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次采购标的: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暨镇区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采购项目
2、最高控制价:人民币伍佰壹拾壹万贰仟元整(¥5112000.00),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范围包括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暨镇区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实施范围及内容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实施,中标供应商不得以项目未实施而视为采购人违约。
3、分项报价要求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控制单价(元) |
报价(元) |
备注 |
||||
1 |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1220000 |
|
|
|||
2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1272000 |
|
面积约6.81平方公里 |
|||
3 |
村庄规划 |
村庄名称 |
数量 |
单价 |
2620000 |
|
暂按21个村庄规划计 |
湖一村,湖二村,湖三村,湖四村,美溪村,大埔村,前溪村,云林村,许前村,桥头村 |
10个村庄 |
107500 |
|||||
前山村,后溪村,高山村,东埔村,产贤村,半岭村,下坑村 |
7个村庄 |
135000 |
|||||
美坂村,上田村,竹山村,郭埔村 |
4个村庄 |
150000 |
|||||
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元整) |
注意:(1)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镇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6.81平方公里,投标人暂按6.81平方公里进行报价,具体实施范围由采购人决定,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的规划面积*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价/6.81(保留2位小数)进行结算。
(2)村庄规划暂按21个村庄规划计算,具体实施情况由采购人决定,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中标人完成村庄规划,最终结算以村庄对应的单价*村庄规划报价/2620000元(保留2位小数)进行结算。
(3)投标人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分项控制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需按以上分项报价表提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三个分项的报价并上传至电子标书报价文件中,若因电子投标系统不能上传分项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另外提交纸质版详细的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密封于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评委评审以及作为项目结算的依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规划范围及主要内容
1.1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为湖头镇全域101平方公里。根据《福建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统筹安排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的具体安排,做好现状基础评估,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确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确分期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落实“三区三线”,统筹考虑规划分区、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村庄布局优化、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要素支撑的内容。
1.2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为镇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6.81平方公里。根据《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落实总体规划战略定位要求,以单元为平台,对各单元的主导用地属性、整体控制指标(含人口总量、建筑总量、开发强度控制等)、“五线”(黄线、绿线、紫线、蓝线、红线)、“三大设施”(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及其他控制要求,并确定地块控制指标。
1.3村庄规划
规划范围为湖一村、湖二村、湖三村、湖四村、半岭村、大埔村、高山村、后溪村、前溪村、前山村、云林村、上田村、美坂村、美溪村、郭埔村、许前村、桥头村、东埔村、竹山村、产贤村、下坑村共21个村。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村庄规划编制规程》(DB35/T 2061-2022)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生态本底、经济发展、村庄建设等方面,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等目标,确定约束性与预期性规划指标,落实“三区三线”,统筹考虑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合理安排各项用地,优化村庄空间布局。
2、具体工作任务
2.1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现状分析评估:梳理湖头镇自然基底、文化传承、经济发展、人口规模、生态环境、国土空间现状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的特征和问题。
(2)目标定位:研究面临机遇和挑战,结合基本特征与问题研究,确定乡镇定位和近远期发展目标,建立规划指标体系。
(3)空间格局: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范围、规模和管控要求,因地制宜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
(4)规划分区:结合湖头镇辖区内资源禀赋条件,进一步细化规划分区保护、发展的管控和引导要求,传导和落实总体规划意图。
(5)村庄布局优化和产业发展:明确村庄规模级别和类型,提出镇域村庄布局优化方案和村庄建设边界划定方案;提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重点产业集聚发展的目标路径和策略,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农村产业用地布局。
(6)要素支撑:优化路网布局结构,统筹安排内外交通设施,完善农村居民点之间的道路联系;提出电力、燃气、水利,以及供水、污水、通信、环卫等设施的建设标准、规模和布局;合理布局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
(7)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分析湖头镇景观风貌现状与问题,明确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风貌目标;运用城市设计方法,优化全域空间形态,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景观风貌。
(8)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明确土地整治项目区范围、规模、新增耕地数量、建设用地平衡情况;明确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
(9)乡镇驻地规划:确定乡镇驻地范围规模和发展方向;明确用地结构调整方向和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居住用地规模、占比和位置,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保障人均住房面积。
(10)单元规划与强制性内容: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包括城镇单元和乡村单元,同时明确各单元具体的管控要求。
2.2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按照《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析镇区现状用地条件,确定镇区在洛江区的功能定位,确定镇区人口规模,详细规定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的界线,制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划定“五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
2.3村庄规划
(1)现状分析评估:梳理村庄的自然基底、文化传承、经济发展、人口规模、生态环境、国土空间现状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的特征和问题。
(2)村庄发展目标。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等现状情况,研究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根据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现状基础和发展趋势,对村域内国土空间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各类国土空间用途,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
(4)村域产业发展。根据村庄产业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因素,以宜农、生态、绿色、低碳为原则,提出村庄产业发展方向和策略。统筹安排村域一二三产业发展空间,引导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合理布局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等农业生产用地以及乡村旅游休闲设施用地。
(5)村庄居民点布局。在遵守“一户一宅”或“一户一居”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省及各地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确定规划期宅基地规模。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依山就势采用及创造不同的布置形式布局宅基地,体现地方独特的空间肌理,满足村民生产生活需求。
(6)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县域、乡镇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7)村域安全和防灾减灾。综合考虑各类灾害的影响,落实专项规划的要求,划定灾害影响的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目标、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要求以及预防和排除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8)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结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或专项规划,推进农业空间、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系统修复、综合整治,统筹谋划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3、成果要求
3.1主要成果内容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数据库和规划附件全套规划成果。需提供以下资料:
(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简明的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和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不作分析性和过程性表述,并明确强制性内容。
(2)规划图件。包含但不限于:国土空间现状图、国土空间要素管控图、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图、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国土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图、村庄布局优化图、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规划图、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含综合防灾)布局规划图、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规划图、镇区国土空间现状图、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图、镇区道路交通规划图、镇区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镇区综合防灾布局规划图、镇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图、镇区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3)规划数据库。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镇区详细规划数据库建设,要分别符合福建省乡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有关建库标准要求,数据库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
(4)规划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政府审议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团意见、部门审查意见、座谈会记录、社会参与记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
3.2.成果形式
规划成果应以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两种形式提交。
(1)纸质版成果。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其他材料等文字资料采用A4竖向排版,图集采用A3幅面折叠成册。挂图应根据制图区域范围和内容完整的要求,合理确定幅面大小。
(2)电子版成果。电子版文件采用通用文件存储格式。文档采用*.docx或*.wps、PDF两种格式,图纸采用*.jpg或TIF等格式,矢量数据为shp、mdb、gdb、dwg等格式。
4、工作要求
为保障体检成果质量,采购人可依据工作需要,在工作周期内要求中标人及时修改、汇报、提交成果,征求部门意见,按需要提请市政府同意。
(四)人员要求
4.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由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管理及技术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组成。
4.2.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实因无法预计的情况需要更换、调离的,必须向采购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4.3.在项目编制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调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擅自离岗(或旷工)或人员配备不足;
(3)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被采购人发现;
(4)中标人提供的各阶段成果,经采购人审查后,中标人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修改不达标两次(以采购人发出书面报告的份数为准),且经专家评审会议认定中标人提供的成果修改情况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项目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按招标要求及合同约定要求的时限按时完成任务;其中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应于具体委托后3个月内提交初稿,6个月内通过批复并入库。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经专家评审会议认定中标人提供的成果情况达标)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提交初步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提交正式成果并获得批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
7 |
★ |
其他 |
交货时间以此项为准:交付时间按业主实际委托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不缴纳
其他商务要求
★8、付款方式以此项为准,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分别结算:
8.1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中标人提交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支付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价总额的40%。 |
2 |
40 |
中标人提交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支付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价总额的40%。 |
3 |
20 |
中标人提交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成果并获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支付湖头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价总额的20%。 |
8.2湖头镇镇区详细规划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中标人提交湖头镇镇区详细规划初步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支付湖头镇镇区详细规划报价总额的40%。 |
2 |
40 |
中标人提交湖头镇镇区详细规划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支付湖头镇镇区详细规划报价总额的40%。 |
3 |
20 |
中标人提交湖头镇镇区详细规划正式成果批复并入库后10个工作日内,中采购人支付湖头镇镇区详细规划报价总额的20%。 |
8.3村庄规划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中标人每提交1个村庄规划初步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支付每个村庄规划合同总额的40%。 |
2 |
40 |
中标人每提交1个村庄规划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支付每个村庄规划合同总额的40%。 |
3 |
20 |
中标人每提交1个村庄规划正式成果并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支付每个村庄规划合同总额的20%。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