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贰仟零伍拾万元整(¥20500000.00元)
其中:
01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元);
02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万元整(¥2900000.00元);
03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3400000.00元);
04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3400000.00元);
05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万元整(¥3400000.00元);
06分标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万元整(¥2900000.00元)。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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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01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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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 |
1 |
青秀区(城市快速环路以内区域,含快速环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 |
项 |
1 |
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 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 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 (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 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 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 (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 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 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 (三)设施维护出警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 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警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警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 1、日常维护接警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报警指令须3分钟内接警并及时处置。 2、日常维护出警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警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派警单位。 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警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警指令后,按照派警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 4、抢修时限要求: 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警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 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 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 (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 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 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 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 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 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 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警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 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 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 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 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满足日常工作需求:CPU:等于或优于I5-1155G7/内存:8G以上/硬盘:512SSD以上/显示屏:14寸/集成显卡;(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移动手机:存储:运行内存4GB;机身内存64GB;性能:配置八核芯片;摄像:前置800万像素镜头,F2.0大光圈。后置1200万像素镜头,F2.2光圈,拥有1.25μm大尺寸像素; 彩色打印机:最大打印幅面:A4,最高分辨率:600×600dpi;(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 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陆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陆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七)维护质量要求 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 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 (八)其他要求 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 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 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 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 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 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 |
4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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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 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 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 六、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系数(%)进行报价;投标人结合《2022-2023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招标控制价》和2022年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1),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有效系数范围为:0~100%。 (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2、付款方式: (1)结算金额= 实际完成工作量×中标单位投标单价(注: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为上限控制价×中标单位系数报价)。 (2)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完成合同内容60%后支付至合同款60%;中标人交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报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 (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 ▲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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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不进行演示 2、不要求提供样品 3、不组织现场踏勘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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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02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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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 |
1 |
青秀区(城市快速环路以外区域)和邕宁区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 |
项 |
1 |
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 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 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 (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 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 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 (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 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 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 (三)设施维护出警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 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警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警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 1、日常维护接警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报警指令须3分钟内接警并及时处置。 2、日常维护出警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警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派警单位。 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警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警指令后,按照派警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 4、抢修时限要求: 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警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 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 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 (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 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 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 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 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 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 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警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 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 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 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 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满足日常工作需求:CPU:等于或优于I5-1155G7/内存:8G以上/硬盘:512SSD以上/显示屏:14寸/集成显卡;(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移动手机:存储:运行内存4GB;机身内存64GB;性能:配置八核芯片;摄像:前置800万像素镜头,F2.0大光圈。后置1200万像素镜头,F2.2光圈,拥有1.25μm大尺寸像素; 彩色打印机 :最大打印幅面:A4,最高分辨率:600×600dpi;(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 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陆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陆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七)维护质量要求 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 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 (八)其他要求 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 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 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 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 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 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 |
2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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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超出履约期限的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协议确认。 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 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系数(%)进行报价;《2022-2023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招标控制价》和2022年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1),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有效系数范围为:0~100%。 (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2、付款方式: (1)结算金额= 实际完成工作量×中标单位投标单价(注: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为上限控制价×中标单位系数报价)。 (2)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完成合同内容60%后支付至合同款60%;中标人交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报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 (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 ▲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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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不进行演示 2、不要求提供样品 3、不组织现场踏勘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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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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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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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 |
项 |
1 |
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 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 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 (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 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 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 (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 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 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 (三)设施维护出警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 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警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警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 1、日常维护接警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报警指令须3分钟内接警并及时处置。 2、日常维护出警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警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派警单位。 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警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警指令后,按照派警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 4、抢修时限要求: 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警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 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 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 (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 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 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 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 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 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 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警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 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 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 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 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满足日常工作需求:CPU:CPU:等于或优于I5-1155G7/内存:8G以上/硬盘:512SSD以上/显示屏:14寸/集成显卡;(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移动手机:存储:运行内存4GB;机身内存64GB;性能:配置八核芯片;摄像:前置800万像素镜头,F2.0大光圈。后置1200万像素镜头,F2.2光圈,拥有1.25μm大尺寸像素; 彩色打印机 :最大打印幅面:A4,最高分辨率:600×600dpi;(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 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陆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陆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七)维护质量要求 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 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 (八)其他要求 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 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 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 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 |
3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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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超出履约期限的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协议确认。 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 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系数(%)进行报价;投标人结合《2022-2023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招标控制价》和2022年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1),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有效系数范围为:0~100%。 (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2、付款方式: (1)结算金额= 实际完成工作量×中标单位投标单价(注: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为上限控制价×中标单位系数报价)。 (2)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完成合同内容60%后支付至合同款60%;中标人交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报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 (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 ▲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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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不进行演示 2、不要求提供样品 3、不组织现场踏勘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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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04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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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 |
1 |
西乡塘区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 |
项 |
1 |
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 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 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 (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 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 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 (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 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 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 (三)设施维护出警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 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警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警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 1、日常维护接警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报警指令须3分钟内接警并及时处置。 2、日常维护出警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警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派警单位。 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警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警指令后,按照派警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 4、抢修时限要求: 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警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 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 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 (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 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 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 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 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 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 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警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 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 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 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 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满足日常工作需求:CPU:等于或优于I5-1155G7/内内存:8G以上/硬盘:512SSD以上/显示屏:14寸/集成显卡;(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移动手机:存储:运行内存4GB;机身内存64GB;性能:配置八核芯片;摄像:前置800万像素镜头,F2.0大光圈。后置1200万像素镜头,F2.2光圈,拥有1.25μm大尺寸像素; 彩色打印机 :最大打印幅面:A4,最高分辨率:600×600dpi;(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 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陆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陆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七)维护质量要求 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 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 (八)其他要求 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 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 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 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 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 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 |
3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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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超出履约期限的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协议确认。 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 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系数(%)进行报价;投标人结合《2022-2023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招标控制价》和2022年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1),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有效系数范围为:0~100%。 (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2、付款方式: (1)结算金额= 实际完成工作量×中标单位投标单价(注: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为上限控制价×中标单位系数报价)。 (2)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完成合同内容60%后支付至合同款60%;中标人交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报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 (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 ▲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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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不进行演示 2、不要求提供样品 3、不组织现场踏勘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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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05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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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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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 |
项 |
1 |
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 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 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 (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 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 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 (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 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 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 (三)设施维护出警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 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警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警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 1、日常维护接警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报警指令须3分钟内接警并及时处置。 2、日常维护出警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警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派警单位。 2、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警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警指令后,按照派警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 3、抢修时限要求: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警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 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 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 (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 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 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 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 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 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 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警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 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 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 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 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满足日常工作需求:CPU:等于或优于I5-1155G7/内存:8G以上/硬盘:512SSD以上/显示屏:14寸/集成显卡;(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移动手机:存储:运行内存4GB;机身内存64GB;性能:配置八核芯片;摄像:前置800万像素镜头,F2.0大光圈。后置1200万像素镜头,F2.2光圈,拥有1.25μm大尺寸像素; 彩色打印机 :最大打印幅面:A4,最高分辨率:600×600dpi;(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 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陆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陆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七)维护质量要求 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 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 (八)其他要求 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 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 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 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 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 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 |
3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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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超出履约期限的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协议确认。 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 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系数(%)进行报价;投标人结合《2022-2023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招标控制价》和2022年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1),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有效系数范围为:0~100%。 (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2、付款方式: (1)结算金额= 实际完成工作量×中标单位投标单价(注: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为上限控制价×中标单位系数报价)。 (2)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完成合同内容60%后支付至合同款60%;中标人交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报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 (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 ▲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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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不进行演示 2、不要求提供样品 3、不组织现场踏勘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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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06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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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3) |
1 |
良庆区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项目 |
项 |
1 |
维护单位在协助实施交通设施清障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一)维护单位应该配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1、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设施维护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与采购人配套的值班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待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值班备勤固定电话。遇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求指定专门的值班备勤责任人。 2、维护单位与采购人签署《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并据此制定完善的、严格的交通设施维护施工安全保障制度。 3、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实施签证单制度。 (1)维护单位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交通设施维护签证单要求认真填写,并要求做到一事一单。采购人以签证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维护单位应在每周一下午下班前,向采购人提交上周交通设施维护零星工程签证单以及工程费用概算表。 4、建立完善的交通设施损坏赔偿、赔偿方式形成统一有效机制,并在公司内的醒目位置告知和公示。 5、以上制度完善后须严格执行。 (二)交通设施维护设备和设施维护人员要求 1、维护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施工车辆、设备,要求在值班备勤期间保证有吊车1辆,专用高空作业车辆1部和施工运输车辆2辆作为施工应急车辆,同时配备相应的全套设施维护工具(含单点简易信号控制机3台、太阳能可移动信号灯2台、发电机2台)。 2、要求配备熟练的操作技术人员。维护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 (三)设施维护出警工作时间及抢修时限要求 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派警指令后,要按照如下时间要求出警并对设施维护现场进行处置: 1、日常维护接警时间要求:接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系统、网络报警指令须3分钟内接警并及时处置。 2、日常维护出警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派警指令后,中标单位人员须白天5分钟、夜间10分钟内出车,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快速清障,尽量减少损坏的交通设施滞留现场的时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同时应将现场情况反馈派警单位。 3、遇有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出警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派警指令后,按照派警指令要求立即派维护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维护工作。 4、抢修时限要求: 信号灯案件必须在接到派警指令后1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故障应在12小时内完成抢修,恢复设备正常工作。 标志、标线类设施维护案件必须在48小时内完成。 护栏类维护案件必须在6小时内完成。 监控前端设备线路、取电线路、通讯光缆线路故障应在48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设备正常。 (四)日常维护工作要求 1、日常按照采购人划定的区域及调度在指定的责任区域内对受损交通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或更换,遇到重大任务、严重灾害、争议区域等情况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派。 2、维护单位在日常交通设施维护中,应制定完善的巡查制度,需要安排固定人员自主开展或配合采购人开展交通设施巡查工作,提高对相关交通设施损坏情况的发现率。如见到相关交通设施损坏需立即更换或修复,并及时收集维护前后的照片资料,填写签证单作为向采购人申报费用的凭证。 3、维护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做好日常维护工作记录,采购人不定期对维护单位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检查。若发现并证实维护单位在开展维护工作过程中,对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或提供虚假信息的,采购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维护单位在维护周期内收到二份整改通知书的视为违约。 4、配合采购人做好设施管理系统维护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五)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要求 1、维护单位到达交通事故或突发事件现场,即刻开展现场保护和设施抢救抢险工作。并协助采购人按照交通事故现场取证要求开展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及视频取证工作。 2、交通事故现场在派警指令要求的时间内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交通设施,并拍下现场前后照片。 3、突发事件现场交通设施维护工作以采购人现场指挥指令为准,并立刻执行。 4、交通事故现场设施维护及赔偿方式由当事人与中标单位协商,协商不定的由招标单位参照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确定;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平台的使用要求 1、配备该平台使用所需的配套硬件: 中标单位需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满足日常工作需求:CPU:等于或优于I5-1155G7/内存:8G以上/硬盘:512SSD以上/显示屏:14寸/集成显卡;(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移动手机:存储:运行内存4GB;机身内存64GB;性能:配置八核芯片;摄像:前置800万像素镜头,F2.0大光圈。后置1200万像素镜头,F2.2光圈,拥有1.25μm大尺寸像素; 彩色打印机 :最大打印幅面:A4,最高分辨率:600×600dpi;(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安排专门的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培训和业务需求的交流与反馈。 3、日常维护工作:在日常巡逻中,从巡查开始到结束,巡查队伍登陆指定账号,按照手机APP巡逻操作流程,协助后台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4、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维护工作:维护单位从收到事故指派开始,马上登陆手机App,对事件的处理从开始到结束,维护队伍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协助后台记录跟踪,以便采购人随时查看监督。 (七)维护质量要求 1、对维修、替换、更新的相关设施的材料、施工应当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保证维护所使用的维修、替换和更新的材料与原安装使用的产品的外观、颜色、款型、质量等要求相一致或优于原安装使用产品质量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要求。 (2)热熔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2年,常温漆标线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 (3)道路交通标志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4)交通信号设施维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 (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2016)要求,质保期不少于2年。 (5)其他设施除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明确规定外,质保期不少于2年。 2、同一地点在一周时间内出现两次以上的相类似案件必须提供相关的案件原因分析材料和报告,并提供优化方案。 (八)其他要求 1、维护单位所更换的交通设施产品需和各道路上的设施质量型号一致。 2、维护单位施工维护人员在工作中应按照《道路交通设施维修施工现场养护作业交通安全协议书》的要求做好交通安全防护,如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除有责任方需赔偿以外的一切费用由维护单位负责。 3、维护单位要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制定交通设施实施方案、专项交通设施排查、交通设施产品研发、交通设施信息数据采集与录入服务。 4、配合采购人处置维护过程中的调配工作。 5、配合采购人对即将验收移交的城市道路在建项目(交通工程部分)进行实测实量并出具勘验报告。 6、执行规范及标准:交通设施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GA/T900-2010)以及其它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服务;若出现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以最新的为准。 |
2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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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 ▲二、服务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如因采购原因导致时间有变化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整体服务期1年)。超出履约期限的在原合同条款不变的基础上通过补充协议确认。 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标准验收。 五、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各成员共同签署并出具验收书或验收报告。 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系数(%)进行报价;投标人结合《2022-2023年度南宁市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招标控制价》和2022年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维护工程《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1),根据市场价格、本标段《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内容、成本及自身条件、市场风险考虑,以系数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2)有效系数范围为:0~100%。 (3)投标报价指完成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运输、劳务、管理、保险、协调、安装(含辅材)、调试、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定因素的风险、税金及利润。服务费是完成项目的含税全包价,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中标人承担。 ▲2、付款方式: (1)结算金额= 实际完成工作量×中标单位投标单价(注: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公布的综合单价为上限控制价×中标单位系数报价)。 (2)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30%预付款,完成合同内容60%后支付至合同款60%;中标人交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双方确认达到质量要求,报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 (3)如因财政原因导致延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履行期限不顺延,中标人仍需按照原合同期限履约。由于中标人原因不及时按要求完成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的,造成项目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情况,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4)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依法中止合同,并通知市财政局延期支付款项。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采取重新招标或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质量情况,考虑是否按本项目合同续签1年服务(最多续签2年服务),中标人可以自由选择接受或拒绝。 ▲3、本项目可能存在跨区域作业的情况,如有需要,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剂安排。超出本标段预算部分,按约定的计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后,按实支付给中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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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R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1、不进行演示 2、不要求提供样品 3、不组织现场踏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