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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评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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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4发布 106页 文档编号:202308140000718786 需下载券:10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评审服务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 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序号

采购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服务参数

分项预算合计(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1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评审服务

 

1

一、项目背景

  为科学合理指导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统筹安排土地使用、道路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导,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近两年组织编制了开发区范围内部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从规划编制的成果来看,已经明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之前原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的开发区规划环评存在有不一致的地方,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应当依法开展规划环评修编工作。此外,开发区经过多年发展,产业规模和产业发展方向发生了一定的调整,环保相关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开发区未来高质量发展需求。为此,亟需开展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统筹分析产业发展与区域、开发区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谋划开发区未来发展环境资源要素保障工作,重新核定开发区污染物排放指标,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为科学指导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活动,统筹开发区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释放开发区发展潜力,拟根据开发区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开发区详细性控制单元修编成果,结合开发区产业发展方向,对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开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修正完善主导产业类型和用地性质,重新测算污染物排放指标,通过进一步衔接自治区、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开发区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规划环评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形成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合理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协同推进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编制完成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要求,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二)成果要求

1、负责项目现场勘察和相关资料收集,进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调查(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及生态环境),并提出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生态制约因素。

2、针对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强度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预测规划实施后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及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

3、从资源承载力、环境承载力及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等方面分析规划方案的可行性,提出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以及拟采取的具体污染防治、生态防护、环境风险防范等环境保护措施;提出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4、对规划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不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按规划开发、实施等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特征,提出具体环境管理要求;提出园区日常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规划环境监测计划。

5、提交满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9)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 131-2021)及符合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的纸质评价报告不少于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告)。

(三)项目提交报告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四)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1、应清楚认识项目整体情况,对本项目背景、目标、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征等内容能准确把握和了解,能结合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提出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2、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并应编制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安排及技术保障措施。

3、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质量保障要求

1、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管理目标,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各个工作环节。

2、建立质量保障组织架构,质量管理团队进行质量把控。

3、建立质量控制措施,对影响关键质量的环节及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

(六)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1、拟投入服务全程实施的项目组成员应有5人或以上。项目组成员应掌握和熟悉生态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须委派固定项目负责人统筹项目实施,并与采购人对接、汇报工作。

3、应确保服务工作的快速响应,至少有2名技术人员(含在项目组成成员总人员数内)熟悉本项目内容及进展,随时为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

4、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认为项目团队成员不符合要求的(如未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或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

5、拟投入项目人员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若需要更换人员须向采购人提交申请。

(八)保密要求

1、竞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成果保密制度及国家其他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过程中的成果数据保密,并保证安全;必须在固定办公场地进行,制定相关安全保密制度,遵守合同保密条款的要求;不得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所涉及的项目成果资料的范围、内容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确保项目成果信息的安全保密,如有违反,依法追究责任。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条款并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就失效,该条款对双方依旧有法律约束力。

 

8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提交最终服务成果及地点:

服务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提交服务成果及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全部正式成果文件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2期:支付比例40%,成交人所交的纸质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期:支付比例20%,成交人所交的纸质评价报告取得审查部门审查意见后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成交人申请款项时需开具正式足额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可拒绝付款。

▲五、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竞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办公、交通、专家咨询/评审、资料印刷、附加培训、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不接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存在潜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技术方案。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保证具备自有知识产权,如发生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由供应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成交人提交成果文件后,应提供售后服务直至规划成果通过上级审议修订形成最终稿。

六、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成交人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成交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依据项目需求书和采购人要求提交工作成果。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成果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地方通用标准以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计划组织专家评审会,并在通过专家评审后,由采购人出具同意结题函并归档。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由采购人另行确定,验收地点在南宁市东盟经开区。

七、合同履行要求

响应文件必须就合同履行要求作出承诺,如不接受,视为竞标文件无效。

 

其他说明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服务技术资料表未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技术参数或技术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被视为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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