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本项目共分为13个分标,供应商可以参与任意一个或多个分标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标的中标供应商,处理原则如下:
(1)若某供应商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分标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则按1分标→2分标→3分标→4分标→5分标……的先后顺序(即1分标优先于2分标,2分标优先于3分标,3分标优先于4分标,4分标优先于5分标,……)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该供应商一旦被推荐为某一分标的第一中标选供应商,则在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其他分标将被推荐为未中标候选供应商,相应分标的其他供应商排名依次自动上升一位。
(2)因前述第(1)条的原因导致某供应商在两个或以上分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则按前述第(1)条规定的原则重新推荐相应分标中标候选供应商。
(3)按上述(1)→(2)的先后顺序类推,直至所有分标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确定为止。
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无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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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扶绥县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
1项 |
一、项目概况及分标情况 本项目共分为13个分标,具体内容如下:
说明:在《技术要求偏离表》里,供应商只需对所投分标的包含区域进行投标响应。 二、项目类型:村庄规划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以2021年为基期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8)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广西村庄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216号) (9)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简易型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53号); (10)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1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1年11月〕; (12)其他国家有关土地、水、矿产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 五、编制要求 (一)项目编制范围 分标包含区域行政村所辖范围。 (二)规划内容 包含村庄发展目标和规模、重要控制指标、村庄空间管控及用地布局、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国土空间治理和生态修复、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风貌管控、近期实施计划等方面的规划内容。 (1)概况(规划背景、原则、依据、规划期限与范围等); (2)村庄发展基础分析(包括:现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设施分布现状、产业现状、道路交通现状等),调研工作情况、问卷发放情况、村民征求意见、村庄发展问题等); (3)相关规划解读(包括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已批的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规划等); (4)发展定位和目标(包括发展定位、发展目标、规模测算、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等); (5)村庄空间管控与用地布局规划(空间管控包括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以及村域其他重要用地控制界线等;用地布局规划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生态用地等); (6)村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思路、产业体系构建、产业空间布局及分区策划,产业项目分布意向,旅游游线规划等); (7)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系统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村域设施分布情况,村委会、小学、幼儿园、文化站、卫生室、集贸市场、停车场、候车亭等》,市政基础设施情况《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环卫工程等》); (8)农村居民点规划(包括村域内每个屯的居民点建设管控,规划设计及设施分布情况等); (9)建筑风貌指引(包括建筑风貌指引、公共空间风貌指引、景观环境风貌指引等); (10)国土空间治理与生态修复设施规划(包括国土空间治理与生态修复目标、方向、内容、整治修复工程等); (11)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包括现状历史资源分布情况,保护与开发策略等); (12)村庄安全与防灾减灾规划(包括消防规划、防洪排涝规划、地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 (13)保障措施及近期实施计划(包括保障措施、近期实施计划等)。 六、成果提交内容及要求 (一)成果内容及构成 分标包含区域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包括规划说明、图件、表格、矢量数据库等; (二)提交成果要求 1.质量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简易型实用性村庄规划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的审查内容进行编制,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村庄规划编制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 2.格式要求: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 (1)规划说明。电子文本采用PPT格式文件。 (2)图件。电子文档采用jpg格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3)表格。采用 Excel 格式文件。 (4)矢量数据库。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le格式,具体数据库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数据库规范与要求。 七、人员配备: 本项目应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3名实施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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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适用于所有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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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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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且采购人提供完整相关设计资料后60个日历日内提交报批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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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点 |
广西扶绥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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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1.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开具面额为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发票及请款函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预付款发票后,将在发票开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拨付预付款。 2.村庄规划方案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且收到发票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 3. 规划方案通过扶绥县人民政府批复并收到发票后 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4. 发票开具方式: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开具当期全额发票,凭票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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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村庄规划编制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完成数据库入库。 2.在采购人需要进行现场解答时,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派出主要技术人员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答疑。 3.其他:按采购人要求完善验收内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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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要求 |
1.中标人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形式的还是电子版的),以及对为采购人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保密的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2.中标人不得将涉密资料在计算机互联网、政务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3.中标人发生涉密资料外传、丢失、被盗或者造成泄密事故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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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及标准 |
1.依据项目内容中工作依据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2.采购人有权邀请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专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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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
供应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通讯费等自理,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做结算。供应商实施项目工作期间如出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损失等由供应商全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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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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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项目需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1份【技术设计方案、项目管理方案和计划安排方案、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服务保障措施】,以作为评标依据。 注:上述评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