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采购项目需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7】76 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豫财库(2017)56 号)、和长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垣市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长财字【2023】60 号), 按照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长垣市财政局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长垣市财政局社保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划分标段如下:
一标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1 亿元
二标段:征地预存社保资金 0.5 亿元;
二、项目有关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365 日历天(一年)/标段
2、服务地点:长垣市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