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及要求
台州市黄岩区工商业联合会4层-5层的日立变频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因设备调试运行至今已有14个年头(2008年调试运行),空调设备的主机损坏,制冷效果差,维修成本高,如需更换新的空调,拆除旧设备,拆除吊顶费用及装修修复等项目预算费用在600万元左右,现建议贵单位更换空调设备的主机,更新及清洗空调系统的原铜管管道。(使用专用清洗装置对原制冷管路进行清洗,去除管道内存留的杂质及冷冻机油,以达到管道系统的最佳状态,增加制冷效果与设备的使用寿命。)保留空调设备内机部分,(因内机目前使用状态还比较稳定,使用过程中故障率较低,可以保留内机部分继续使用。)以降低改造成本。
本单位的空调系统:
4层:1.原系统为: RAS-840FS5Q,(原主机)一拖16内机系统1套, 现需要更新机: 主机型号为: RAS-850DSR2Q一套:分RAS-450DSR2Q(冷量45kw)加RAS-400DSR2Q(冷量40kw)主机各1台。2.RAS-280FS3Q,(原主机)一拖2内机系统1套现需要更新机主机型号为:RAS-280DSR2Q(冷量28kw)主机一套. 3.RAS-250H1Q,(原主机)一拖2内机系统5套现需要更新机主机型号为:RAS-280DSR2Q(冷量28kw)主机五套。原新风系统主机“劳特斯”RFD-065WRG,一拖3内机系统1套,现需要更新:主机型号为:主机“海信”HFR-65W/A2F一套,更换新的水泵(7.5KW)的2台。
5层: 1.RAS-630FSN1Q,(原主机)一拖12内机系统1套 现需要更新机: RAS-615DSR2Q一套:分RAS-335DSR2Q(冷量33.5kw)加RAS-280DSR2Q(冷量28kw)主机各1台。2.RAS-560FSN1Q,(原主机)一拖11内机系统1套 现需要更新机: RAS-560DSR2Q一套:分RAS-335DSR2Q(冷量33.5kw)加RAS-224DSR2Q(冷量25kw)主机各1台。
二、具体设备明细表: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日立变频空调 室外主机 |
RAS-450DSR2Q |
台 |
1 |
|
日立变频空调 室外主机 |
RAS-400DSR2Q |
台 |
1 |
|
日立变频空调 室外主机 |
RAS-335DSR2Q |
台 |
2 |
|
日立变频空调 室外主机 |
RAS-280DSR2Q |
台 |
7 |
|
日立变频空调 室主机 |
RAS-224DSR2Q |
台 |
1 |
|
海信新风系统风冷模块主机 |
HFR-65W/A2F |
套 |
1 |
|
循环水泵 |
7.5KW |
套 |
2 |
|
空调室外主机安装,吊装 |
|
台 |
10 |
|
空调系统清洗人工费用 |
|
套 |
9 |
|
空调系统清洗制冷剂 |
R1314B |
KG |
1000 |
|
系统追加冷媒 |
R410A |
KG |
200 |
|
系统调试 |
|
套 |
9 |
三、资质要求及施工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
(2)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安装、检验、通过验收;
(3)中标单位在供货前须出具原厂商质保证明。
(4)对承建商的要求:
1、隐蔽工程做好拍照记录(基础大小测量、水平测量、电阻测量,照片清晰可视)、建档;项目接受业主指定监理公司受监,验收结算文本按照公安统一标准办理,需申请报验,报验资料需包括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计划、网络拓扑图、设备产品需提供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序列号、合格证、前端后端设备等开箱拍照存档(产品序列号照片中清晰可视);提供平台信息表。
▲2、为保证系统的完整性,所有中央空调的主机设备,均要求采用日立品牌产品。
四、中标人的工作内容
中标人的工作内容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的制造与供货及提供相关资料;
2. 设备及部件的检查、检验及测试;
3. 设备的安装及部件的就位和固定;
4. 设备及部件的连接和检查;
5. 设备与系统的调试;
6. 整个系统调试;
7. 系统的维护、维修措施及急修接报后的响应措施;
8. 验收(包括负责通过相关部门的整体验收,资料整理交接);
9. 负责培训资料的编写和技术培训;
10. 售后服务。
五、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
(1)合格及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2)货物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运输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3)中标供应商须对因投标货物使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2、质保期:提供的空调设备机组整机均不少于2年免费质保(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保修期)。
(1)保修期内,须指定一名技术工程师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如有更换,须采购人同意。
(2)中标供应商在保修期内安装(更换)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货物制造商原产的或是经采购人认可的。
(3)保修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中标供应商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报告一式两份。
(4)中标供应商或原厂家的承诺的保修期不符的,以最高标准为准,除非供应商事前正式声明,否则均视为认同,并将在合同中载明。
六、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在台州附近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维修点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并提出维修结论或重新开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单位使用。
2、中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机组设备,提供经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至少24个月的质保期,在此期间,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中标人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
3、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机组系统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等。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就提交业主。
4、中标人服务维修人员均经过良好的系统技术培训,并有丰富的现场维修经验。
5、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更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修好后,中标人需一式两份报告给采购人,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需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
6、在保证期满时,中标人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将对机组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中标人自费解决并取得招标人的认可。
7、质保期外对空调系统维修,中标人须对招标人以最优惠的价格。
8、若中标人未能满足上述售后服务要求中的任何一条,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提供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空调机组设备到场初验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40%,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正式税务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
八、工期
在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不超过60天(日历天)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运行及验收合格。
九、验收
9.1产品保护
中标人在工程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两周内有责任对设备的维护和清洗负责。
9.2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试运行及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隐患已被排除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和资料都已提交。
(4)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5)所投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和安装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