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蒲江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2023-202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10家组成联合体。)
二、技术、服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序号 |
标的 |
行业划分 |
1 |
蒲江县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服务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评审、新增工程变更评审、其他类型评审和咨询服务。
(二)服务要求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
2.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
3.在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抽查复审。一旦复审结果超出采购人规定的复审标准,须接受采购人的处理。
4.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造价评审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的,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评审时间。
5.在服务期内,供应商为评审项目提供预算编制及预算咨询、项目管理、监理及招标代理、竣工决算审计等中介服务实行项目回避制。供应商不得同时以控股或参股中介事务所参加本次招标,若确定供应商违反此项规定,采购人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6.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按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承担相应工作和责任,任务分配方案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报备。
7.每家供应商(每个联合体成员)推荐至少1名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及具备造价评审工作经验。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固定不变,如有变化,需征得采购人同意。若确定的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若上述人员中同时兼任2个以上(含2个)此次供应商单位(含联合体各方)的评审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8.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9.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必须出具评审报告、招标控制价及固化的工程量清单。
★三、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二)合同履约地点:蒲江县境内;
(三)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四)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五)合同支付约定:
1.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下浮50%(即5折)计费作为最高限价,据实按照供应商下浮率进行结算;
2.转账支付,供应商完成受托的评审任务后,采购人据实向供应商支付费用。
(六)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采购合同等内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文件的规定以及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进行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八)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成本补偿:本项目无成本补偿;
2.风险分担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由中标/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成交人承担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或者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损失;
2.解决争议的方法:协商、调节、仲裁和诉讼等其他的解决方式。
(十)合同其他条款:
1.供应商(供应商)成交(中标)价(单价、下浮、折扣等其他方式报价时核算的总价)即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供配送费、安装费、辅料费、设备费、组织费用、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知识产权费、代理服务费、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供应商除本项目成交金额外的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承诺和响应的提醒:关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相关承诺以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部分、符合性部分、评分以及采购文件其他部分要求的所有承诺及响应,供应商如承诺、响应均应对其承诺、响应的内容负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管单位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承诺、响应的真实性,因虚假承诺、响应引起的所有责任和成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评审人员无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一采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次年预算充足且考核合格的情况下续签次年合同。
(十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2.最高限价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
(十二)考核办法结果运用
按照评审业务统一制定的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划分三个等次91-100分为优秀,71-90分为良好,70分以下为差。评为差的中介机构次年不再续签合同。
考核办法
序号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扣分依据 |
扣分分数 |
1 |
工作能效(30分) |
1、未满足评审流程各时间节点要求;2、工作不积极主动,未及时反映和报告评审中发现的问题;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 |
10分/次 |
2 |
技术力量投入(15分) |
1、未按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管理;2、专业技术人员、咨询专家专业与数量配置不合理;3、配置人员专业水平与实际操作不相符。 |
5分/次 |
3 |
评审初稿 及计算底稿质量(15分) |
1、评审内容不全面;2、主要差异项目未能说明情况及分析原因;3、未能够预判项目分歧争议点且有实质可操作性、合理化意见;4计算内容不全面,统计不明晰,初稿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未突出重点。 |
5分/次 |
4 |
工作深度与评审力度(15分) |
1、单价未经全面审查,计价项不齐全;2、项目特征、措施项未经审查;3、材料市场价无来源,暂估价定价不合理;4、重点项评审力度不够,评审与送审数据对比调整不全面。 |
5分/次 |
5 |
复核与管理(15分) |
1、评审质量控制点检查不完整并未自行扩展;2、各级内控复核效果不好;3、经抽查,出现明显错误。 |
5分/次 |
6 |
成果文件编制质(10分) |
1、未严格执行评审报告标准文本,报告不规范2、条理不清渐且未突出重点;3、附件不齐全,工程概况描述不全面,评审情况说明不详细且未原因分析;4、评审报告装订不规范且质量不合格。 |
2分/次 |
注:此表是单个项目完成后打分表,年度考核以每家公司完成项目的平均分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