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季度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采购人根据季度考核结 果,次季度首月支付上季度费用。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芙蓉路校区和芜湖路校区,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2023 年 9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31 日。服务期结束, 履约良好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2 次,合同金额不变。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芜湖路校区、芙蓉路校区 2023-2024 年度校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芜湖路校区和芙蓉路校区分别位于合肥市芜湖路 387号(以下简称芜湖路校区)和芙蓉路 632 号(以下简称芙蓉路校区),校园占地面积 153332 平方米(230 亩),总建筑面积 113194 平方米,绿化总面积 60000平方米。芙蓉路校区在校生约 3000 人,芜湖路校区实习生约 200 人。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楼宇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校园公共服务、水电保障与维修维护服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等内容。
(一)楼宇保洁服务
各楼宇(含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综合楼、口腔楼、人体形态楼、图书
馆、学生综合素质训练中心(室内体育馆)、学生公寓、附属口腔医院、水上中心等)公共区域(不含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内部)卫生保洁、教师休息室内部及学校层面大礼堂、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内部卫生保洁及其他属于物业服务的内容,保洁使用的劳动工具、低值易耗品计入物业管理费用。
(二)绿化养护服务
负责校园内绿地、花池、草坪、花灌木、绿篱、爬藤植物、竹类等各类植物的浇水、防虫、除草、修剪、施肥等管理和养护,负责场馆内绿植的摆放、浇水、防虫、修剪、施肥等管理和养护。
(三)公共服务
1、校园路面、人行道、绿化带、池塘、广场(含景观设施)、运动场、建筑物主体周围保洁;
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建筑工地除外),垃圾处理费用采购人另行支付;
3、下水道(含雨水、污水)、雨水井、窨井和化粪池的清淤和疏通(食堂内部及食堂周边的除外);
4、学校大型活动期间的卫生保洁和后勤保障服务。
1、对门、窗、玻璃、门锁、上水、下水、阀门、龙头、水箱、节水装置、灯具、灯座、镇流器、开关、电器插座、墙面配电箱及空气开关、洁具、消防等设施设备及教室的桌椅、黑板、吊扇等建筑物内外附属设施的日常小型维修、更换和安装,以及对上述内容的日常维护(所用主要材料由采购人负责提供,维修常用耗材如螺丝、胶带、铁丝由中标人承担),保证原有设施和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2、负责全校水、电管理,高低压配电房值班、楼宇内所有配电间、增压泵及消防泵房、图书馆电梯(4 台)等重点部位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正常运转。
负责学生公寓楼门卫值班、管理工作。学生在公寓内日常行为的教育、引导与劝阻工作。学生公寓区的学生公寓室内外卫生管理、检查、整改工作。学生公寓人文环境建设、生活服务工作。学生公寓内的消防、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学
生公寓内的床位统计、新生住宿方案的拟定、迎新公寓的维修保洁工作。学生公寓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一)楼宇保洁服务标准
1、公共部位卫生地面无灰尘、无痰迹、污迹;墙面、天花板无污迹、无蛛网;电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牌、设施表面干净无灰尘、污迹、斑点;公共门窗(玻璃、窗框、窗台)明净光洁、无灰尘、污迹、斑点;扶手、栏杆光洁、无灰尘、无污迹;
2、公共卫生间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污迹、无异味、无污垢;根据季节和环境需要,定期进行卫生消杀(卫生间必须常置除味、消毒用品),创建卫生健康的环境(消杀频次及药剂种类、配比需符合常态化消毒管理实际需求);草酸、消毒液等使用时应注意配备比例,草酸应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消毒液消杀每月不少于一次;消毒液物品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承担费用;
3、垃圾实行袋装并按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楼宇四周地面整齐、干净、无杂物、垃圾,无沙土、纸屑、脏物、积水、青苔;建筑物外墙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各楼宇建筑物外墙出现乱写、乱划、乱粘贴,由中标人负责清理;
4、教师休息室安排专人管理,按要求开关门、保洁、供应开水;教室安排专人开关门及管理,确保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做到地面无灰尘、无痰迹、污迹; 墙面无乱写乱画,天花板、电扇无污迹、无灰网;门窗明净光洁,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空气清新;
5、负责每学期对所有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空调过滤网、电风扇进行一次集中清洗和保洁服务;每年毕业生房间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含空调滤网、电风扇、窗帘的清洗每年各一次)及宿舍、办公室调整前后的保洁工作及搬迁、运输工作。
6、室内场馆要保持地面、墙面、踢脚线、门窗、垃圾桶、消防设施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常规性打扫,做到室内地面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墙面光亮无污渍,墙角无蜘蛛网;
7、附属口腔医院除公共区域保洁以外,还包含病房内部卫生保洁,以及病房内布草洗涤服务工作。
8、及时清掏各楼宇附属化粪池、下水道(食堂除外);每个月对所有建筑物屋顶清扫至少一次,暴雨前要增加清扫次数,确保屋顶雨水口、下水口畅通无积水;如因未及时清扫形成积水并造成屋顶渗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9、负责校园内老鼠、蟑螂、苍蝇、蚊虫等“四害”的定期灭杀和防治工作, 每学期不少于 1 次。负责公寓、办公室调整前后的保洁工作及搬迁、运输工作。
10、芜湖路校区校园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实习生公寓楼的门卫管理、保洁、公寓分配、水电维修等,及时清理校园内各类小广告等张贴物。
11、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其它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楼宇保洁工作。
(二)绿化养护服务标准
按照《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对招标范围内校园绿化乔灌木及地被植物进行修剪、施肥、除草、抗旱排涝、病虫害防治等绿化养护工作,保持校园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禁止在绿地内堆积物料等,确保养护范围内植物长势良好, 无病虫害,苗木保存率 95%,并达到良好的绿化效果。并在每年年初制定绿化养护计划上报采购人审核后实施。
养管要求如下:
(1)修剪
1)乔木、花灌木
要求乔木、花灌木生长旺盛、树形美观,分枝点合适,内堂不乱,通风透光; 叶片、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枝;及时抹芽,树干、一级分枝上基本无萌条; 及时清理死树,挖除死树桩并进行补植,保持无缺株;及时扶正倾斜树木。
2)绿篱、种植块、整形灌木
要求绿篱及种植块生长势较好,平、立面整齐,基本无死枯、缺株、断档、倒伏、歪斜、亮脚和杂生植物、蛛网等现象;整形灌木(球类等)生长较丰满, 基本无偏冠、空洞,修剪面光滑。为了使来年春季校内绿化更整齐美观,每年寒假前必须对所有整形灌木、种植块进行统一修剪。
3)草坪
每年二月底之前,所有草坪必须完成打孔,草坪修剪后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
5 ㎝左右,全年修剪次数不少于 10 次。2 月份(春季开学前)、8 月底(秋季开学前)必须对校内草坪全面修剪一次,其他时间段根据具体生长情况进行修剪。
需保证草坪整齐美观,无疯长现象。被剪除的草要及时从草坪上清除掉,草坪与种植块等绿化相接处应切边。做好草坪的冬季防火工作。
每年秋季须进行草籽采购。草籽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草籽的品种、数量由中标人根据实际草坪面积确定,并报采购人备案、验收,未按要求操作的,在当季的绿化养护费用中扣减草籽相关费用。
4)修剪掉的枝叶、草坪草及杂草等随时清运出校。
(1)中耕松土及土壤改良
1)有开盘条件的乔木、花灌木、整形灌木每年入冬后必须进行开盘松土, 盘面直径要达到树木胸径的 8-10 倍,树干处宜浅渐远渐深,要求线条圆滑、盘面整洁。春、夏、秋季进行中耕松土,松土以不影响植株根系和损伤植株基部表皮为限。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 2 次。松土时要及时清除灌木周围的杂草,清除的杂草应随时清运出校。
2)利用养护淡季时间,按照后勤部门指定位置进行土壤改良,对被茅草侵吞的草坪进行翻耕,深度大于 50 厘米,清除茅草根、捡拾砖石等杂物,加入营
养土,在改良后的位置种植草坪或花草。每年土壤改良不低于 500 平方米。
(2)施肥
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 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乔灌木、藤本每年春、秋各施肥一次,秋末冬初结合开盘松土施基肥(有机肥),开春后进行追肥(尿素混复合肥)。种植块、地被植物、草坪每季度施肥一次,采用撒施或水溶解后浇灌进行施肥。施肥后必须要及时进行浇水、喷淋, 防止苗木根部、叶片灼伤。肥料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全年施肥总量不少于 4 吨)。中标人每年春、秋施肥时须将采购的肥料数量、品种等报采购人备案、验收,方可进行采购并实施,未按要求操作的,在当季的绿化养护费用中扣减肥料相关费用。
(3)除草
各类绿地、树穴、树池、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及时清除花木丛中、绿篱中的杂草;及时清除草坪内非种植的杂草。草坪内只要有杂草,在早春杂草发芽出土时和立秋杂草籽成熟前,都要及时排除干净,要除早、除小、除了。人工排除杂草应连根拔起,集中清运出校。
(4)灌水与排涝
浇水次数应视气候、土壤等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地段的浇水次数应有所不同, 乔木每年浇水次数应不少于 8 次(每年 3 月份到 10 月份各一次),灌木
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一级、二级草坪夏秋生长季温度在 30℃以上三天浇一次,
35℃以上两天浇一次,秋冬季根据天气情况、土壤湿度适时浇水,以不出现缺水枯萎为原则,旱季及新补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保持植物良好长势,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梅雨季节等期间要做好加固、挖沟排涝、抢险等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5)病虫害防治
安排专人负责病虫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每天至少检查一遍,实行每周书面报告制度,并及时做好防治工作。
每年 3 月-11 月,根据不同病虫害发生危害规律,提前做好防治防控。对于已发生的病虫害,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的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及时治理, 确保病株、虫害现象不成灾。每年校园需要普防 4 次,不定期打药灭害。农药费用由投标人提供,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中标人采购农药时须将采购的农药品种、数量报采购人备案、验收,未按要求操作的,在当季的绿化养护费用中扣减农药相关费用。
如因用药不当造成苗木损伤、枯死,中标人应及时补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 且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11 月至次年 3 月应结合冬季养护管理,通过修剪
清理病虫枝、清除枯枝落叶、冬耕培土、合理施肥等措施,清除越冬病原菌,并辅以必要的药剂防治。
(6)涂白
中标人每年 11 月份要对乔灌木进行一次树干涂白工作,严格按照涂白技术
方案中药剂配制比例进行,做到统一涂白高度 1.5 米,上口平齐,下口至树干基部,药液均匀不流淌。
(7)防护措施
如乔木存在倾斜、倒伏情况的须扶正、设置支撑,支撑为杉木,打入土中要稳定;对意外造成的植物倒伏、折损,及时进行扶正、修剪或安排更换;根据被支撑树木的生长情况,适时拆除支撑物。对易受冻害树木,须在每年的 11 月底之前完成根际培土、覆草、裹干等措施,裹干高度不得低于 1.5m。当气温低于 5℃
时必须要用草帘和草绳对校园内的苏铁从下至上进行包裹,待天气回暖后及时解除覆束物并清运出校。
(8)灾害性天气
灾害性天气来临前,提前做好有安全隐患园林树木的排查处理、物资人员储备工作,灾害性天气发生后(如大雨、大雪、大风等),养护负责人要立即带领灾后处理机动人员携带工具到达校园进行检查,一旦发生灾害现象及时上报采购人。灾害性天气造成树木倒伏、断枝的,中标人要及时处理,确保校园整洁美观。为防止雪压损毁树枝或变形,降雪天气时应及时清除树木枝叶上的积雪。
(9)特殊季节养护
夏季根据天气预报和绿地实际情况,检查树木草坪的生长情况,做好防旱、抗旱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预测出树木草坪的缺水时限,进行有效抗旱工作,对耐阴类植物应提前做好遮阳措施。
冬季必须按植物生长规律做好防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树木、草坪的生长。
(10)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
日常养管中,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须达到 95%以上;养管期满时,所有绿化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必须达到 95%。
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征得采购人同意,在采购人指定、认可下,根据季节,按采购人标准严格执行,在一周内安排补植、更换;乔木补植须选用干径相同的同品种全冠苗,大灌木及整形灌木须选用同规格、同品种全冠苗,绿篱、种植块等须选择同品种、大于现规格健壮苗满栽、密植,然后修剪至同等高度,草皮采用成品草皮补植,不得用草籽播种补植,花坛花镜按原设计图纸中的品种、规格进行补植,不得随意变更。
日常更换补植种植块地被均须满栽密植、到边到角。满栽密植的标准为:侧看、俯瞰均无空洞、缺株和黄土裸露;栽植范围内因现场因素无法栽植到边到角的边 沿地块应根据现场实际实施栽植。
(11)补植
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须及时安排补植、更换;乔木补植须选用干径不低于 10cm 的同品种全冠苗,大灌木及整形灌木须选用同规格、同品种的全冠苗,绿篱、种植块等须选择同品种、同规格的健壮苗,保证补
栽后的景观效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要按照采购人要求调整移栽布局不合理的小型苗木并负责养护。
(三)公共服务
1、安排专人对校园大环境卫生进行保洁清扫,主干道、露天运动场、停车场等要求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上午 8:00 前、下午 2:00 前各一次),全天巡回保洁,达到“六不”、“六净”标准,即不见明显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不见人畜粪,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冰雪天气及时清理校园主干道积雪。
2、每日巡视并及时清理墙面、门柱、景观桌椅、灯杆、树木等处的违规张贴物、小广告等,雕塑、景观等每周清洁一次,要求保持无蛛网、无污渍、无油渍、无水渍等,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处理。
3、垃圾日清并及时运送到校内垃圾中转站,配合市政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每日清理冲洗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及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有序堆放并定期清运(生活垃圾处理费由采购人向市政部门缴纳;学校建设或物资报废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由采购人负责支付;如因中标人管理不当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4、定期清理雨污水下水道、化粪池,对窨井盖进行检修,对损坏的窨井盖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维修。
5、运动场地保持地面无积土积水、无落叶、无垃圾、无污迹,遇重大比赛或大型活动,应配合采购人及时清理、布置场地,包括搬运摆放桌椅、布置主席台、插放彩旗等相关物业服务内容。
6、及时清理池塘水体表面漂浮物及周边杂物,检查是否存在污水排放现象, 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保持水体清洁、无异味。
7、对校园内毁绿种菜、饲养宠物、乱倒生活及建筑垃圾等现象进行有效治理。
8、对足球场、篮球场馆等运动场地要参照广场作业频率及服务质量标准巡回实时保洁,确保教学、训练、赛事等问题相关活动顺利进行;
9、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其它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环卫保洁工作。
(四)维修维护服务标准
1、维修范围:公共区域及室内的家具、门、窗、玻璃、门锁、上水、下水、
阀门、龙头、水箱、节水装置、灯具、灯座、镇流器、开关、电器插座、墙面配电箱及空气开关、洁具、消防等设施设备及教室的桌椅、黑板、吊扇等建筑物内外附属设施的日常小型维修、更换和安装,以及对上述内容的日常维护(所用主要材料由采购人负责提供,维修常用耗材如螺丝、胶带、铁丝由中标人承担), 保证原有设施和设备完好和正常使用;
2、24 小时受理报修,一般情况下维修人员须于 30 分钟内到场进行维修, 维修快速及时,紧急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维修及时率 100%;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场处理的,应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安排处理;维修结束后,将现场清理干净,物品归位,恢复原状。
3、开展日常维修工作所必备的维修器械和设备配备齐全且使用状况良好; 维修工作人员必须配齐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水工、电工、木工、瓦工;维修时必须填写维修单,注明时间、地点、维修内容,维修工作结束时由报修单位签字认可并填写维修服务质量评价。水电维修工人 24 小时在校进行服务工作,负责全校水电表抄表、记录、报表整理上报工作(校内经营户、电信运营商和其他需单独计收水电费的服务设备的水电表)。
4、建立并执行公共部位的照明、应急灯具巡检制度,保证完好无缺;定期对水电设施、消防器材等公用设施进行巡检和维修,并做好记录,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爱护学校财产,保证房屋及水、电、弱电等管线设施规范、完善, 设备及各种附件完好,整洁卫生;安全标志齐全、醒目直观,安全防护设施与报警装置齐全可靠,安全事故抢救设施齐全、性能良好,并要依此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对突发事故及时正确处理。
5、做好高低压配电房及增压泵房的 24 小时值班工作,规范记录;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维保厂家或采购人解决;做好所有楼宇内分配电房、配电柜的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报采购人解决。
6、负责校园节水节电的管理工作,严格按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做好教室门的开关、各楼宇的定时供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对楼宇内供水系统的跑、冒、滴、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修、维修;办公楼、实验楼等在放寒暑假期间应根据各楼宇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关停部分场所用水用电;不得擅自关闭用水用电设施。做好图书馆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消毒、清洗等工作;做好图书馆电梯的安全管理、开关、消毒保洁等工作,制定电梯被困处置应急预案并严格
执行;做好图书馆中央空调和多联机空调设备的安全管理、开关等工作;定期检查电梯、中央空调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维保厂家进行处理。
7、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其它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工作。
(五)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标准和要求
1、学生公寓主管、公寓管理员服务标准
学生公寓为学校重点区域,涉及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关乎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应予特别关注。中标人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社会效益、政治影响为先,切实加强管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1)为入住学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依据《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及其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度与要求,规范管理,保证学生公寓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上岗前必须经过上岗培训,熟悉了解《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制度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着装整洁、文明礼貌, 不与师生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
(3)负责学生公寓楼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门卫值班、治安管理、设施设备检查、日常维修维护,以及学生公寓楼内的其他所有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学生生活和学习的物业服务工作。负责提供洗衣机、开水器、电吹风等学生生活服务设施,为学生有偿提供洗衣、开水、电吹风等生活服务,自费安装水电表, 按表据实向采购人缴纳水电费用,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新桥校区招标服务价
(新桥校区自助洗衣机大物件洗定价为人民币 3.3 元/60 分钟/桶,标准洗定价为人民币 3.0 元/45 分钟/桶,快速洗定价为人民币 2.0 元/35 分钟/桶,单脱水定价为人民币 0.9 元/5 分钟/桶,单烘干定价为人民币 1.8 元/10 分钟/桶); 开水供应的定价为人民币 0.11 元/升,直饮水供应的定价为人民币 0.20 元/升;
电吹风收费标准不得高于 0.18 元/分钟。总务处负责监管服务质量和价格,定期开展学生满意度测评。
(4)熟悉学生公寓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 并迅速上报采购人有关部门,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生公寓内无恶性治安案件发生。
(5)负责学生公寓内学生的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在公寓内的学习、生活;要有效制止学生在公寓内吸烟、酗酒、打架等不良行为;严禁一
切人员在公寓内打球、大声喧哗;严禁一切人员在公寓内打麻将等赌博行为;严禁任何人在公寓内使用明火、点蜡烛、生火做饭、饲养宠物等。负责每学期文明寝室创建评比工作。
(6)负责公寓电控系统的管理,寝室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插座,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热杯、电熨斗、“热得快”、电吹风、电视机等大功率电器。杜绝违章用电。
(7)中标人每学年为每个新生寝室配备劳动工具及材料一套(拖把、扫帚、簸箕、塑料纸篓),学生在校期间,劳动工具如有自然损坏,中标人应及时配齐。
(8)定期对公寓楼公共区域、厕所、水房内的的公用设施进行检查、报修并做好记录,确保公共设施齐全、完好;要及时处理学生报修,落实维修并做好回访;根据学生公寓公物赔偿标准,要求学生对寝室内公共物品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进行相应赔偿,赔偿款用于维修或添置公共物品。
(9)熟悉公寓床位情况,配合学校制定新生入住方案;对腾空后的学生公寓要加强管理,及时督促保洁进行清理,落实维修,确保学生搬入时即能正常入住;负责学生退学、休学、实习、毕业离校时退宿手续的办理。
(10)每天对学生寝室的内务进行1次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天巡视寝室2次以上,每周公布公寓环境卫生成绩;有效制止学生在公寓内吸烟、酗酒;对公寓环境卫生较差的公寓做好教育工作,并帮助整改。及时将当天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至各学院辅导员处。公寓环境卫生优良率85%以上。
(11)建立严格的报修制度和健全的报修档案;对报修项目要维修及时、快速,紧急维修响应不超过半小时,一般维修半个工作日内并且当天完成,确保学生学习、生活正常;学生公寓的公共财物齐全、无人为损坏,完好率在98%以上; 学生对维修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
(12)每日巡视检查学生公寓内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照明和应急灯具必须每天巡查保证完好无缺;定期对水电设施、消防器材等公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无法解决的消防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保卫处处理;及时组织清理公寓内楼道、走廊的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有效制止公寓楼内任何形式的经商、推销等行为;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及门口随意张贴等。
(13)定期通过海报宣传、寝室长群、组织会议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节水、节电、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等宣传教育;配合学生处、团委、各学院推进学生党
团组织进驻公寓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的工作;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引导、说服、教育工作,做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生所在班辅导员反映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和动态。
(14)每月要将公寓处理情况汇总报学生处。负责办理学生退学、休学、毕业离校等相关手续,如有寝室公共物品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2、学生公寓门卫值班管理服务标准
(1)公寓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开、关门,对夜间关门后无正当理由或学校许可外出的学生要劝阻,对晚归学生要做好信息登记, 次日及时报送学生管理部门。
(2)熟悉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熟悉本楼学生和工作人员基本状况,及时掌握学生公寓相关信息;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不与师生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准找非值班人员代岗、顶岗,上班时间不离岗、不串岗,不私自会客、不闲聊、不看书报,不看电视、不玩手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严查大宗物品的进出,不准将教室内桌椅、经销商品等搬入学生公寓;对携带贵重物品(如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等)及大件物品出楼的学生要核对身份证或学生证信息,在填写《大宗物品出入登记表》后放行,发现疑点应及时报学校保卫处。
(5)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对本楼外人员来访,严格核查证件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对同性学生亲友来访,要热情接待,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异性亲友一般不得进入公寓;严禁男女生串楼,异性学生干部、工作人员因公务进出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由公寓管理员陪同。
(6)有效制止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驶入公寓楼内,指导其在指定的地方有序停放。
(7)保持值班室内外的整洁,值班室内不得生火做饭、不得吸烟、不得留宿他人。
(8)做好学生的报修记录工作,及时落实维修。
(9)熟记重要电话号码,发生紧急情况能及时报告;熟悉楼内安全通道, 大门钥匙不离身,发生紧急情况时能迅速疏散本楼人员。
3、其他要求
(1)学期内,学生公寓主管应执行学校行政上班时间,周末及夜间须安排学生公寓公寓管理员值班,学生公寓门卫值班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如遇学校重大活动,学生公寓主管及公寓管理员要服从学校安排,寒、暑假学生公寓工作时间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执行。
(2)学生公寓内保洁人员要求。学期内的节假日和周末须正常上班;寒、暑假期间,完成公寓楼及新生公寓内部卫生精细化保洁。
(3)学校提供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所需的办公、值班用房,提供办公、值班用的桌椅、床、固定电话、空调、电扇等,其他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劳动及保洁工具、低值易耗品等由中标人自行配备。
(4)学生公寓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负责每年对所有毕业生房间卫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扫和保洁服务工作,包含室内所有设备、家具、门窗、玻璃和墙、地面等。
(5)合同期满,中标人要完好归还学校提供的一切设施、设备(正常报损除外),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6)负责智慧校园宿舍信息化模块和校园报修模块的应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公寓内寝室门锁、钥匙和水电设备的管理;楼前车辆停放的管理;
(7)学生在宿舍内日常行为的教育、引导与管理工作,规范和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8)按照学校公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好学生管理和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
(9)公寓管理员要求 40-55 周岁。
(10)负责每学期文明寝室创建评比工作。
(六)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合同期内,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或自行离职,中标人须书面将具体情况报送学校总务处。
2、芙蓉路校区设立绿化主管 1 名,负责日常绿化养护工作,以及校园大环境卫生检查、落实大型活动期间的环卫等工作;同时负责公寓楼之外的所有楼宇、场馆的内外巡视、卫生检查、教室及教师休息室的管理与检查;设立公寓主管 1 人,负责所有公寓楼的内外巡视、卫生检查、维修维护等管理工作;设立工程主管 1 人,负责学校的水电等的维修及运行保障,设施设备的巡查。
3、建立物业 24 小时总值班制度,每天须由项目经理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人住校(含周末、节假日),负责校区物业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服从学校总值班工作安排。
4、建立维修回访制度,虚心耐心听取师生意见,妥善处理师生投诉等。
5、搭建物业与师生沟通的平台,利用通讯、网络等手段及时解决师生反映的物业管理服务类问题。
6、其他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负责学校就业市场、新生接待、招聘会、运动会、各级各类考试等校内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包含开水 供应,用电保障,卫生保洁及搬运桌椅、搬运安装帐篷、彩旗布置、户外临时 用水用电接驳保障服务等,具体以活动主办单位要求为准)。负责校园节水节电的管理工作,建立节能降耗责任制和奖惩制度(以月度、季度和年度综合数据对比情况,明确奖励与处罚措施)。
7、建立和完善员工档案,对各岗位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培训记录完整。
8、物业全体人员登记造册,进场前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合同期内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书面报送学校总务处;配置的物业人员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人员数,学校按月对照员工花名册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人员缺失,将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从物业费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