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
1、项目名称:理县自然资源局21个村级片区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46.8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地点:指定地点。
2、项目单位:理县自然资源局。
3、项目概况:
理县严格按照省、州决策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历史沿革、民俗文化、资源禀赋、交通区位、产业基础和发展需要等因素,以“顺向优化、发展导向、中心集聚、因地制宜、底线管控”原则为遵循依据,充分参考1992年前原区公所4大片区划分设置情况,结合“一廊四片”区域发展布局,积极探索推动县域内片区划分与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有效衔接、有机统一;在延续历届县委县政府发展思路、深入分析县情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最终确定了“一廊两区三地四片五县”战略布局,把打造“藏羌生态文明走廊”作为发展定位,构建“桃坪羌文化体验片区、杂谷脑城乡融合片区、米亚罗康旅融合片区、孟屯河谷新兴产业片区”作为片区布局,确定了4个乡镇级片区、29个村级片区,包含4个中心镇(乡)、2个副中心镇,29个中心村。主导产业方面,在综合考量各片区资源禀赋、优势产业等因素,科学确定了“一带两区两园”的农业发展布局,“两园多点一飞地”的绿色工业发展布局,“一廊四片、一环四景”的全域旅游发展布局。
在县域内片区划分中,理县始终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与发展双赢的原则,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以及州委“一屏四带、全域生态,三地共建、五业同优”发展新格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前瞻思考多规合一、产业布局、功能空间、规划留白等重要环节,合理配置资源要素,切实做到适地适用。
本项目针对其中的21个村级片区49个村社进行规划编制。
三、服务商务要求:
★1.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1规划范围
2023年拟编制以下12个村级片区规划。桃坪镇:增头村片区(增头村);通化乡:通化村片区(卡子村、甘溪村、通化村、石门社区)、三岔村片区(三岔村、西山村);薛城镇:较场村片区(较场村、南沟村、古镇社区)、九子屯村片区(木卡村、九子屯村)、甲米村片区(甲米村、塔子村);杂谷脑镇:兴隆村片区(打色儿村、兴隆村、老街社区);甘堡乡:甘堡村片区(甘堡村、熊耳村、八什闹村);朴头镇:朴头村片区(朴头村、一颗印村、新店子村);古尔沟镇:古尔沟村片区(古尔沟村、新桥村);下孟乡:仔迭村片区(仔迭村、楼若村、四马村)、沙吉村片区(沙吉村)。
2024年拟编制以下9个村级片区规划:薛城镇:沙金村片区(沙金村、水塘村)、大岐村片区(小岐村、大岐村)、箭山村片区(箭山村、三寨村);蒲溪乡:河坝村片区(河坝村、休溪村、蒲溪村)、古尔沟镇:大沟村片区(丘地村、小沟村、大沟村)、沙坝村片区(沙坝村);米亚罗镇:吉柯村片区(吉柯村、大郎坝村)、夹壁村片区(猛古村、二古溪村、夹壁村);下孟乡:嘉康村片区(嘉康村、清流村)
原则上按以上计划开展规划编制,若计划有变,按新的计划执行。
1.2规划期限
与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规划目标年2035年,近期一般为5年。
1.3规划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及四川省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工作要求,落实上位规划指标和控制线,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综合水资源、土壤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森林资源和基础测绘等调查评价,结合现场调研,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要求,进行用地细分,形成符合规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对乡村连片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形成规划编制成果(规划编制有新的要求按最新的要求执行)。
(1)现状分析:深入分析本片区资源环境、空间布局、产业基础,以及各类设施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等基本情况。根据当地发展建设现状实际,进一步研究本片区在自然地理、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主要特征,梳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2)功能定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结合上位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深化村级片区的发展定位,根据人口年龄结构和城乡人口流动趋势,确定村级片区的人口规模,研究提出村级片区规划的思路和目标。
(3)底线约束: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关于统筹安排各类空间的要求,切实做到适地适用、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按照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进一步细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保护线等重点区域范围边界的划定工作。
(4)用地布局:围绕片区功能定位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和下列要求对各类现状用地的布局进行优化,落实到具体图斑。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优化用地布局的基础上增加历史文化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章,进一步深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措施、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和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等规划内容。严格按照编制指南落实各类布局包括农用地布局、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建设用地布局、其他用地布局等。
(5)产业发展:根据上位规划、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和转型规划,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明确产业发展重点。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细化产业用地布局。推动乡村工业向园区集中,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工业用地。引导农村电商、农产业初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农业用地适度集中,结合农村居民点布局,因地制宜点状布局乡村旅游用地。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6)设施建设:聚焦解决乡村设施“闲置”与“紧缺”并存问题,提升中心村服务能力、整合其他村服务功能。结合当地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明确其用地布局,补齐乡村道路、供水保障、卫生厕所、垃圾污水处理、养老育幼和农田水利等各类设施短板。严格按照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统筹各类服务设施包括:公服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水利设施、防灾减灾等。
(7)农村居民点建设:采用"典型示范+规划通则"的方式引导管控农房建设。对典型居民点(村委会所在地居民点)按照地形图不小于1:500比例尺精度开展居民点建设规划作为农房建设示范,形成平面布局图(中心村村委会所在居民点还应形成效果图)。对其余居民点进行通则式引导管控,提出户型选型建议方案,提出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建筑退距、道路和市政设施建设标准等管控规则。典型居民点建设规划内容严格按照编制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进行落实,包含:总平面布局,建筑设计与风貌引导,设施配套等。
(8)村级片区规划编制其他必须包含的内容。
★1.4地形图测绘
在规划过程中,对于目前尚未完成地形图测绘的或地形图测绘不满足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村,完成相应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地形图采用不小于1:2000的比例尺精度,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的工作底图。
★1.5成果要求
(1)村民使用成果
村民使用版成果包括"一图一规",即村级规划示意图和村规民约。
①村级规划示意图
应采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表达村级规划的主要内容,便于村民"一图读懂村级规划"。
②村规民约
应包括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村庄安全和农房建设通则等基本管控要求。
(2)规划管理成果
规划管理成果应包括文本、图件、表格和矢量数据库。
①文本成果:规划文本内容应符合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规划内容要求,文字表述应言简意赅,准确表达规划意图,情况比较简单的村或村级片区可对相关章节进行简化或合并编制。
②图件成果:按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规定的内容绘制规划图纸,其中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和典型居民点建设规划图为必选,可根据实际增减图纸。
③表格成果:规划表格应符合村级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
④矢量数据库成果:规划数据库应按照数据汇交要求同步建设、同步报批。规划数据库质检不合格的不予备案审查。规划备案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将数据库纳入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注:①批复成果:按招投标工作内容提供所有的纸质及电子资料,包括报告、文本、说明、图件、数据库等,并完成村级片区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纸质文本除提交省州外,提交采购人5套;电子档2套,格式按照国家、省、州最新要求提供。
②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州)要求的程序进行审查报批,并取得合法批复。提交的最终数据库成果须符合国家、省、市(州)关于村级片区规划备案及入库要求。
③各阶段成果交付:图纸、文字成果等规划推进过程中用于汇报、研讨的阶段性成果(成果数量及要求根据具体需要确定)。
★1.6其他要求
(1)编制内容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修订版)《四川省村级规划备案程序及审查要点》相关要求及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要求(注:有新要求以新要求为准)。
(2)对于目前尚未完成地形图测绘的或地形测绘不满足村级片区规划的村,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相应比列尺地形的测绘工作。
(3)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如有国家、省、州有新的工作内容、要求及技术标准,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成交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将在理县内设立项目组,并派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投标人拟派的人员情况)专职负责村级片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履约过程中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人员,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换本项目的人员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须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若擅自更换或实际参与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中拟派人员情况不符的,采购人将视为虚假响应,由此给供应商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未应答处理)。
(5)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理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进行规划成果的使用培训和指导,相关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控制价内,成交供应商不再进行收取相关费用。
(6)如因国家、省、州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预知情况,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可协调延长履约时间。
2.商务要求
★2.1服务期限
在签订合同后,原则上120天内提交2023年12个村级片区成果完成规划编制,2024年6月底前提交2024年9个村级片区成果完成规划编制。项目编制进度严格遵循省、州、县政府对村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各阶段节点要求,具体时间节点按照省、州、县政府的时间进度安排(以上工作安排如遇不可抗力或上级政策变化等原因,时间相应顺延)。
★2.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驻场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详尽工作方案后,30日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2023年度12个村级片区规划阶段性成果通过理县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委员会及规委会审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2023年度12个村级片区规划成果获得批复,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审查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按要求提供全部成果。30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4)2024年度9个村级片区规划阶段性成果通过理县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委员会及规委会审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5)2024年度9个村级片区规划成果获得批复,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审查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按要求提供全部成果。30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注明:(成果包括:文本、图纸、表格、数据库、附件等,附件包括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题报告、会议纪要及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2.4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省、州等上级部门审查要求,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
2.4.1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其他要求进行验收。
2.4.1.1履约验收主体
☑采购人:理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第三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
□其他:
2.4.1.2履约验收时间
按照村级片区规划审查报批程序开展,工作进度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行。
2.4.1.3履约验收方式
成交人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各阶段的规划编制工作,并按照村级片区规划审查报批程序逐步通过审查,最终成果取得批复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4.1.4履约验收程序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的相关服务、商务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审查验收。
2.4.1.5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本项目服务及商务要求
2.4.1.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验收;编制内容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四川省村级规划备案程序及审查要点》相关要求级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要求,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
2.4.1.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无
2.5风险管控措施
2.5.1
2.5.1.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原则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外。
2.5.1.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原则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外。
2.5.1.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原则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外。
2.5.1.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原则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除外。
2.5.1.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2.5.1.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按相关规定重新采购。
2.5.1.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及其他规定处理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2.5.1.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2.6履约保证金:
2.6.1金额:合同金额的5%。
2.6.2缴纳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若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6.3履约保证金退还: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正常履约完成并提供一年售后服务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按相关程序无息退(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
2.7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国家、省、州下发的关于该项目相关的补充工作内容经费),包含招投标前期工作经费、宣传费、培训费、21个村级片区涉及协助开展此项工作人员的务工餐费、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利润、保险、风险、税金、专家评审(咨询)费、会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等一切费用。
2.8违约责任
(1)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
(2)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9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3)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5)其他相关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投入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过程中的措施、办法涉及到国家节能、环保方面的政策要求的,按国家节能、环保现行政策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分包履约;
本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任何形式的转包;
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如若涉及国家相关强制管理制度、许可制度等强制方面的规定及要求的,应当符合其规定及要求。
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履约过程中,如省、州、县提出修改意见的,应按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并按省、州、县时间节点修改与完善成果提交送审,并通过审查。
在州、省级层面,如产生场地、专家费用或其他需要协调的,由成交供应商统筹安排。
成交供应商须服从国家、省、州、市关于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规范和实施工作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10保密及成果归属
(1)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履行保密义务以及保护采购人的相关秘密。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信息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透露、告知给第三方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本单位雇员或职员等,否则,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2)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所有成果资料所有权为采购人。供应商将整体移交本项目相关资料,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未应答处理)。
2.11后续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到项目所在地进行后续服务,并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所有后续服务和其他咨询服务须无偿提供。
2.12与供应商履约相关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根据工作要求配备技术组、项目管理组并具备相关专业人员,以满足本项目需求,完成本项目规划内容及相应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技术组负责全程技术指导、答疑解惑、特殊情况处理等;管理组负责任务划分、工作督促等工作。
(2)为确保项目成果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编制项目背景、政策、及规划认知方案。方案包括:①背景形势分析;②宏观政策要求及分析;③国土空间规划现实意义、指导思想;④国土空间规划性质和内涵,目的与作用;⑤上位规划分析;⑥项目面临的形势与机遇(优势与挑战)。相关方案的编制应切实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描述有歧义、逻辑有漏洞、夸大描述、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方案内容体现不齐全等情形。
(3)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编制方案。方案包括:①编制理念、原则;②目标及发展愿景;③重点问题和任务分析;④用地规模控制与布局安排;⑤策略举措和重大项目谋划;⑥规划传导。相关方案的编制应切实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描述有歧义、逻辑有漏洞、夸大描述、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方案内容体现不齐全等情形。
(4)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②人员配制和岗位职责;③工期安排和进度保障措施;④质量保障措施;⑤风险防控措施(自然风险、安全风险、社会风险、成本测算管控等);⑥涉密管理措施。相关方案的编制应切实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描述有歧义、逻辑有漏洞、夸大描述、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方案内容体现不齐全等情形。
(5)为保障本项目质量达到服务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编制后续服务方案。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措施(明确售后服务内容、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响应时间);②质量保障范围;③质量保障时;④售后服务能力。相关方案的编制应切实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描述有歧义、逻辑有漏洞、夸大描述、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方案内容体现不齐全等情形。
2.13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