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部分
一、服务内容及需求
以落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和吉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为重点,根据《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林草局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水保〔2018〕192号)《吉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和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水利厅年度水土保持工作部署安排,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第一项:迎接水利部、财政部等七部门组织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
工作内容:按照省水利厅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对各市(州)、县(市、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上报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并对吉林省2022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现场复核,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项:为吉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提供技术支持。
工作内容:对各市(州)、县(市、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上报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含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复核,复核项目县不少于18个,并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项:协助开展区域遥感监管工作
工作内容:①根据省水利厅要求协助开展水利部督办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现场复核技术支持工作;②根据省水利厅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生产建设活动(项目)扰动图斑遥感影像解译,累计解译图斑不少于500个,并为现场复核提供技术支持;③配合省水利厅开展“区域遥感监管APP”操作使用培训,提供技术指导、辅导答疑、远程服务等;④为水土保持信息化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第四项:根据工作内容形成各项工作成果报告
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后24个月
交货时间:2023年11月20日前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报告。
交货地点:吉林省水利厅。
交货方式:成果由中标人报送交货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最终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成果报告(纸质+电子)、矢量数据及图表、影像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