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项目背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农民财产权益的核心内容。依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22〕31号)的要求,更新大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同时与已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等工作做好衔接,高质高效完成大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入库、更新、汇交工作。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实质性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服务、技术要求
1、工作范围
大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宗地数量约为919宗,面积约为962.2平方公里。
工作范围为大宁县全部已登记集体所有土地。
2、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收集资料等准备工作、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合、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数据库建设和成果检查汇交。
(1)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成果整理与分析和制定实施方案。
(2)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合包括数据清理、数据整理、缺失数据采集和数据整合关联。
(3)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包括核实已登记成果权属状况、开展补充调查、更新权属界线、更新地籍区、地籍子区等。
(4)数据库建设包括入库质检和建设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
四、成果要求
(一)数据库成果
1.大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
(二)图件成果
1.大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
2.大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底图;
3.其他相关图件。
(三)表格成果
1.大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地籍调查表;
2.其他相关表格。
(四)文字报告成果
1.大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方案;
2.大宁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报告;
3.其他相关文字成果。
五、其他非实质性要求
无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
七、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