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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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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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项目名称
(条目号/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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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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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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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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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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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赧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档、整治等工作全过程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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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二节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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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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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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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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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2、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节、服务要求”中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第二节 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隆回县赧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建档、整治等工作全过程技术服务
二、项目概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号)、《湖南省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湘环发[2023]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及遥感数据,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建立台账,形成权责清晰地入河排污口管理体系,为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三宜三融三区”现代化新隆回提供有力支撑。
赧水河隆回段及流域支流上溯2km范围的支流(全长约66km)的河道排污口三级排查、监测、溯源、一口一策方案制定、建档编码信息录入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三、服务工作内容
1、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按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及相关技术要求,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以人工现场排查、遥感监测、水下探测、管线排查等方式,摸清赧水隆回县段排污口分布及数量。
2、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按照“边排查、边监测”原则,对有废水排放的排污口开展快检或实验室监测,做好排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受纳水体水质的监测、统计。
3、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采用管路检测溯源、流向仪、水质指纹法、示踪剂溯源等技术手段开展溯源分析,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结合全面排查、水质水量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明确污水来源,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单位。
4、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在查、测、溯的基础上,形成入河排污口问题清单,制定实施赧水隆回县段问题排口分类整治方案,形成有效的、可实施的问题排口“一口一方案”,为各部门开展整治提供较好的参考,推动入河排污口整治,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四、工作依据
1、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发[2023]31号);
2、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14条河湖入河(湖)排污口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3、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溯源技术指南(试行)。
五、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六、验收要求
本项目提交的《隆回县赧水入河排污口排查总结报告》(包括排污口名录、监测报告等)、《隆回县赧水入河排污口溯源(含一口一策方案)报告》需满足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及甲方要求。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人: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项的50%;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建档信息录入、溯源(含一口一策方案)报告编制等工作后支付剩余费用。
4、供应商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的安全保密要求开展调查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修改资料及文件、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供应商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并对提交的项目成果文件资料的质量负责,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供应商原因延误了项目成果文件资料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2‰。
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间约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