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的项目及范围为: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3-2024年孤残儿童护理服务项目
(1) 项目背景:
中山市儿童福利院(中山市益智儿童托养院)位于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8号,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隶属市民政局管理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拥有办公大楼、医疗康复中心、儿童康乐楼、综合楼和室外运动场地等场所,建筑面积一万六千余平方米。主要职责是负责集中收养全市的弃婴(童),以及政策规定的代养儿童;负责院内供养儿童的管理、抚养、教育,办理家庭寄、助养业务;负责院内供养儿童的疾病医疗、身体康复、特殊教育;负责办理社会领养在院孤儿的手续,为领养孤儿家庭提供政策及有关业务咨询。2023年养育孤儿200余人,现有的服务对象大多有着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躯体疾病或者功能障碍,如肢体运动障碍、智力发育迟缓、听力障碍、躯体性疾病等。
(2) 项目服务要求简述:保证按采购人的工作性质、特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服务合同期为12个月,签订合同后需进场开展工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关于中小企业政策要求: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28%)。
采购包1(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3-2024年孤残儿童护理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合同期为12个月,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服务费按季度支付,采购人于季度结束前支付当季度服务费用的90%,余下当季度服务费用的10%于季度结束后,根据当季度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工时情况考核评分结果浮动支付10%,服务项目的考核评分结果分4个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含75分)—90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采购人按照三个月为一期进行评估并结合每期工时情况,计算当季余下的服务费,再以季度余下的服务费为基数分别支付100%(优秀)、90%(良好)、80%(合格)、50%(不合格)。 2.服务年度结束后,按岗位类别对年度实际服务总工时进行复核,中标人须向采购人退还多支付的金额(如有。为免疑义,对于每季度与考核评分结果挂钩的10%款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理解为按年度总工时进行结算后中标人需向采购人退还的金额上限)。 3.2023年第四季度每个月按全额支付,若该季度内服务的岗位类别工时数不达标或季度考核结果达不到优秀等级,中标人须向采购人退还多支付的金额。 如遇财政拨款原因导致项目费用延期支付,中标人需进行垫资,以确保服务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及社保的及时购买。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工时、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意见以及采购人的《服务质量考核表》评价进行支付。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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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3-2024年孤残儿童护理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2,921,545.00 |
12,921,545.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中山市儿童福利院2023-2024年孤残儿童护理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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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内容要求 1、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市儿童福利院“养、教、医、康”的要求,为孤弃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负责院内供养儿童的管理、抚养、教育业务。 (2)负责院内供养儿童的疾病医疗、身体功能康复。 (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服务岗位及班次工时设置 根据岗位工时设置表的要求,中标人应确保提供不低于达标工时的服务。采购人可优化工时制,根据实际需要调配人员。
备注:工时安排需服从采购人的安排 3、服务工作人员条件 (1)根据《关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服务人员入职前须提供无违法犯罪信息(违法犯罪信息指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情况)。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年龄均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吃苦耐劳,能承受工作压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符合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实际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服务人员体检结果须满足采购人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 (4)服务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保育股护理员:负责儿童的生活护理工作,特殊情况下包括外出就医就读儿童的生活护理工作。 保育股儿童护理组长:负责督促、指导、管理班组各项护理工作。 医疗保育员:负责院内患病儿童的生活护理工作。 模拟家庭替代家长:负责模拟家庭家长轮休替班及协助模拟家庭家长照顾模拟家庭儿童。 模拟家庭家长:负责院内居住在模拟家庭儿童的生活照料工作。 医务助理:负责协调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办理医疗相关日常事务,处理儿童的院外就医相关事务(如入学体检、门诊就医、住院治疗和随访工作)。 检验员:负责配制试剂,检测常规标本并出具检测报告,完成院内儿童临床检验工作和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对检验室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 营养师:负责针对院内儿童制定带量食谱;针对患病儿童进营养评价、营养诊断、制定营养治疗方案、评估营养治疗效果,完成院内儿童的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工作。 康复治疗师:负责院内儿童的康复工作。 护士:负责院内医疗室留观儿童的医学护理工作。 教师:负责院内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课后辅导工作。 ★项目驻点负责人:须在院内办公,负责服务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司机:负责院内完成出车任务及车辆管理工作。 保育股洗衣工:负责院内儿童衣物的清洗工作。 水电维修工:负责院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洗衣工:负责院内儿童衣物的清洗工作。 厨师:负责院内饭堂的菜肴烹饪制作工作。 厨工:配合厨师开展饭堂菜肴制作烹饪工作 保育股护理员: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持有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师等级资格证书者。 医务助理: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中专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毕业,有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和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者。 检验员: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熟悉检验室常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临床检验操作规范、熟练,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营养师: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营养学专业技术资格。 康复治疗师: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大专及以上学历,康复相关专业毕业的应届生或社会人员,有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相关康复工作经验者和有康复治疗专业技术资格优先。 护士: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中专以上学历,护理或护理学专业毕业,具有护理学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证,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药剂师资格证。 教师: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大专以上学历,特殊教育、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或教育学类相关专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项目驻点负责人: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持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具有较强的协调、规划、组织和管理能力、出色的人际沟通能力。 司机: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持有B1或以上驾驶证,其中至少有一名司机具有A1驾驶证。 水电维修工:独立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作业)》。 4、本项目服务费包含以下内容 本项目的总报价是人工费用+管理费+其他费用的合计;非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采购人无义务向中标人支付除中标价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或补偿。其中,人工费用包括: (1)中标人应依法为服务人员办理的五险一金,购买生育、工伤、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公积金,若双方合作期间,国家、省、市对缴费标准有新的政策规定,则须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2)服装费,按采购人要求每年为服务人员制作工作服。 (3)体检费,由中标人安排人员体检并承担相关费用(体检包括新进入人员传染病筛查等方面检查及全员年度健康体检)。 (4)商业险,由中标人购买。 (5)出差补助,按相关规定执行发放。 (6)培训活动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发放。 (7)高温补贴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发放。 (8)年终激励按1000元/人/年。 ★(9)采购方不提供就餐服务,中标人须负责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的伙食,承担所产生的餐费。 ★(10)采购方不提供劳保用品,中标人须负责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的手套、围裙、水鞋等劳保用品。 (11)因传染病防控要求服务人员在非服务期间封闭管理的,受封闭管理的非服务时间按5元/小时/人进行补助,但每季度总补贴金额不超过6万元。 5、其他要求 (1)鉴于本项目岗位及工作特殊性,各岗位的工时需求不同,部分岗位要求全年无休、24小时不间断工作,本项目采用各个岗位类别的达标工时方式进行考核。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确保满足每个岗位类别所对应的年度达标工时要求。服务期间若出现人员离职或请休假,中标人需及时调配人员进行服务,以满足工作的要求,并承诺不因此而增加服务费用。 (3)服务期内,由中标人按采购岗位月总工时提供服务,报价应包括:全年抚养儿童的护理及配套辅助服务工作,投标人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服装、通信工具、社保、医疗及完成该项目所须工具、一切税费等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4)支付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参加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费用(单位缴纳部分)、意外保险、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以及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等。 ★(5)人员收入不得低于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标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按照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应缴纳的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等额有效发票,且有关发票金额须与采购人事先确认的金额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 (7)每一岗位类别所对应的年度达标工时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工时,中标人所提供的工时超出年度达标工时的,按年度达标工时计算;不足年度达标工时的,按实际产生工时计算。若遇突发情况,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在保证工作质量、完成工作量的同时应符合合同约定。超出工时部分所产生加班费由中标人从本项目费用中自行调剂支付解决,采购人无需就超出工时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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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保密协议》相关内容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内容自拟) ★2.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需更换的,则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经试用符合要求方可更换。 ★3.中标人对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确保工作人员没有犯罪记录。 4.为确保招聘的服务人员确能胜任采购人的工作岗位,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能上岗。未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人员,采购人不接受其服务,中标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5.中标人有义务做好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6.在中标人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实施监督检查。 7.在合作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对不能胜任或不符合业务要求的服务人员进行更换。 8.采购人具有督促、监督投标人按有关劳动法规为派驻采购人的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投标人应根据当地有关社保规定,缴交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若国家、省、市政府在缴交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9.罚则 (1)因中标人业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中标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中标人接受采购人每季度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进行质量考核,且每季度服务的服务费的结算与中标人的考核结果进行挂钩。 (3) 采购人年度对中标人各岗位类别的服务总工时进行核算,若不满总工时,按实际产生的总工时对应的服务费进行结算。 (4)因中标人出现其他违规行为或影响其他项目利益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10.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服务要求时应在30分钟以内响应处理问题,并具备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应急事件有充分的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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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具有督促、监督中标人按有关劳动法规为派驻采购人的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服装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 2.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的录用与管理,以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查阅中标人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报表。 3.新招聘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能上岗。未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人员,采购人不接受其服务,中标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在项目合作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的岗位进行调配,对不胜任者可要求更换。 5.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中标人的服务过程,具有监督中标人按劳动法规为派驻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个人薪酬的权利。 6.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对服务员工和岗位人数进行调整,且中标人承诺不因此而增加服务费用。服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可随时向中标人书面提出更换要求,中标人应在3日内完成更换人员的工作,更换人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采购人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采购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工作能力不强,不服从指挥、工作安排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情形的。 7.服务员工的月考核工作,由采购人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奖惩由中标人落实。 8.因中标人业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中标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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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考核 服务质量考核表
备注: 1.本考核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变动,可经双方协商通过后,加以补充、修改完善。 2.考核评分结果分4个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含75分)—90分为良好、60分(含60分)—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核评分结果将作为10%浮动款项支付依据。采购人按照三个月为一期进行评估并结合每期工时情况,计算当季余下的服务费,再以季度余下的服务费为基数分别支付100%(优秀)、90%(良好)、80%(合格)、50%(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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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