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结合八八战略、共同富裕等重要精神,在省级党媒及所属新媒体开展临平新城工作的宣传,如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城融合、特色小镇等内容;针对2023年临平新城重点工作,进行宣传;落实联络专职人员参与执行重大主题宣传策划与活动宣传。
二、宣传要求
1、围绕临平新城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开拓思路,积极作为,配合重要活动开展宣传策划,在省级主流媒体开展主题宣传。
2、安排人员直接参与临平新城重大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
3、充分利用专业手段,运用文字、视频、图片等全媒体形式充分展示临平新城各项工作亮点和重点领域的经验和成果。
4、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详细的主题宣传推广实施方案。
三、宣传内容
1、报纸版面:通过省级主流媒体展开专版宣传,围绕临平新城特色工作,以红色党建、共同富裕等为宣传主题,以产业高质量发展、特色小镇、产城融合等主要工作为宣传内容,擦亮临平新城在各方工作中的“金名片”。
2、 省级主流新媒体进行平台原创深度宣传,包括开设专题,内容将围绕临平新城核心产业、城市建设、亚运氛围营造等方面的亮点做法。相关咨询信息发布在新媒体矩阵上全年不少于20篇。
四、其他要求
1.组织采写围绕临平新城特色工作等主题内容,要求体现产业和行业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
3.提供宣传资源服务,在省级纸媒上进行专版宣传,刊发文章。
4.具有深厚专业的媒体策划、设计、制作、发布及维护等能力;
5.具有独立完成本次项目的能力,严禁转委托(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第一负责人、各环节的具体执行人及其相应职责);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列明各项费用预算,本项目费用包括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采购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8.中标方必须接受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并有权查看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中标方应予以配合;
9.如项目招标完成后,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欺诈隐瞒或不能按要求执行广告投放,采购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追究中标方的法律责任。
五、项目组团队相关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安排人员要求大学本科新闻系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拥有丰富的重大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实施经验。
2、服务团队服务意识良好、分析能力强、分工清晰、从业经验丰富。团队人员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地域、行业领域的基本状况。
六、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七、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本次招标范围内所需人工费、编制费、宣传策划费、材料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组成,各投标单位自由报价,同时总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即最高限价100万元。
八、结算方式
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50%。余款根据整个项目执行完成,经合同履约验收通过并收到提供的有效发票后,支付合同尾款。
九、验收要求
由采购方组织相关部门按采购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十、知识产权
1、履行本项目过程中新产生的图片、视频、音频等一切相关内容的知识产权由采购人享有。未经采购人授权,供应商不得用于本项以外的其他途径,供应商违反前述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开展期间,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在先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以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