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采购印刷服务一项,本项目为一个包。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
1.00 |
6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采购清单及要求
(一)常规配送时限要求 1.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在收到采购人的印刷服务订单需求后,按采购人的印刷服务清单,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将印刷产品按时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紧急配送时限要求:若遇急件订单,在收到采购人的印刷服务订单需求后,按采购人的印刷服务清单要求,在8小时内将印刷产品按时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质量要求 1.印刷制品表面应清洁无脏污,印刷内容应正确符合设计要求;无连页、错页、破页、多页、漏页,字体清晰易识别,无缺印、多印、倒印、透印、切割装订不良等,标识正确; 2.印刷制品外形、色彩、样式要求:产品外形、印刷文字及图案在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后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制作。 3.印刷制品包装要求:包装应符合双方协议所规定的要求,应保证包装完好无损、耐用。 4.印刷前,供应商应将印刷样品经采购单位确认并在样品确认书上签字后,成交供应商才能按样品生产。 5.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三个月。印刷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重新印刷,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4小时解决问题。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及上门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1.该项目要求分批次供应,不定时、不定量。对临时追加、增订印刷品积极响应,按采购人时限及质量要求交付。 2.供应商负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承担安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费用。 3.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中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不提供或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与响应文件的复印件不符时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核实无误后方可签订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l 样品提供清单:
l 样品制作技术要求: 1.临时行驶车号牌 (1)临时行驶车号牌应使用符合QB/T 1012规定的120g/m2以上的胶版印刷纸。 (2)纸质材料号牌:号牌正面应有统一的暗记,暗记的位置和式样应一致。号牌背面应有英文字母“LSXSC”组成的微缩文字。 (3)纸质材料号牌生产序列标识: 1)基本规定:每张纸质材料号牌的背面应预印唯一性生产序列标识,生产序列标识应清晰完整。 2)内容:生产序列标识为8位数字编号,8位数字编号为顺序号,从00000001到99999999止。临时行驶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汽车号牌的生产序列标识用阿拉伯数字和一维条码表示,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的生产序列标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4)预印区域:外廓尺寸为220mm×140mm的号牌: 适用于临时行驶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汽车号牌,生产序列标识最大预印区域70mm×23mm,预印区域见图8。 图示外廓尺寸为220mm×140mm的号牌生产序列标识区域( 单位为毫米)
(5)纸质材料号牌 纸质材料号牌外观要求如下: 1)区域内行驶的临时入境汽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底色采用GB/T 3181中的天(酞)蓝(PB09); 2)跨区域行驶的临时入境汽车号牌和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底色采用GB/T 3181中的棕黄(YR06); 3)普通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底色采用GB/T 3181中的天(酞)蓝(PB09); 4)试验用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底色采用GB/T 3181中的棕黄(YR06); 5)版面干净,文字和底纹清晰完整,无花、糊,无缺笔道等现象; 6)生产序列标识应清晰完整。 (6)临时行驶车号牌的黏附性 临时行驶车号牌正面上下边缘应涂可移除胶,涂胶宽度8mm~10mm,涂胶后覆盖小于40g的离型纸。临时行驶车号牌的黏附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1)能正常进行双面打印; 2)连续牢固黏贴在汽车级浮法玻璃上的时间不小于360h; 3)能用人力方式从汽车级浮法玻璃上完整剥离临时行驶车号牌,玻璃上没有残胶。 2.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及机动车驾驶证证夹 (1)材质 1)机动车行驶证证夹:外皮为蓝色人造革,插页及内皮为透明无色塑料。 2)机动车驾驶证证夹:外皮为黑色人造革,插页及内皮为透明无色塑料。 (2)式样 正面压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字体为16pt宋体,“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字体为34 pt长宋体。 (3)规格:折叠后:长度为102 mm±1mm,宽度为73mm±1mm,圆角半径为4mm±0.1mm。 (4)外观 证夹外表手感柔软,外型规正挺括,折叠后不错位,外表无气泡,色泽均匀,印字清晰无边刺,插页和内皮透明无裂纹,内外皮封口牢固、均匀、无错位,证卡应能轻松地插入和取出。 (5)耐温性能 证夹在温度-50℃~+60℃的环境下无开裂、软化等现象。 证夹的生产、检验、包装等均应符合部颁行业标准GA482-2012和GA37-2008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1)技术要求: 1)(以下简称合格标志)种类:正方形合格标志(汽车类)、菱形合格标志(摩托车类)二种。 2)规格尺寸 正方形合格标志:(75±0.5)mm×(75±0.5)mm,模切角圆角半径为5mm±0.1mm。文字要求:正面:检验月份数字字符的字体为18pt方正小标宋体;“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字体为17.5pt方正大黑体,字宽为85%;“检”字体为39pt黑体,字宽为176.3%;检验年份数字字符的字体为87pt方正小标宋体,字宽为95%。背面:检验月份数字字符的字体为18pt方正小标宋体;“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字体为17pt黑体,字宽为95%,下划线线形为实线,粗细为1pt;“合格标志号:”、“号牌号码:”和“检验机构:”等文字为9pt汉仪楷体,字宽为90%。菱形合格标志:(42±0.5)mm×(24±0.5)mm,边框尺寸为(35±0.5)mm×(20±0.5)。文字要求:“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字体为7pt黑体,字宽为58%;“检”字体为13.4pt黑体,字宽为168.8%;检验年份数字字符的字体为19pt方正小标宋体,字宽为103.7%。 3)材质:合格标志纸张应使用定量为115g/㎡~157g/㎡、双面涂布、有光型、质量为一等品及以上等级的铜版纸,技术指标符合GB/T10335.1-2005的规定。 4)外观:版面干净。文字和底线清晰完整,无花、糊,无缺笔道等现象。 5)底纹颜色:检验年份为2023年的合格标志底纹颜色为GB/T5698-2001中的黄色(M=30,Y=100);检验年份为2024年的合格标志底纹颜色为GB/5698-2001中的绿色(C=100,M?=50,Y=100);检验年份为2025年的合格标志底纹颜色为GB/5698-2001中的蓝色(C=100,M?=50,K=20)。以后每三年循环一次。 6)套印:图像轮廓清晰,套印允许误差小于0.1mm。 7)网点:网点清晰,角度准确,不出现重影,50%的增大值范围为10%-20%。 8)实地密度:黑色:1.40~1.70;红色:1.25~1.50。 9)合格标志正面涂覆压敏胶粘剂并附粘纸。 合格标志印制生产、检验、包装等应符合部颁行业标准GA811-2008和2014年第1号修改单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注:上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规范”以及其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与规范”中涉及的技术要求、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的,在保证中标价基础上以最新标准为准。 l 其他要求 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向成交供应商提交印刷物品清单,急件要求当天做好并送达制定地点;单一批次印刷任务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成交供应商3个自然天内完成印刷,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000元至5000元(含),成交供应商5个自然天内完成印刷,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5000元至20000元(含),成交供应商9个自然天内完成印刷,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0000元以上,15个自然天内(或双方协商的时间)完成印刷,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采购需求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满足采购需求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详见采购需求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一次付清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每次服务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3.4其他要求
投标样品要求:1、请投标供应商于开标日10:30前将投标样品送至四川省攀枝花市市辖区攀枝花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8楼开标室一,超时送达的将不予签收。2、样品不得有任何产品厂家标识及投标企业名称及标识,如有请自行遮挡,否则视为无效样品。3、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成交供应商将样品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4、对非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立即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应立即领取,我中心不负责保管,如有遗失,供应商自行负责。5、样品在评审过程中出现质疑需要进行封样的,由采购人负责样品的封存、保管等相应事宜。在同等条件下(如供应商评审后总得分与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情况下),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按照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