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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环卫作业、市政管养工作市场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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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8180000727117 文档页数:130页 所需下载券:10
湟源县环卫作业、市政管养工作市场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

一、投标要求

1 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3.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人员工资、交通、通讯、设备、利润、税收、设备费、电费、招标代理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相应。

2 商务要求

2.1.服务期:一年(本项目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自行终止)

2.2.服务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 报价说明

本次报价为一年的服务费用(本项目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合同自行终止)。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县域内人工及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垃圾收运、垃圾处理费收缴、公厕、中转站管理、绿化管养等公共服务推向市场化服务。

1.纳入市场化服务范围内全部主次干道、辅道、人行道、巷道、桥梁、市政道路、公共场地、公共绿地、背街小巷等区域可视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市政环卫公共设施清洁工作,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零星无主建筑、装修等垃圾的收集、清理工作,指导有物业管理小区垃圾收运工作,将无物业的小区、散住户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纳入市场化服务范围内绿地、绿化带的管养、保洁,绿植的修枝打芽、补植补栽、树木刷白、病虫害防治及浇水等工作。

3.纳入市场化服务范围内及开放式小区(不含有物业小区及政府机关单位)内构筑物墙体和各类公用设施(包括路名牌、指路牌、交通护栏、交通站牌、路灯杆、交通指示牌、公交车站站台广告牌、供电设备等)的“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工作,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果皮箱的管理保洁和道路交通隔离栏等的清洁、擦拭工作。

4.配合政府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垃圾桶设置,按要求确保城区作业范围内设有垃圾分类区域的保洁和分类收集、清运工作。

5.按要求处理洪涝冰雪等其他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清淤、铲雪、积水和其他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事项;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工作;做好重大活动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6.7座垃圾中转站的服务及维护管理。

7.30座免费公厕服务及管养。

8.县城5个停车场及713个临时停车位的服务管理。

9.小石头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服务及维护管理。

10.市政管养雨排水系统检查,道路破损维护、桥梁维修管养、路灯景观照明检测及维护等。

11.其他与市场化服务范围有关工作。

(一)道路清扫保洁内容及要求

1.作业时间

人工道路清扫保洁标准:推行精细化管理,城区道路保洁按照要求配备人员,实行一日两扫,上午、下午分别对责任区域进行1次地毯式清扫保洁,第一次清扫作业时间,夏季、秋季7:00前完成,春季、冬季 7:30 前完成。午间普扫:夏季、秋季13:00 一 14:30,春季、冬季13:00- 14:30(特殊情况除外)。清扫完毕后进行不间断保洁,确保全天主次干道保洁不低于16小时。外围路段清扫保洁时间达到12个小时。

2. 作业模式

(1)每周五确定为“环境卫生大扫除日”,对城区内道路及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清扫,重大活动期间,全面做好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3.作业标准

(1)环境卫生质量符合:《西宁市城市容貌标准(试行)》、《西宁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质量标准(试行)》;

(2)局单位制定的各项阶段性工作和应急工作方案标准,以及各项创建工作要求、规定的标准。

4.具体要求

(1)人工作业

aa.辖区道路(人行道)、桥梁、广场、小游园、地下通道等清扫;

b.市政附属设施的乱涂、乱画及乱张贴的清理;

c.雨(污)水井井口清理及雨水井内垃圾、沉积物清理;

d.绿化带、分车带、树池的清扫保洁;

e.人行道护栏、车行道中央护栏、路面及其他市政附属设施的擦洗;

f.垃圾桶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观整洁,定期清洗,保持桶体干净、无污渍,周围干净。果皮箱全天清掏保洁、擦洗,保持箱体整洁,无垃圾积存;

g.对于砂浆、涂料粉饰的墙体或设施上的乱涂画、喷印,采用涂料、水泥等进行粉刷、覆盖时,必须使用与物体原貌相同或近似的颜色、材质进行覆盖,保持外表的整体协调、洁净,避免因清除时覆盖不规范、导致再度乱涂画。

h.对于树木、电杆上的乱涂画、喷印,不能直接用铲刀或油灰刀进行清刮,以免刮伤,影响观感,适当采用去污剂、脱色剂特效清洗剂去除污迹;乱张贴尽量以手工配合清水喷湿予以清除,尽可能恢复原貌。

i.人工清除必须严格遵循“一刮、二铲、三粉刷”的程序操作,每次清理必须彻底去除纸张和残迹,不留粘贴痕迹,做到“色、形、洁、美”有机结合,达到洁净、自然、和谐,最大可能不损坏建筑物或设施的质地、颜色。喷涂张贴的小广告清理结束后,必须把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污水及时清运、冲洗干净,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不定时进行巡查抽检,监督清洁工作的进度和效率,并及时协助处理发现的各类问题。

j.人员作业着装统一、完整,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明显、清晰。

(2)机械化作业

a.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桥梁的机械化清扫,作业时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漏扫。每日不少于2次作业,早8:00前完成作业,下午13:30进行作业(如遇特殊天气进行循环作业或停止作业);

b.洒水降尘作业每日不少于10次;同时,根据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作业频次及时段(县政府及其他相关单位周边洒水、降尘作业按照大气办及相关单位实施作业);

c.冲洗作业后的道路路面基本达到无废弃物积存,地面交通标志清晰,隔离护栏下无泥沙,干净整洁。

d.机械清扫作业后路见本色,路牙无污水、无沙土,不能出现垃圾散落和滴漏拖带及各种废弃物。

e.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后确保路面湿度在1小时以上,洒水降尘应均衡水量,路面应达到见潮不见水流的效果。

f.车辆作业前完成安全检查,车身无污染安全警示标志明显清晰,驾驶员着装统一、整齐,作业完成后车辆统一停放。

g.根据相关部门安排,及时调整作业时段。

(二)绿化管养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完成春、秋两季苗木补植补栽工作成活率不低于90%绿地覆盖率不低于85%,并完成相关业务单位、采购单位的考核、工作要求;

2.绿化带、分车带、行道树、绿地等病虫害不大于2%;

3.及时修复损坏的绿化设施;

4.完成日常养护所包含的各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和措施;

6.人员作业着装统一、整齐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

(三)公厕保洁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公厕保洁整体要求:

a.辖域内所有公厕应统一配备一名管理维修人员,负责公厕日常工作的管理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

b.每个公厕至少配备1名保洁人员,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不得随意废弃或关闭厕所蹲位, 工作期间保洁人员着装统一,标识佩戴规范,服装整洁, 文明用语,不得离岗、脱岗。

c.保洁员应时常进行清洗作业,并做到随时清理;如遇大型检查活动,需延长工作时间时,由中标单位提供人员进行保洁。

d.公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明显异味:内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外围5米范围内,无垃圾、类便、污水等污物:化粪池定期清理确保粪水不外溢:内外设施设备、标志、标牌、版面保持完好;病媒生物、蝇鼠害消杀到位。

e.厕所周边出现的临时性无主垃圾要及时处理;不得出现垃圾积存现象。

f.做好公厕及周边范围内张贴野广告和喷涂野广告的清理,恢复原貌工作。做好公厕及周边5米范围内砖石瓦块、 孤石、大件废弃家具、人畜粪便、呕吐物等垃圾杂物以及杂草的清理。

g.做好雨雪大风天气及之后积水、淤泥和垃圾杂物的清理。

(2)卫生保洁技术标准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即:地面净、墙壁净、门窗净、隔离板净、便沟(槽、池)净、蹲位净:无乱涂乱贴,无污迹蛛网,无粪便积存,无蝇姐恶臭,无堵塞积水,无尿碱水锈。

①公厕照明灯具、洗手器具、仪表镜、冲水等设施应整洁完好、无水渍、无灰尘等污物。

②公厕内外墙、天花板、门窗与隔离板表面应无积灰、无污迹、无蛛网、无乱涂乱贴乱画,墙体整洁美观。

公厕内地面光洁应做到无积尘、无污溃、无杂物、无粪便、无积水、无异味。

④座便间、蹲便间、第三卫生间应整洁,便槽两侧应无粪便污物。

⑤小便槽(斗)应无水锈、无尿垢、无垃圾, 管道保持畅通。

⑥雨雪天气应及时清理地面积水、积雪、积冰,设置防滑提示标志,防止人员摔伤。

⑦公厕周边无乱堆乱放、 无乱贴乱画、无积水杂物等。

(3)设施管理和维修技术标准:

①中标单位负责公厕水龙头、水管、灯泡、洗手盆、蹲便器、镜子、阀门、开关、纱窗、防蚊蝇帘、灭蚊蝇灯、指示牌、标识牌、监督栏、文化版面等易损易耗设施维修,破损被盗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②易损部件设施维修应严格按照“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时限对公厕设施进行维修。 大修期间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不得放任设施损坏和易造成如厕人群伤害的隐患持续存在。

③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在公厕内外及建筑物设置各种形式的经营广告,不得收集尿液粪便。

(4)除臭和化粪池清抽技术标准:

①公厕内异味应及时消除,并认真排查分析异味产生原因,对于冲刷不彻底的要增加冲刷次数,对于地漏反味要及时更换处理(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同时,厕内需配备喷洒除臭剂、使用檀香和卫生球做好除臭工作。

②每天查看化粪池主排污口情况, 化粪池与排污口应有盖板,严丝合缝无破损凹陷,粪便达到排污口1/2时,必须及时清抽,避免粪便堵塞公厕主排污管道。

③公厕化粪池清抽必须交由具有化粪池清抽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清抽,不得擅自交由保洁人员进行兼职清抽,清抽后粪便污水禁止乱倾乱倒和环境污染,倾倒地点应向采购单位报备。

(5)病媒生物消杀技术标准在蚊蝇滋生季节,每天四次彻底清刷后,及时进行药物消杀喷洒作业:其他时间视蚊蝇数量, 适当增加蚊蝇消杀次数;确保厕内无蚊蝇。

(6)作业规范和劳动纪律:

1、保洁员需按要求持证上岗(上岗证需载明公司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保洁员姓名等内容)、挂牌作业;保洁员、 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的制式服装须一致, 另外中标单位的左前胸、后背等显著位置标注中标单位公司的规范简称, 标注样式须报采购人统一审核制定。

2、保洁员、管理人员必须穿有安全标志的工作服装上岗,夜间保洁时应着具有反光功能的保洁服或保洁背心;严禁不着保洁服上岗作业,严禁服装混穿、穿拖鞋、保洁服破损脏污等现象。

3、公厕保洁工具应统一发放,定期更新,严禁保洁员使用自制粗制滥造保洁工具,各类工具应规范放置,严禁乱堆乱放现象。

4、保洁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不许有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保洁人员,不许有脱岗现象,应服从工作安排,发现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6、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7、保洁员按作业规范作业,严禁售卖废品,严禁开设商店等经营活动,严禁有焚烧垃圾落叶等违反作业规范行为。

8、中标单位管理人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对讲设备保持畅通,及时处置公厕保洁应急突发事件, 与保洁员同出勤,采购人并定期不定期对保洁员、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做到无鼠、无蚊蝇,并做好灭鼠工作;

2.站(点)内外无异味、黑臭水及可见垃圾、杂物等。无异味,及相关设施完好;

3.按规程操作设备,每日对设备进行养护,如遇损坏及时报修,严禁“带病”作业;

4.按照相关业务部门规范指导进行消杀作业,每日消杀工作不少于 2 次,并做好消杀记录;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缺失、损坏;

6.中转站正常开放,不得无故关停;

7.人员作业统一着装、完整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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