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要求第三方公司为稷山县提供顾问式、专业化和精准定制的招商引资服务,助力稷山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项目商务要求:
1.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项目地点:稷山县
1.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80%,合同履约期限结束后十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1.4在签订合同后第三方公司需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项目对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三、项目技术要求:
1.1本项目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1.2 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稷山产业研究和招商引资对策;
(2)先进产业资源开发和目标企业遴选;
(3)目标企业前期对接座谈;
(4)目标企业的考察和调研;
(5)制定政企招商引资对接方案;
(6)安排政企间对接和会谈;
(7)跟进协调政企商务谈判;
(8)跟进政企签署项目框架和投资落地协议;
(9)协调投后相关事务等;
1.3招商产业内容:
需由第三方公司利用自身平台资源和社会资源优势,结合稷山产业现状和发展需求,精准推荐匹配优质产业资源,包括但不限于:
(1)符合稷山强链补链的先进企业、院校机构或专利技术成果;
(2)新能源和新型材料企业;
(3)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企业;
(4)智慧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
(5)道地药材的种植及深加工;
(6)大健康产业;
(7)文化旅游产业;
(8)新技术及尖端智造企业;
(9)数字科技及大数据服务;
(10)投融资及产业基金机构;
1.4工作要求和进度报告
1、每月月底前第三方公司需以书面的形式报告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
2、每月遴选推荐不少于【5家】全国范围内精准的先进产业/企业/机构资源,安排对接交流。
3、每一季度安排组织一次招商考察交流活动,每次考察企业不低于【6家】,第三方公司负责制定招商考察手册,全程协调招商企业进行企地考察和洽谈。
4、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如遇有特别匹配的有投资意向的客商,提交企业投资计划书后,安排对投资企业进行专项对接和互访,推进招商工作落地实施。
1.5招商奖励
1、具体招商奖励按照甲方制定的《稷山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办法(试行)》的奖励办法执行。
2、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标杆意义和助推作用的产业项目(如500强企业、区域总部经济、先进产业园区项目等),双方一事一议。
3、为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融配资及产业基金等融配资项目,双方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