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创园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三路30号西部智谷D区6栋,总面积5300多平米,于2011年4月1日投入使用,是武侯区委区政府重点打造、武侯团区委负责管理,面向青年大学生创业者的创新实践和成果转化平台,为共青团中央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科技部“全国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首批“川渝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科技厅“四川省省级众创空间”等。园区围绕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程,以“政府主导+专业机构+市场链接”的运营管理模式,在人才引育、品牌辐射、科技服务以及创新创业探索等方面不断提升,对“萌芽期--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企业提供人才、政策、金融等一站式孵化服务,全方位推动企业加速成长。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备注 |
1 |
1-01 |
武侯区青年创业园运营管理服务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1.履约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青创园;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第一季度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第三季度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合同期满考核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
注:自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履约验收:
4.1履约验收主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都市武侯区委员会
4.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4.3验收组织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4.4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4.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4.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人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4.7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5.如因国家相关政策或地方产业相关规划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根据相关变化情况,与成交供应商协商调整考核任务指标或终止服务合同;
6、安全责任: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损失。
(一)日常管理:
(二)园区品牌推广:
(三)服务能力:
(四)孵化成效
(五)年度考核指标(季度考核指标数量按相应进度进行折算)
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类别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分办法 |
1 |
日常管理 12分 |
1.日常运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料报送、对接西部智谷园区物业、工作配合、参观接待等; 2.做好园区资产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孵化企业的日常管理等; 3.园区品牌申报,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及复审国家、省、市、区级科技苗圃、众创空间等项目。 4、依据《青创园企业管理办法》做好入驻企业考评、管理工作,动态掌握园区企业营收增长情况,及时向团委反馈园区企业发展的重大成果; 5、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储备工作,积极推荐并对接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 |
12 |
在日常管理内容方面,受采购人或上级领导批评一次扣2分,最多扣12分。 |
2 |
园区品牌推广 20分 |
年度新引入优质项目不少于4家(优质项目包括主要股东为高层次人才/高企或高企储备项目/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单位); |
4 |
每引入1家得1分。 |
3 |
获得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报道2次及以上,同一内容在同级媒体报道仅认定一次; |
4 |
每次报道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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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培训、项目路演等活动不少于12场; |
12 |
每次活动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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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能力 35分 |
为园区企业提供基础性的工商注册、法律咨询、财务咨询、创业扶持、人才、税收政策咨询等技术服务,指导园区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及时提醒并化解财务风险;做好园区各类资质、奖牌等评审及复审工作。 |
10 |
团区委收到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该项目服务内容的投诉经认定属实,一次扣5分;未对出现财务违法犯罪的园区内企业或团队尽到财务指导和财务风险提醒职能,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 |
6 |
不断优化园区导师队伍建设,确保园区导师库不少于20人,同时每季度对园区企业进行不少于一次“一对一”甚至“多对一”的咨询或指导,建立详细的信息台账; |
15 |
除经团区委认定的特殊情况外,园区导师库少于20人扣5分;每少服务一家企业一次扣1分,最多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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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荐、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性会展的企业不少于5家,对企业赛前辅导、展前培训不少于10次。 |
10 |
每少一次参赛扣1分,每少一次培训扣0.5分,最多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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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孵化成效 20分 |
协助入驻企业团队申报政策、项目不少于30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申报创业补贴、专利补贴、稳岗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高企认证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重点新产品申报、青年创客创新创业资助、天使投资补助、债权融资补助、科创贷等); |
15 |
每申报一项得0.5分。 |
9 |
园区内科技企业实现中小型科技企业入库备案全覆盖,年度参与申报高企的企业不少于4家。 |
5 |
少一家扣1.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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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定期报告 8分 |
供应商需提交详细的半年和全年工作报告。 |
8 |
每次报告的质量由采购人主要领导进行评定,半年工作报告最高3分,全年工作报告最高5分。 |
11 |
履行义务 5分 |
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供应商的相关义务。 |
5 |
履行相关义务不到位一条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
12 |
加分项 |
积极申报省市相关荣誉资质 |
/ |
每新增市级荣誉及资质得5分;每新增省级省级荣誉及资质得10分;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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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周期包括但不限于:年度考核、季度考核。
2.考核方式:
日常监管:团区委通过不定期抽查园区管理状态及孵化企业反馈对运营方提出运营管理意见,运营方须及时进行进度跟进及意见反馈。
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运营方需提交季度工作报告,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考核。
3.考核指标:根据基础指标进行量化打分,以合同金额的50%作为季度考核金,以合同金额的20%作为年终考核金,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比例支付相应金额,支付方式为:
考核等次 |
第一季度 |
第三季度 |
年度 |
考核得分超过(含)90分 |
成交金额*30% |
成交金额*20% |
成交金额*20% |
考核得分超过(含)80分且不足90分 |
成交金额*25% |
成交金额*15% |
成交金额*15% |
考核得分低于80分 |
成交金额*20% |
成交金额*10% |
成交金额*10% |
四、其他要求
商务和技术、服务要求外,供应商还应当为落实本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