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解决因全市高速公路辖区里程增加,交警支队直属勤务大队警力紧张的问题,采购人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购买交通管理辅助服务,负责协助交警支队开展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并由中标供应商集中式管理。由中标供应商协同交警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日常生活、工作由中标供应商和交警部门负责。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交通管理辅助服务(2023年))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一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佛山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1)采购人每月的上旬对交通协管人员的上个月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 (2)每月服务费用=中标合同金额合计÷12个月-当月扣减考核费用(如有)。(在合同生效当月开始抵扣预付款,每次抵扣当月服务费用,直到扣完为止,扣完当月按照上述公式补回差额,余下月份按照上述公式执行。) |
验收要求 |
1期:一、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需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文档和验收所需资料,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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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包干价。 (3)报价中包含派驻单位管理费、派驻人员工资(包括加班费)、福利、各类补贴、餐费补贴、服装、装备、工会活动、商业人身意外险等各项费用、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4)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调整,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 |
★ |
2 |
付款要求 |
(1)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 (2)合同款以转账方式转入中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需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4)中标供应商符合合同约定并已提供完整、合规的申请材料,采购人签署考核、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付款手续可在15天内完成;采购人“付款”是指采购人向财政部门发出申请文件;采购人完成约定支付时限,不包含财政部门审核支付的时间。 (5)中标供应商应理解采购人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约定期限内向财政支付部门发出付款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按期支付。因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6)因政府财政部门跨年国库关闸、年底封账,不能按约定时间办理支付进度款,中标供应商可提前办理申请手续;若因此导致逾期付款,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7)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交通管理辅助服务(2023年) |
项 |
1.00 |
7,599,900.00 |
7,599,9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交通管理辅助服务(2023年)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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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交通协管员,数量:不少于66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无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5、符合《广东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 |
★ |
2 |
交通协管员年龄要求35周岁或35周岁以下,女性不多于6人。要求具有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拟派交通协管员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照或以上(42人以上),准驾车型为E照(14人以上),上述交通协管员中,应有不少于14人组成的应急救护团队,应急救护团队成员应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红十字救护员》证书或救援组织认可的救护人员技能证书,需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退伍军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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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工作时间 采用三班倒工作模式,交通协管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多于40小时。如超出,中标供应商应做好人员调配和保障工作。 2、培训要求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组织交通协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场地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培训费用已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培训内容及安排由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提供。 3、人员配备 中标供应商需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首批人员配备,人数不少于42人(或中标供应商现有可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已满足本项目首批人员配备数量要求:不少于42人)。保证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符合采购人的需求。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提出人员配备需求、制定人员配备计划,组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确定人员配备名单、发布人员配备结果。 4、人员上岗 中标供应商需保证配备人员及时上岗、确保采购人业务顺利开展。中标供应商应保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上岗人员不低于66人,人员应在上岗前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救护人员技能证书。 5、人员稳定 中标供应商需保证人员稳定性,在岗人员数量不得低于66人,并制定具体的人员稳定保障措施(制定人员流失应急预案)。 6、快速响应 因工作特殊性,中标供应商需要快速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半个小时内进行响应,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一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7、各类应急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各类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应急处理,建立操作性强、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迅速、果断的处理能力,切实保障项目的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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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民警的带领或者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民警指挥引导车辆,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根据需要采集交通违法信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协助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3、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报告道路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6、接受群众求助; 7、驾驶警用汽车或警用摩托车等警用交通工具; 8、其它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工作; 9、交通协管员是辅助性质的非执法岗位,不具备实施交通处罚和强制措施的职权; 10、完成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 |
5 |
工作纪律 1、保密纪律:交通协管员应遵守公安保密纪律,不得报送、传播虚假信息,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外泄露组织信息。 2、交接班纪律:交通协管员应遵守纪律,按时到岗交接班。上、下班均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辖区中队将通过机巡对交通协管员进行纪律考勤。如遇接班人员未按时到岗,应及时上报辖区中队,并继续执勤至接班人员到岗,不得出现空岗。 3、岗位纪律: 3.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安交警协管员各项规章制度。 3.2工作中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无故脱岗,巡查时尽职尽责,文明上岗。 3.3工作期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4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上岗期间不准并岗、越界巡查,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5因病、因事不能上岗,应提前向所在部门带班领导请假,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3个自然日内及时说明。 3.6公安机关内部其它纪律规定。 |
★ |
6 |
为维持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辅助服务团队队伍的稳定性和服务质量。投标人须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后,在同等条件下应录用原有的服务人员。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