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福建省图书馆2023年港台、外文纸质图书采购,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程序,为福建省图书馆确定2023年港台图书、外文图书的供应商。
2.本项目投标人的报价按供书价格折扣(即实洋/码洋*100%)进行报价,投标报价=预算金额×折扣。本次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总金额为准,中标人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所有图书采购价均以人民币结算。投标报价仅作为折算投标人折扣以及价格分的计算依据,不作为合同金额。
投标报价=预算金额×折扣;
折扣=实洋/码洋×100%(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如80.00%);
结算价=码洋×折扣。
因后台价格计算要求,报价人需在其电子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报价时写明具体的投标报价金额。报价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计算投标报价与投标折扣关系举例为:假设投标折扣80.00%,采购包1投标报价=600000×80.00%=480000元;则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价部分填入投标报价为480000元。
3.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含制造、运输、图书加工、售后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税费等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4.每个采购包的预算金额即为合同金额。
5.本项目共分为4个采购包进行招标,每个采购包各选中1个中标人,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允许投标人兼投各个分包,但为保证服务质量,采购包1至采购包4不得兼中。(即投标人可同时投标4个采购包,但对于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获得一个采购包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同时投两个及以上采购包的,按照采购包1至采购包4的评审顺序,将不再作为有效投标人参与下一采购包的评审(以此类推),按投标无效处理。若下一采购包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采购包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接受此中标原则。
6.第五章中以“★”标示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不满足,其投标无效。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1.1投标人应注重意识形态维护,保护政治安全,体现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
★1.2投标人必须保证所销售的图书及采购人现场采购的图书为正版图书。坚决抵制非法出版物和盗版书。对盗版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投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退货。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供货合同。
★1.3投标人所提供的图书应解决版权问题,承担与原作品版权有关的全部法律义务与责任。投标人必须保证图书的版本与进书来源合法,并对所供应图书的版本、知识产权、进货来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投标人须负责所供图书的物理加工服务。根据《福建省图书馆文献加工细则》等相关要求加工图书。所有图书须加盖馆藏章、夹埋磁条、打印粘贴书标并覆膜、粘贴并读写RFID标签、打印粘贴条形码等等。
★1.5投标人须提供符合采购人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图书加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磁条、书标、带“福建省图书馆”字样的RFID标签等)。
★1.6本项目的图书物理加工由投标人委托投标人和采购人共同认可的、具有图书加工资质的机构到馆加工,加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7投标人须承诺按实际供书总码洋的0.5%承担采购人通过零星采购、接受捐赠等其他渠道获得图书的加工服务费用,包括加工材料、人工费等。
1.8投标人负责提供采购人所要求2020年以后出版的各类各出版社最新征订目录(含少儿图书,特殊要求除外))及采购人要求的详细采访数据(MARC格式和Excel格式)。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书目数据的准确性,由于数据错误造成的不能到货,等同于不到货。
1.9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的采购报订单后于2023年12月10日前到货,图书到书率应达到80%以上。
1.10所有图书的品种及复本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投标人不得自行搭配和追加非采购人确认订购的品种和复本数量的图书。图书品种、复本数量和配套书等与订单不符时,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投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退换。
1.11投标人对于采购人发送的报订单,应在7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订单反馈信息,内容包括图书更正信息、是否现货、期货(何时到货)、能否供货等信息。
1.12投标人提供未能供货清单中已标明不能到货后又到货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投标人的订单且不予支付货款。并且,投标人应负责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13采购人有权对已到馆但装订有问题、印刷质量有问题、污损、破损、缺附件或内容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等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投标人应负责无条件退换,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1.14投标人负责提供现采活动必须的设备及软件,以备采购人现场采购查重之用。投标人必须派专人协助采购人进行现采活动。现场采购的图书应在采购人要求送达时间前到货,到书率应达到90%以上。
1.15投标人应有专门、稳定、专业的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采购人与投标人双方开展业务工作,及时处理紧急、特殊订单等。
1.16在发送图书之前,投标人应事先用电话或邮件通知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准备接货。发货前应将电子发货清单发往采购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说明批次、件数、种数、册数、码洋总数等内容。每批次要有总清单和分包清单。
1.17投标人随书提供的纸质清单须清晰、明了、有序,内容与电子清单一致,不得涂改。做到每批次有总清单和每分包一清单,纸质清单一式2份。清单内容包括:征订号、出版社、题名、单价、册数、ISBN号等。每包有小计,整批图书有合计(图书的种数、册数和金额)。发货的包号注于包装左右两侧(注明批次、包次)。图书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投标人负责。
1.18投标人应随书提供每册图书的配书单,注明图书题名、ISBN号、码洋和实洋等信息。
1.19随书编目数据应在图书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发送到采购人指定的邮箱。编目数据应采用USMARC著录格式,符合《福建省图书馆外文图书机读目录编目规则》要求,确保与采购人使用的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无障碍连接。
1.20投标人提供的加工人员须按照采购人对图书的加工要求,在采购人专业人员指导、监督下进行图书拆包验收、盖馆藏章、粘贴条形码、打印书标、粘贴书标并加膜、粘贴读写RFID标签等加工工作,其准确率应保证在98%以上。
1.21到馆加工人员数由采购人依据到馆图书数量确定,并由采购人对以上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
1.2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实际操作过程出现新问题,按采购人要求协商解决。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福州市湖东路227号 |
2 |
★ |
交货条件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3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4 |
★ |
其他 |
关于“序号3交货时间”的补充说明:中标人交货时间不迟于2023年12月10日,售后服务时间至2024年10月。(若本项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项内容为准) |
5 |
|
合同支付方式 |
1、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采购人按发货批次付清已验收合格的图书实洋款(实洋=图书标价(码洋)×折扣)。,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6 |
★ |
其他 |
关于“序号5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本次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总金额为准,中标人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采购人按发货批次付清已验收合格的图书实洋款(实洋=图书标价(码洋)×折扣)。(若本项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项内容为准) |
7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8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①验收标准: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均为验收标准依据。 ②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货物,由采购人验收。 ③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时若发现产品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采购包2: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福州市湖东路227号 |
2 |
★ |
交货条件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3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4 |
★ |
其他 |
关于“序号3交货时间”的补充说明:中标人交货时间不迟于2023年12月10日,售后服务时间至2024年10月。(若本项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项内容为准) |
5 |
|
合同支付方式 |
1、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采购人按发货批次付清已验收合格的图书实洋款(实洋=图书标价(码洋)×折扣)。,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6 |
★ |
其他 |
关于“序号5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本次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总金额为准,中标人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采购人按发货批次付清已验收合格的图书实洋款(实洋=图书标价(码洋)×折扣)。(若本项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项内容为准) |
7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8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①验收标准: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均为验收标准依据。 ②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货物,由采购人验收。 ③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时若发现产品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采购包3: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福州市湖东路227号 |
2 |
★ |
交货条件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3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4 |
★ |
其他 |
关于“序号3交货时间”的补充说明:中标人交货时间不迟于2023年12月10日,售后服务时间至2024年10月。(若本项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项内容为准) |
5 |
|
合同支付方式 |
1、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采购人按发货批次付清已验收合格的图书实洋款(实洋=图书标价(码洋)×折扣)。,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6 |
★ |
其他 |
关于“序号5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本次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总金额为准,中标人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采购人按发货批次付清已验收合格的图书实洋款(实洋=图书标价(码洋)×折扣)。(若本项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项内容为准) |
7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8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①验收标准: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均为验收标准依据。 ②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货物,由采购人验收。 ③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时若发现产品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采购包4: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福州市湖东路227号 |
2 |
★ |
交货条件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3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4 |
★ |
其他 |
关于“序号3交货时间”的补充说明:中标人交货时间不迟于2023年12月10日,售后服务时间至2024年10月。(若本项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项内容为准) |
5 |
|
合同支付方式 |
1、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采购人按发货批次付清已验收合格的图书实洋款(实洋=图书标价(码洋)×折扣)。,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6 |
★ |
其他 |
关于“序号5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本次预算金额为估算价,实际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采购总金额为准,中标人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采购人按发货批次付清已验收合格的图书实洋款(实洋=图书标价(码洋)×折扣)。(若本项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项内容为准) |
7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8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①验收标准: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均为验收标准依据。 ②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货物,由采购人验收。 ③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时若发现产品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自然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即合同包预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供货期满并结清退款后无息退还。如发生违约现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生严重违约现象,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若中标人符合(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合同金额(即合同包预算金额)的3%。)
采购包2: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自然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即合同包预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供货期满并结清退款后无息退还。如发生违约现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生严重违约现象,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若中标人符合(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合同金额(即合同包预算金额)的3%。)
采购包3: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自然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即合同包预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供货期满并结清退款后无息退还。如发生违约现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生严重违约现象,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若中标人符合(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合同金额(即合同包预算金额)的3%。)
采购包4: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自然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即合同包预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供货期满并结清退款后无息退还。如发生违约现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生严重违约现象,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若中标人符合(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为合同金额(即合同包预算金额)的3%。)
其他商务要求
★本项目所有采购包(采购包1至采购包4)的其他商务要求:
8、货物包装方式
(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9、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使用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6)对不履行服务承诺的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有权减少采购量或停止其供货资格。
(7)中标人提供非正式出版物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另择途径,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涉及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确认其为不良商家。
10、其它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的义务和承担全部的责任。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和强制性要求、认证。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4)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其包含制造、运输、图书加工、售后服务(含保修期内的上门服务)、税费等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项目因素,充分理解采购人所有规定和要求,以及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物价或工资变化而引起之涨落等。投标人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为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标的工作全过程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税金、利润、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服务事项等以及本招标文件所述所有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不因人工、物价、政策或汇率等变动而作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的任何费用。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理解不正确或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可能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