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转移劳动者等群体就业,促进大学生、农民工等充分就业,搭建就业平台,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社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督促做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155号)、(凉委基治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开展本项工作。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供应商负责按照采购人需求,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完成就业创业服务项目中的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公共就业信息收集工作。
(2)工作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社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本项工作。
(3)考核内容及成果运用
1.供应商是否按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社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文件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和公共就业信息收集工作(含工作方法、后勤保障等)(20分)。经验收,未按要求落实的,该项工作计0分
2.认真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及时更新农村劳动力动态信息,保障基础信息准确率,按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社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动态更新率达35%以上。(40分)。
3.及时传达政策信息(10分)。供应商应及时将就业创业政策、招聘信息等宣传至农村劳动力。
4.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20分)。按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社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供应商负责联系并提供3.5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及时向农村剩余劳动力传递各类招聘信息,并组织劳动者参加应聘。
5.递交成果(10分)。成果需包含项目过程中所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需整理成册。
★三、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合同签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年度考核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价款。
4.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工资、社保、税收、利润、管理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安全责任:服务期间所有人员的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对服务人员加强安全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协议,因服务人员泄露、冒用、误用或违法使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验收标准: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