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参数、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以下简称《全国工作方案》)、《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方案》(川土壤普查办发农建发[2022]4号)、《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土壤普查办发[2023]1号)要求,在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广元市利州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下,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开展全区范围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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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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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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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查对象、内容
(一)普查对象
全区耕地、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
(二)普查内容
主要普查土壤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
1. 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表层样和剖面样)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 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姜、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 立地条件调查。调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 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表层样和剖面样)采样,普查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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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一)外业采样和送检
1.表层样点数量约493个(具体样品数量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样点校核后下发的任务量为准),每个表层样点完成内容包括:
(1) 采样:每个表层土壤混合样品确保风干后去掉较小砾石(粒径小于5 mm)后的风干土重不少于3 kg;若设置为检测平行样,以风干重计需不少于4 kg。三个容重样,一个水稳性大团聚体样采样量以风干重计不少于2 kg(根据土壤含水量和砾石含量判断土壤样品鲜样采集重量),若设置为检测平行样,以风干重计需不少于4 kg(根据土壤含水量和砾石含量判断土壤样品鲜样采集重量);
(2) 完成要求的项目检测;
(3) 完成相关数据、资料调查录入;
(4) 完成样品风干、分装以及到省制样室的流转。
2.表层样采集、风干、分装、流转、质量等应符合省三普办最新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样品采集内容包括相关采样设备、物资的准备等。
(二)内业检测
1.样品数量土壤样品检测数量包括本次三普工作采集的519个样点(表层样点493个,剖面样点26个)所有样品,具体样品数量以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样点校核后的任务量为准。同时需完成因质量控制需要产生的内外部质量控制样品和复检
样品等样品检测工作,样品数量不计入任务总量。2.工作内容
(1) 样品流转:由专人负责从样品制备实验室或流转中心(具体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确定流转地点)接收、搬运、运输检测样品到检测实验室。
(2) 样品检测:检测实验室在省级质控实验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1+11)》中统一规定的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工作,具体检测指标(详见附件1)。
(3) 结果上报: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1+11)》质量控制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分级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检测实验室完成数据填报工作。所有检测结果需经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审核确认合格后上报。
(4) 质量控制:须严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1+11)》有关要求,严把样品制备、样品保存、样品流转等环节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确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记录与审核等内部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配合做好能力验证、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外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土壤普查样品检测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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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