受理

访问控制

服务控制

服务路由

协议转换

加密传输

指标采集

日志采集

结构化数据服务构建工具

数据资源配置

服务方案配置

服务接口发布

服务执行引擎

服务日志采集

4

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元数据管理

元数据采集

元数据检索查询

元数据变更信息管理

元数据分析

数据标准管理

数据元管理

代码集管理

标准审核

数据质量管理

质量规则管理

质量模版管理

质量检核任务管理

质量报告管理

数据开发

作业管理

转换管理

作业监控

数据对账

数据对账规则配置

数据对账任务开发

数据对账报告查询

对账结果监控告警

任务调度

任务运行监控

任务调度配置

系统管理配置

5

共享交换平台

配置管理

数据中心管理

挂接部门信息管理

数据源管理

库连接参数

校验库连接参数

数据同步

库表交换任务

文件交换任务

任务监测

库表交换任务记录

文件交换任务记录

任务分组标签

工具管理

执行器管理

ZK管理

系统管理

日志管理

用户管理

2.项目部署云资源及配套要求

序号

服务项

服务内容

数量

CPU(核)

内存(G)

块存储普通IO云硬盘(G)sda

1

虚拟主机服务器(可对所有系统进行部署、运营和运维)

4

8

200

2

2

虚拟主机服务器(部署共享交换平台)

8

32

500

3

3

虚拟主机服务器(部署数据资源管理系统)

8

32

500

3

4

虚拟主机服务器(部署数据服务管理系统)

8

24

500

3

8

24

500

4

5

虚拟主机服务器(部署门户系统)

4

16

200

2

6

虚拟主机服务器【用于地市中心库建设(主)】

32

64

1000

1

7

虚拟主机服务器【用于地市中心库建设(从)】

32

64

1000

1

8

虚拟主机服务器(公共业务数据库,该数据库支撑所有系统的底层数据存储和管理)

16

32

1000

1

9

对象存储服务(1T存储,地市中心库OBS存储,存储本地市所有共享文件)

 

 

 

1

10

对象存储服务(1T存储,地市质检平台OBS存储,存储质检报告)

 

 

 

1

11

虚拟主机服务器(用于省市前置库建设)

8

16

500

1

12

虚拟主机服务器(用于区县前置库建设)

8

16

500

1

13

虚拟主机服务器(用于地市前置库建设)

8

16

500

1

14

对象存储服务(2T存储)

 

 

 

1

15

本地备份服务

虚拟机快照备份服务,保存数据量约为两个全量,28个增量

5.52T

16

数据安全服务

数据库审计服务

1.00

17

应用安全服务

漏洞扫描

12.00/次

18

日志审计服务

系统日志审计,每个日志审计对应一个日志源

1.00

19

应用安全服务

web防篡改服务

1.00

20

应用安全服务

在线Web监测服务

1.00

21

电路租赁及链路加密服务

1条速率100M的STN电路(主用);1条速率为50M的STN电路(备用);1条100M的STN电路链路加密服务。

/

3.项目部署服务人员要求

(1)中标人的义务

1)中标人应当依法用工,按照项目要求自行组织项目服务团队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因中标人无妥善履行前述相关要求造成的责任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需承担项目部署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等全部责任。项目部署服务人员在执行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伤、残、亡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3)中标人需承担执行期间发生的所有生劳资纠纷。

4)中标人应当保证项目部署服务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利益。如因项目部署服务人员过错给采购人造成财产或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5)中标人项目部署服务人员应当遵守采购方各项工作制度,按照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拟订的工作计划、服务时间及工作流程等提供服务。

6)中标人应当确保执行期间项目运营服务团队的稳定,项目部署服务人员一经确认不得更换,如需更换,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注:因中标人无妥善履行上述相关要求造成的责任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部署服务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

(A)中标人需投入不少于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总协调人及负责本服务项目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项目服务过程中碰到的各项问题,并完成各项工作。

(B)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与项目合同履行相关的管理经验(与信息化或者大数据中心或者大数据分析平台相关的,平台建设或者系统运维服务或者系统运营服务等管理经验)。

2)项目技术服务人员

中标人需投入不少于2名项目技术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与项目合同履行相关的服务经验(与信息化或者大数据中心或者大数据分析平台相关的,平台建设或者系统运维服务或者系统运营服务等技术服务经验)。

(三)项目运营服务要求

1.项目运营基本内容

需建立一体化运营保障机制,设置前二三线三级运营支撑机制,前线运营团队提供现场驻点支撑,按照三线运营专家制定的标准及流程规范,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常态化基础运营工作,并及时反馈日常运营工作中的问题,然后由二线运营团队协助前线运营团队分析和解决问题。

2.项目运营人员要求

(1)中标人的义务

1)中标人应当依法用工,按照项目要求自行组织项目服务团队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因中标人无妥善履行前述相关要求造成的责任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需承担项目运营人员的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等全部责任。项目运营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伤、残、亡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3)中标人需承担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所有生劳资纠纷。

4)中标人应当保证项目运营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利益。如因项目运营人员过错给采购人造成财产或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5)中标人项目运营人员应当遵守采购方各项工作制度,按照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拟订的工作计划、服务时间及工作流程等提供服务。

6)中标人应当确保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运营服务团队的稳定,项目运营人员一经确认不得更换,如需更换,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注:因中标人无妥善履行上述相关要求造成的责任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运营团队要求

1)前线运营团队要求

前线运营团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数据治理工程师、数据运营人员等。项目实施期间投入不少于2人驻场服务。

负责开展基础数据运营工作,保障数据共享业务的正常运行,实现数据共享工作“线下为主”向“线上为主”的平滑过渡和常态化运营,并按要求输出各种运营管理报告。

2)二线运营团队要求

二线运营团队由专业运营团队组成,二线运营团队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治理工程师、数据开发工程师、数据分析师等。

负责向前线运营团队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协助分析和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并定期提供远程和现场培训,提高前线运营团队的运营服务水平。

3)三线专家小组

三线专家小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运营专家、数据治理专家等。

负责制定数据治理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运营标准操作流程,指导运营团队的工作,并建立设计整体数据治理成效评价工作机制和考核要求,明确相关部门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政务数据质量,提高数据的一致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项目运营规范

需建立统一运营规程规范和运营作业指导SOP,为运营保障提供标准和工作依据。

4.项目运营服务内容

(1)项目数据资源发布服务

支撑数源部门开展数据编目挂接,进行数据质量检测后,将权威可靠的数据资源目录发布至大数据中心门户系统。

1)项目数据发布(库表/文件)

(A)项目数据挂接支撑

(a)数据挂接支撑服务内容主要为数据挂接指导及挂接问题咨询答疑。

(b)根据数据挂接操作指引,指导协助数源单位在本单位前置节点挂接数据库表/文件。

(c)对数据挂接规范性进行检核,错误、不规范的挂接数据需与数源单位沟通反馈修正挂接表规范性问题。

2)对于数源单位在挂接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持续提供咨询解答。

3)对于专项工作的数据挂接检查及反馈,由于专项工作涉及外部标准规范,涉及到部门对规范的理解,以及外部标准规范的变更,存在着多次反馈的过程。

4)项目数据资源目录运营

“一网共享”平台提供数据资源编目支撑服务,支持数源部门完成数据资源在大数据中心的编目、挂接。规范深度合作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开放,提升目录的规范性及管理水平,为数据的共享和开放提供支撑。运营工作如下:

(A)信息类编目信息检查。

(B)信息项编目信息检查。

(C)数据目录分类服务。

(D)数据分级信息检查。

(E)管理字段添加。

5)数据质量检测服务

针对发布的库表/文件类数据,通过综合数据类各字段和对应的质量规则检测情况,对检测计算结果进行加权求和,得到最终评估结果,并出具数据质量检测报告。从而解决数据的不完整、不规范、不准确、不更新等数据质量问题;实现数据质量可管控、数据状态可感知、数据使用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落实。具体运营工作如下:

(A)明确数据质量评估内容。

(B)收集数据质量评估规则。

(C)制定数据质量规则。

(D)数据质量评估计算。

(E)编制并发布数据质量检测报告

(2)项目数据发布(接口)

1)项目接口挂接支撑

根据数据挂接操作指引,协助数源单位在本单位前置节点挂接接口数据。

(A)数据挂接支撑

协助数源单位按照规范化的流程和标准要求上传接口文档。

(B)咨询答疑

对于错误的、不规范的挂接反馈数源单位,重新挂接。对于数源单位在挂接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解答。

2)项目接口目录运营

项目接口目录运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A)信息类编目信息检查。

(B)目录分类服务。

(C)数据分级信息检查。

(D)管理字段添加。

3)项目服务接口构建

根据各级单位的需求,在“一网共享”平台上线数据服务接口。具体实施内容包括进行数据服务开发配置、数据服务挂接、数据服务接口内部测试、数据服务接口文档编写、测试样例提供、数据服务接口维护、质量持续监控与问题诊断。

4)项目数据质量检测服务

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业务部门需求,对数源单位提供的数据服务接口的质量进行检测。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A)网络策略检查。

(B)完整性检查。

(C)一致性检查。

(D)连通性检查。

(E)编制并发布数据质量检查报告。

(3)项目数据共享服务

数据共享服务主要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系统,进行数据共享需求跟踪、反馈及交换实施,根据需求以库表、接口、文件等形式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具体工作包括:

1)项目数据共享(库表/文件)

以库表方式提供给需求部门使用工作内容包括需求收集分析、需求整理、需求申请、需求分析、需求审核、需求跟踪及反馈、需求交换、联调测试等流程。需求跟踪及反馈包括数据需求整理、需求申请、支撑数源部门进行审核和授权、需求跟踪管理等工作;数据交换。完成数据资源从“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到需求部门前置机。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A)需求跟踪管理

数据共享需求跟踪管理,包括未完成需求的跟踪、已完成需求的应用成效持续收集、以及协助管理方提交各类需求相关的管控材料。

(B)数据交换对账

数据交换对账目的是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业务部门通过前置机提供的更新数据与“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的数据进行比对,保证数据一致性。包括对数据的条数、大小等重要属性进行核对、检验;对账异常时则记录日志可采用实时、定时、盘点等方式进行对账。

(C)联调测试

目标库表完成从“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往需求部门前置机推送后,支撑数据需求部门进行库表交换联调测试,并为其提供相应技术支撑,采用典型案例和数据进行测试,以确保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已达到交付使用状态。

2)项目数据共享(接口)

(A)需求跟踪管理

统筹管理数据共享需求,包括未完成需求的跟踪、已完成需求的应用成效持续收集、协助管理方提交各类需求相关的管控材料。

以台账形式管理每一单数据服务接口需求的需求单编码、实施单编码、需求部门、数源部门、业务场景、应用成效等情况。

(B)协助接入申请

协助部门填写数据管理服务子系统接入申请表,完成数据管理服务子系统的接入、服务订阅,并获取passid与token。具体包括:应用接入数据管理服务子系统申请、订阅数据服务申请等。

(C)联调测试

联调测试支撑,接口调用规范、智能网关开发者手册、接口智能网关网关接入申请等提供与技术支撑,包括服务包、使用事件和整个系统的测试。

(D)出口审核

根据实际数据出口情况,审核调用方提交的数据使用授权材料,确保调用系统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完成数据授权出口审计。

3)项目前置机运营服务

A)前置机部署实施

(a)实施方案设计

实施方案设计前,首先需要对部门前置库的数据需求调研,在基础调研的基础上对部署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完成容量规划与设计、部署方案设计。

(b)部署方案评审

部署方案形成后,将部门前置库迁移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c)前置机建库建表

根据各部门日常的数据汇聚需求在部门前置机建库建表。

(d)前置机的数据汇聚

针对各部门的数据汇聚需求,协助各业务部门将其提供的EXCEL等格式的数据导入前置机库表,形成部门前置库。

(e)前置机回流数据分析

分别对省回流数据库(部署在省市一体化前置机)和本地区数据库(部署在“一网共享”平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库)进行巡检工作,并统计库表更新数据。

4)项目数据建库支撑服务

在基础库、主题库、专题库完成业务逻辑分析、数据清洗、数据关联、确定映射关系、数据开发合并等工作的基础上,为基础库、专题库、主题库提供数据发布、数据共享、数据治理工具、技术支撑服务。

5)项目视频感知平台支撑服务

针对需求单位进行视频感知平台的支持服务,支持内容如下:

(A)根据单位的需求,支撑相关单位到省视频感知平台申请视频资源,完成相应的支撑需求。

(B)针对需求单位的具体需求,及时完成相应的单位角色权限申请,需求资源申请等。

6)项目涉财税源数据共享机制

指导各单位在“一网共享”平台分节点做好涉财税源数据编目、挂接(汇聚)、共享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A)组织落实各涉财税源数据共享单位信息联络员的平台赋权及平台操作培训,指导各涉财税源数据共享单位对照涉税数据共享目录完成数据编目等初始化工作。

(B)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及时协助解决各部门提出的系统问题和操作问题。

7)项目涉企信息归集服务

根据需求归集涉企信用信息,对纳税信息、生态环境领域信息、不动产信息、行政管理信息、水费信息、电费信息、燃气费信息、科技研发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等进行数据编目、挂接(汇聚)、共享等工作,其中部分数据(如水费信息、燃气费信息等信息)采用接口方式进行并协助相关单位完成数据的归集工作。

8)项目第三方考核支撑服务

(A)国家考核指标实施方案推进

协助科室,研究国家“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最新要求,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形式等,明确支撑的目标、重点工作。根据国家“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要求和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当年工作要点及重大专项工作部署,确定常态化监测指标的迎评要求和考核要点,明确考核指标与数据资源之间的对应关系,并提供相关指标优化实施方案,根据科室定制的方案推进相关指标提升工作。

针对国家、省的第三方考核进行专项支撑服务内容如下:

(a)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提升第三方考核的政务数据挂接率。

(b)数据发布支撑服务提升办件质量。

(c)办件信息汇聚。

(d)监管数据汇聚。

(e)数据开放情况。

(f)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和注册(挂接)。

(g)数据调用情况。

(h)数据审核时效。

(B)项目指标统计和协调

根据考核要求,制定任务目标和计划,协助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业务部门下发目标及任务计划,派发任务,日常开展考核指标方面的工作落实,充分沟通并做好记录。

以网办专项为例,相关工作内容如下:

省定期对办件增量数据上报情况汇总通报,包括办件受理信息、办件过程信息、办件结果信息、特别程序信息及材料目录信息等。参照省分类方式进行数据类数据量监控,反映每天各类数据量新增情况,及时督促市直单位和区县上报数据。

定期统计市直单位和各区县政务服务网上办件指标,并通过周报形式报送统计情况、进度,推动深度合作区各级政务部门完成政务服务网上办件数据上报工作。

(C)项目数据上报和问题处置

(a)周期上报数据

(b)上报链路日常监测

(c)协助问题整改

(d)日常答疑

(D)数据对账及统计分析

接收省平台每日增量推送数据接收情况对账表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前置节点数据库表,包括数据类名称、批次号、数据量等信息,提供相关的数据对账服务。

响应各部门、各区县的数据统计需求,针对监管数据上报数据量、质检通过率、覆盖率等指标,协助进行指标核查、问题分析、指标提升。

(E)其他省市要求的专项支撑服务

针对省市下发的其他考核任务,根据要求提供具体支撑服务。

(四)项目运维服务要求

1.项目运维基本内容

运维服务范围是为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的“一网共享”平台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共享交换平台等系统正常运行而开展的运行维护工作。

2.项目运维人员要求

(1)中标人的义务

1)中标人应当依法用工,按照项目要求自行组织项目服务团队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因中标人无妥善履行前述相关要求造成的责任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需承担项目运维人员的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事故等全部责任。项目运维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伤、残、亡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3)中标人需承担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所有生劳资纠纷。

4)中标人应当保证项目运维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利益。如因服务人员过错给采购人造成财产或其他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5)中标人项目运维人员应当遵守采购方各项工作制度,按照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拟订的工作计划、服务时间及工作流程等提供服务。

6)中标人应当确保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服务团队的稳定,项目运维人员一经确认不得更换,如需更换,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注:因中标人无妥善履行上述相关要求造成的责任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运维团队要求

1)需投入不少于4名平台运维服务人员,开展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或远程技术支持服务,运维团队应当具有与信息化或者大数据中心或者大数据分析平台相关的,系统运维服务经验。

2)自采购人发起故障/疑问通知之刻起,原则上30分钟内响应并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或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3)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或远程技术支持服务无法解决的故障/疑问,自采购人发起现场技术支持服务通知之刻起,原则上4小时内响应,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按实际情况及具体需求,制定具体的维护标准和方案,包括故障恢复,灾难恢复、维护信息管理档案、紧急维护维修方案等,并对维修、维护记录建档。

平台系统有重大故障、采购人有紧急需求时,保证1-2小时内响应,响应24小时内对有关故障产生原因以及具体解决方案形成回复。

平台系统维护期,应按故障或需求的难度不同,予以不同的解决时间。重大故障(一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彻底解决;技术故障(二、三级故障),应在具体解决方案提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偶发故障(四级故障)按故障具体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系统需求,应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认后,提出具体的解决时间,具体故障级别划分如下:

故障级别

定义

时间

一级故障

平台系统运行期间出现的重大故障,导致系统瘫痪,业务中断或基本功能无法实现

1小时响应,6小时内恢复系统,24小时内解决故障

二级故障

平台系统运行期间出现潜在危险,可能导致系统业务中断或功能性能全面退化

2小时响应,24小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3个工作日解决故障

三级故障

平台系统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部分或间接影响平台性能或部分功能,不会造成业务中断

3小时响应,24小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3个工作日解决故障

四级故障

平台系统运行期间出现的偶发故障,不影响或较少影响平台系统业务运行

4小时响应,按故障具体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4)项目运维团队需要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人用户需求完成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交付运维成果。具体运维交付物如下:

序号

维护内容

描述

产出物

数量(份)

1

应用系统健康性检查,定期巡检

应用系统运行状况巡检

提交巡检报告(每季度)

4

年度提交年度巡检总结报告

1

应用系统月度巡检

提交巡检报告(每月)

12

在线监控服务

监控报告(每月)

12

2

应用系统运行故障处理

系统运行期间应用软件发生故障

提交故障分析报告

按实际

3

系统bug修复

系统建设范围内的功能出现的bug处理和维护

修复记录

按实际

3.项目日常维护要求

(1)制定日常维护方案

制定日常维护方案,合理安排维护计划,针对系统进程、系统/数据接口、系统/数据权限、系统/数据资源、业务保障等设定维护项,周期性开展共享数据和服务链路的常规维护保养工作,消除链路异常、链路告警、存在问题、安全隐患等,保障链路与数据交换过程运行状况良好,防止故障发生,降低数据缺失风险与负面影响,确保已共享至需求部门的数据服务链路7×24小时正常运行。

(2)日常维护内容

维护对象包括应用程序、中间件、数据库、操作系统等。具体维护内容包括:

1)提供业务维护服务。

2)提供访问管理服务。

3)提供日志管理服务。

4)提供配置管理服务。

5)提供数据库维护服务。

6)提供中间件维护服务。

7)提供操作系统维护服务。

8)软件系统优化。

9)故障处理服务。

(3)例行巡检

1)制定例行巡检方案

针对性能容量、可用性、可连续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设定巡检项,合理安排巡检计划。通过日常检查分析,提前发现系统的故障异常、软件告警、潜在问题、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置。

2)例行巡检内容

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所涉及的应用程序、操作系统等方面例行巡检,包括功能检查、性能检查、脆弱性检查、系统业务检查等。检查过程中同步记录运行数据,如若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即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并形成巡检报告。具体定期巡检内容包括:

(A)日常检查

(a)数据库运行状态。

(b)中间件运行状态。

(c)主要进程运行状态。

(d)应用服务运行情况。

(e)中间件通信网络连接情况。

(f)中间件日志是否有报错信息。

(B)性能检查

(a)业务会话连接数情况。

(C)脆弱性检查

(a)中间件是否满足运行冗余度要求。

(b)中间件版本是否安装相关风险补丁。

(c)中间件的数据库连接密码配置文件是否存在明码。

(d)重要运行程序是否有保留备份。

(e)系统配置是否符合中间件运行的要求。

(f)系统使用资源是否超过预定阈值。

(g)常规检查

1.1备份配置文件。

1.2备份重要运行日志。

1.3清除过期日志。

1.4交易连接正常性测试。

(D)应用服务器检查

查看系统监听的端口,端口能否通畅。

(E)中间件检查

查看程序进程是否存在,确认中间件进程、连接数。

(F)系统业务检查

(a)通过进程及日志,查看应用后台进程,确认程序进程是否存在。

(b)通过页面拨测,检查功能模块。

(4)响应支持服务

针对日常咨询、故障问题、专项任务、数据统计、服务投诉等服务请求进行统一登记,并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别、等级进行判断,分派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事件处理全流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服务请求得到及时的响应与处理,定期形成分析总结报告。

(5)重要时刻保障

对重要时刻,包括重大政治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制定重要时刻运维保障方案,进行值守保障、预防性健康检查和深度巡检,落实监控部署措施,主动发现系统异常、业务风险、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值守。在特殊时期和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进行值守,针对重保范围内前置机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系统业务量、系统状态、性能状态、磁盘空间、服务状态、错误日志等方面进行7×24重点监控,并每天加强巡检及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处理;

(6)项目应急保障

1)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如软件故障应急预案、应用系统应急预案、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等。

(A)软件故障应急预案。

(a)发生计算机软件系统故障后,系统使用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停止该计算机的业务操作,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b)应急小组应立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必要情况下,通知各业务相关部室停止业务操作,并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c)应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在保持原始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修复;修复系统成功后,利用备份数据恢复丢失的数据。

2)制定应用系统应急预案。

(A)当应用系统出现故障时,通知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

(B)通知相关方,并进行初步的检查,判定问题归属并组织故障处理;及时向用户运维接口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事件处理进度。

3)制定信息数据损坏应急预案

(A)发生信息数据损坏时,立即检查、备份当前系统数据。调用备份数据,同时通知相关部门暂缓上传及上报数据。

(B)在信息数据系统恢复后,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记录数据损坏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C)根据数据损坏情况,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数据恢复方案。

4)开展应急演练

为提高系统安全及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支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数据主管部门按照制定好的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补充修订应急预案。

(A)先期处置。接到应急事件报告后,立即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临时应对措施。

(B)启动预案。根据应急事件的等级,支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启动或授权启动应急预案。

(C)应急处置。处置过程中,如果发现应急处置措施确实存在缺陷,根据应急事件的等级,根据应急处置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应急措施。应急处置结束后,要继续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直至确定可持续正常运行为止。

(D)应急结束。事件经应急处置并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等级批准应急结束。

(E)后期处置。在应急结束后,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应急工作结束后,提交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4.项目版本同步要求

当系统在省市范围内更新系统版本时,“一网共享”平台支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节点完成系统升级工作,确保版本与省保持同步。

5.项目运行维护报告

(1)常规报告。通过整合日常巡检、响应支持、问题修复和收集反馈建议意见,定期汇总编制运维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提高运维数据整理分析能力;定期整理服务数据分析、工作建议,建立评估分析机制,促进信息化建设管理能力的提高。

(2)专项报告。针对故障、应急、重保、版本同步等工作输出专项报告。

(五)项目培训要求

1.针对“一网共享”平台门户系统、数据需求管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的操作应用开展培训。

(1)系统管理员

1)培训策略

系统管理员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对系统进行管理的人员。对系统管理员的培训,主要侧重于系统的定位、业务架构、运作模式等基础内容,同时还有系统使用、系统权限管理与配置、帐号权限的控制策略与常见问题的解决、管理员日常安全管理等内容。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后,系统管理员可独立完成系统权限管理与配置,解决用户反馈的一般问题,承担日常安全管理职责。

3)培训内容

系统体系结构、系统配置、系统管理、系统使用、账号权限管理与配置、管理员日常安全管理等。

(2)普通用户(含项目运营人员)

1)培训策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部门的普通用户是系统的直接使用者,使用范围涉及到系统的各方面功能。对普通用户的培训,主要侧重于系统使用方法、系统及数据使用的安全管理等,通过培训掌握数据汇聚(针对项目运营人员)、数据目录管理、数据质检(针对项目运营人员)、数据服务构建(针对项目运营人员)、数据共享交换(针对项目运营人员)、数据安全管理等运营服务能力。

2)培训目的:熟练掌握所涉及系统操作,确保数据使用安全。

3)培训内容:系统使用及系统运营操作,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2.项目数据资源管理系统的培训

(1)系统管理员

1)培训策略:系统管理员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数据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针对该系统管理员的培训,主要侧重系统的定位、业务架构、运作模式等基础内容,熟悉帐号管理、数据权限控制策略、日常安全管理要求、常见问题的解决等。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可以独立完成系统管理与配置,解决用户反馈的一般问题,承担日常安全管理职责。

3)培训内容:系统体系结构、系统配置、系统管理、系统使用、账号权限管理与配置、系统开通配置及日常维护、管理员日常安全管理等。

(2)普通用户

1)培训策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务部门的普通用户是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任务调度系统的直接使用者,针对普通用户的培训,主要侧重于系统各项功能的使用,通过培训掌握数据汇聚、数据清洗转换整合、数据质检、数据对账、数据作业任务调度等运营服务能力。

2)培训目的

熟练掌握所涉及系统操作,确保数据使用安全。

3)培训内容

系统使用及系统运营操作,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3.项目培训方式

系统部署、调试完成后,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分场次的集中培训;提供针对性的培训教材和课件,讲解相关培训内容,并进行实操指导,保障参加培训各类用户能够最终完全熟悉掌握相应的培训内容,达到相应的培训目的。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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