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淳安县330国道超限运输检测站(淳安县公路应急保障基地)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建设单位: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3、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千岛湖镇的汪宅村;
4、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急抢险中心办公楼、抢险中心的停车棚及货物堆场,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办公楼及执法区域及违法车辆的停车区、卸货区。淳安县330国道超限运输检测站(淳安县公路应急保障基地)场地西侧为应急抢险中心办公楼,南侧为抢险中心的停车棚及货物堆场。场地北侧为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办公楼,执法区域及违法车辆的停车区、卸货区。功能分区相对独立。
场地设两个出入口,西侧为办公车辆及设备车辆的出入口,东侧为需检测车辆的出入口。检测后的车辆如有违章违法行为则进入执法区域,停车卸货进入办公楼处理。如检测车辆没有违章违法行为,则驶离执法区域,进入环左线。
5、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7830.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1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为2700.00万元。
名称 |
数量 |
投资额(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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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
7110平方米 |
27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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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治超站 |
1950平方米 |
555.75万元 |
执法区 |
1080平方米 |
140.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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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抢险中心 |
2120平方米 |
604.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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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质仓库 |
900平方米 |
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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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设备仓库 |
1060平方米 |
53.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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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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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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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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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8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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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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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4万元 |
6、建设工期:二年;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2024年。
二、设计内容
淳安县330国道超限运输检测站(淳安县公路应急保障基地)设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方案设计服务内容:
(1)按时保质完成方案设计,接受发包人的审查。对审查结论,由主设计师、各分项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逐条认真贯彻执行。对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需要修改和补充的问题,由主设计师、各分项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
(2)配合和协助发包人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技术答疑及技术评审等工作。对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需要修改和补充的问题,由主设计师、各分项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
(3)根据发包人的需要,及时提供各类技术资料、计算书等相关资料。配合和协助发包人完成各类审批手续和对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4)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工作,并且充分与发包人沟通,体现发包人意愿,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作必要的调整补充,免收设计费。
(5)积极配合完成发包人要求的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设计及室外整体配套设计);
3、后续设计服务(设计调整、各项现场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三、设计要求
(一)总体要求
根据本项目建设区域的整体布局,设计必须充分体现功能流线合理,符合治理车辆超载超限的需求,全方位展示各功能区的效果,具体要求:
1、方案设计功能布局合理。
对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要有充分认知,主题提炼精准,能充分考虑各功能区的需求;提供的方案思路对淳安县330国道超限运输检测站的建设,对功能区规划要合理,有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治超管理工作,更进一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改善交通运输条件、促进的淳安经济建设发展。
2、整体设计内容具体全面。
设计主体以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为核心,突出检测、执法处理、卸载、停车等车辆超限检测基本功能区,体现站区交通安全、交通导流、视频监控、网络通讯、照明和其他车辆超限检测辅助设施功能,必要的日常办公和生活设施功能。
3、空间设计要求构思新颖。
空间设计要富有创意,区域重点突出,活动空间宽畅,充分考虑设计与空间相适应,功能既合理又有创新,具有现代化治超气息。
4、区域之间流线组织合理。
各功能区流线顺畅,避免出现人流、车流交叉现象,要考虑不同治理对象的不同需求安排处理流线。在保证单个区域主题鲜明的同时,充分考虑各区块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治理路线。
(二)技术要求
1、本项目的建设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浙江省关于普通国省道公路管理站建设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2、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3、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规划设计。
4、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在设计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CDJl37—90);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7)《浙江省公路条例》;
(8)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管理站(应急抢险中心)规范化实施意见;
(9)《浙江省普通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非现场执法车道三年建设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10)浙江省普通公路治超设施建设技术要点;
(11)《浙江省普通公路治超设施建设技术要点》(浙公运[2020]44号);
(12)《淳安县域总体规划(2015-2030)》。
(三)设计方案成果文件深度及内容要求
1、方案设计成果文件采用A3纸规格大小,部分设计图纸可大于A3,以便于清楚阅图,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封面;
(2)设计文本目录;
(3)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应包含项目概况、设计总体构思、功能布局、建筑方案设计说明:结构方案设计说明及机电专业方案设计说明等内容。
(4)设计图纸
(a)总平面设计图、彩色鸟瞰图、透视效果图:
(b)各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正、侧立面图及剖面图;
(c)地下室设计方案图;
(d)竖向分析图,交通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等能表达设计意图等图纸;
(e)其它用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图纸;
(f)设计质量的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g)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配备情况;
(h)工程造价估算。(包括土建工程、室外道路、景观、管线综合及设备安装工程等全部专业)
(5)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设计内容
四、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批后,支付合同价的50%,提交全部建筑施工图并通过图审后,支付合同价的30%,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余款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二)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
(三)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方案设计任务书要求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
(四)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五)磋商保证金:无。
(六)履约保证金:无。
(七)转包:不允许。
(八)验收要求:中标人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设计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采购人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若因中标人服务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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