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1.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列项进行磋商报价,但必须对所投项目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报价,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报价无效。
1.2报价应包括各项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说明
本次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无效。
3.商务要求
3.1.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服务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3.3.服务时间:具体周期按合同签订为准
本次普查对象为海晏县区域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重点调查土壤成土环境、土壤利用情况、土壤剖面形态、土壤类型、土壤性状等,全县调查表层样点 289 个,其中耕地 89 个,草地 179 个,林地
21 个。
海晏县 5 个乡镇 29 个行政村。
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
(一)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及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二)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调查采样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对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 1 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砂姜、碱磐层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三)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四)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集,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排灌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经验。
(五)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根据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退化状况,分析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等。
(六)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普查评价、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础,采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要求执行。
主要工作:
(1)对接工作平台;
(2)接收工作底图;
(3)核实布设样点;
(4)外业调查采样;
(5)样品制备流转保存;
(6)内业测试化验;
(7)数据汇总;
(8)全程质量控制;
(9)普查成果汇总;
(10)总结验收。
投标人要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 号)、《国务院第三 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2 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修改说明》和《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及其他有关要求, 编制外业调查实施方案,采样点校核,组建调查采样队伍、接受培训、购置调查采样设备等,严格按照上述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