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GZGK23D205C0598C
(二)项目名称:“四害”消杀及病媒生物防治
(三)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响应供应商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响应供应商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3、响应供应商应对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明确承诺。如果响应供应商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可能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4、响应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响应供应商完全接受。
5、响应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7、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8、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响应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响应供应商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
2、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进入评标阶段时,如需进行谈判或磋商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等候大厅”对专家发起的谈判或磋商进行响应。
3、上述流程中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4、请各响应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注意,涉及到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响应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
(五)响应报价说明:
响应报价包括:项目服务人员经费保障、项目管理费、各项税费等成交供应商为完成项目消杀、病媒生物防治服务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六)实现的目标
以环境防治为手段,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综合预防控制的原则,落实辖区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主体责任,设置病媒生物防制站,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充实病媒生物防制队伍,强化日常病媒生物科学治理,加强除害防病知识宣传,规范病媒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降低“四害”密度,减少媒介生物传染病的传播,为荔城街广大群众创造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七)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八)本项目相关格式
荔城街XX社区(村委会)消杀记录卡
1、消杀时间: 消杀公司签名:
2、消杀人次: 街道办人员签名:
3、消杀总面积:
消杀点和清理积水清单
消杀地点和范围 |
消杀人员 |
消杀面积(平方米) |
消杀方式 |
巡查清理积水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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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积水数 |
阳性积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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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路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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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公山居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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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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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区外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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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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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处理器械药品一览表
处理方法 |
处理区域 |
使用器械 |
使用药品 |
药品使用比例 |
空间喷洒 |
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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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空间喷洒 |
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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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
空间喷洒 |
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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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滞留喷洒 |
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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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烟雾熏蒸 |
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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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
应急消杀处理用药清单
药品名称 |
药品配比浓度 |
用药量 |
氯菊四氟醚水乳 |
1:10 |
L |
氯菊四氟醚乳油 |
NA |
L |
倍硫磷 |
1:10 |
件 |
宝世家洁 |
NA |
件 |
缓释包 |
NA |
千克 |
孳生地清理列表
序号 |
地址 |
图片 |
孳生地情况 |
处理建议 |
外环境 |
1 |
XX街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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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容器阳性6处 |
建议定期清理 |
居民区 |
2 |
XX路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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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容器阳性1处 |
建议定期清理 |
居民区 |
3 |
XX村消防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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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容器阳性1处 |
建议定期清理 |
居民区 |
4 |
XX街六巷8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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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容器阳性1处 |
建议定期清理 |
居民区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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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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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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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消杀公司
XX年XX月XX日
注:此表格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荔城街 除“四害”消杀工作考核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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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分内容 |
应得分 |
检查扣分 |
实际得分 |
1 |
规范运行、管理荔城街病媒生物防制站,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办法,配备足够人力物力按要求开展工作。 |
未制定相关制度、办法,扣3分;未配备足够工作人员、药械、车辆开展工作的,每次扣2分。 |
5 |
|
|
2 |
工作人员作业时需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
未统一着装、佩证上岗的,每人每次扣0.5分;未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每人每次扣1分。 |
3 |
|
|
3 |
按照工作频次要求,落实荔城街辖区内公共区域全覆盖化学消杀、投放药物。 |
未按频次落实工作,每项扣5分;未全覆盖落实工作,每项扣5分。 |
10 |
|
|
4 |
制定病媒生物消杀计划安排,提前与消杀区域的村(社区)做好对接工作。 |
未制定每月/每周消杀计划,扣2分;未提前与消杀区域的村(社区)对接,每次扣1分。 |
5 |
|
|
5 |
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及时处理病媒生物防制信访工单和开展蚊媒应急处置。 |
未能提供检查所需台账,每缺一项扣1分;未按甲方要求落实现场迎检工作的,扣2分;未及时按要求处理信访工单和开展应急处置,每次扣2分。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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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落实环境消杀和消毒。 |
未按甲方要求落实环境消杀和消毒,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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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定期对荔城辖区内各机关、农贸市场、物业小区等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的对接、监督和指导工作。 |
未开展对接、监督和指导工作,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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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落实巡查制度和重点病媒生物孳生地登记造册,建立重点病媒生物孳生地分布图。 |
未定期开展巡查,扣1分;未对重点病媒生物孳生地登记造册,扣1分;未制定或及时更新重点病媒生物孳生地分布图,扣1分;甲方检查发现小型孳生地未处理、鼠洞未堵塞、鼠迹未处理、鼠屋缺鼠饵或标识等,每处扣1分。 |
15 |
|
|
9 |
落实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管护,并对辖区内的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编码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病媒生物设施分布图。 |
未对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编码登记造册,扣5分;未制定或及时更新病媒生物设施分布图,扣3分。 |
8 |
|
|
10 |
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开展以病媒生物防制的宣传工作,普及除“四害”防病知识,提高公众卫生责任和防病意识。 |
未按要求开展,每次扣1分。 |
3 |
|
|
11 |
落实防制服务热线,及时处置单位、居民反映的鼠、虫情情况,及时到场处置。 |
未设置防制服务热线,扣1分;未及时处置反馈问题,每次扣1分。 |
5 |
|
|
12 |
按国家规定采购药械,库房存放药械须符合安全要求,投放、喷洒药物过程中,要保障用药安全和操作规范。 |
违规采购、存放药械,扣3分;存在不安全用药或违规操作,每次扣4分;因工作失误造成的食品、饮用水污染和中毒事故,扣8分。 |
15 |
|
|
13 |
每月及时报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相关台账(工作记录、报告等)。 |
漏报、迟报台账,扣2分;未报送,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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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各级爱卫、疾控部门病媒生物密度通报。 |
高风险,每次扣3分,中风险,每次扣2分。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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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落实交代的其他病媒生物防制任务。 |
未按要求开展,每次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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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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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四害”消杀及病媒生物防治)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采购人根据每季度验收成果或报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结算通知。供应商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申请结算资料,采购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2.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完成项目服务后向采购人提交季度验收成果或报告,采购人进行审核并通知成交供应商审核结果。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向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1)合同;(首次支付需出具) (2)消杀服务记录卡;(每次支付需出具) (3)每月《消杀工作评价表》;(每次支付需出具)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每次支付需出具) (5)成交通知书;(首次支付需出具) (6)验收成果或报告。(每次支付需出具) |
验收要求 |
1期:1、服务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中标人应按照广东省“四害”消杀专业工程各项《技术规程》中对“四害”消杀工程施工及《广州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要求,开展消杀工作,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要求各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现场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文明安全施工。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需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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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服务 |
“四害”消杀及病媒生物防治 |
年 |
1.00 |
1,705,770.62 |
1,705,770.6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四害”消杀及病媒生物防治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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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一)服务范围: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河流湖泊及沿岸、排水道、闲置地、待建地、建筑工地周边、绿地、广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小区除外)、公园(属于街道管理)、学校大院(周边)、下水道、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箱、桶、通道等)、车站码头、垃圾中转站及荔城街属办公场所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负责和承担本项目相关安全责任。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服务目标:建立健全荔城街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制度,保证病媒生物防制站日常运营,落实荔城辖区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做好荔城辖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安装和日常管护,落实重点蚊媒孳生地(设施)登记造册和定期巡查制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配合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避免和减少病媒生物危害的发生。 (四)服务标准:服务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应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中病媒生物密度控制规定的C级及以上标准。如国家或省、市、区标准另有其他规定的,则自动适用。如遇病媒生物密度超出标准时,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增加病媒生物防制的消杀次数。同时对照《广州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2021年版)》展开防制工作。 (五)服务项目内容: 1.负责荔城街建设区内的大街小巷、村(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小区除外)地面及公园(属于街道管理)、广场、学校大院(周边)、未围蔽的待建地与闲置地、下水道、垃圾箱、污水涌、死水塘、街属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设置、登记造册、修缮、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地、开展全覆盖巡查,发现有卫生死角和“脏乱差”黑点及各类积水等蚊媒孳生的要及时开展消杀、孳生地清理。落实巡查制度和重点病媒孳生地登记造册,定期对荔城辖区公共区域开展全覆盖巡查。 2.负责在荔城辖区设立病媒生物防制站,制定荔城街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制度、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操作手册、病媒生物防制站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安排8名专职人员进驻(1名管理岗,1名资料员,6名消杀员,消杀员均需持有有效《有害生物防治员上岗证》),专职人员落实8小时工作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考核,承担采购人管辖区域内的公共外环境日常消杀和蚊媒应急处置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3.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站防制器械及出行车辆的配置,至少配备两组防制器械及车辆(包括超低容量喷雾机、背负式常量喷雾剂、背负式锂电超低容量、热烟雾机等),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规范和标准的防制设施和药剂以供防制站使用,对照《广州市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2021年版)》展开防制工作。 4.负责荔城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环境消杀和消毒。当辖区内发生登革热疫情,立即组织消杀队伍对疫点核心区和警戒区进行为期3天(每天1次)全面消杀和孳生地清理,增城区疾控中心中期复评和结案复评前再各进行1次全面消杀和孳生地清理,确保疫点核心区和警戒区蚊媒密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同一疫点出现两次病例或一周内出现3例以上登革热病例,疫点消杀频次将在上述规定消杀时间提升至每天2次。 5.负责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宣传、培训、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开展以病媒生物防制的宣传工作、提供公益性防制物品,普及除“四害”防病知识和病媒生物业主责任制,提高公众卫生责任和防病意识、组织荔城辖区内各机关、农贸市场、物业小区等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的对接、监督和指导工作等) 6.负责建立和完善药物存放、进出台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所使用药剂及辅助材料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有关规定及合格产品,严禁使用违禁、淘汰、过期药物。病媒生物防制药物要建立进出登记台账,并取得国家规定“三证”,卫生杀虫剂、灭鼠剂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药物专用仓库应符合安全防火规定,要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报警等安全设施。病媒生物防制作业时要安全用药,废弃药物要妥善处理,防止污染。若荔城街病媒生物防制需调配病媒生物防制药品,应配合提供相应药品及技术指导。 7.负责处理病媒生物防制信访工单和蚊媒应急处置。根据上级监测结果启动相应级别的蚊媒防制应急相应措施,把监测点指标降到安全阈值以内,及时消除隐患。 8.配合完成采购人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服务项目工作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安装、登记及维护: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对采购人重点区域按照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要求,全面安装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并对辖区内的病媒生物设施编码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病媒生物设施分布图,每月需对辖区内的病媒生物设施进行巡查、更新维护、补缺和投药。 2.灭鼠要求:灭鼠投药服务第一次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随后每月对辖区内鼠屋完成两次毒鼠饵投放,并在鼠药投放区域设置警示牌,其余时间根据相关职能监测结果和荔城街道办事处要求进行补充消杀。在实施消杀工作中,要针对重难点部位和收集到的鼠类侵害信息,开展补投和局部强化消杀等查漏补缺措施,并做好后期清理死鼠、堵塞鼠洞等工作。 3.灭蚊蝇和蟑螂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内,组织完成1次对约定服务范围、环境的灭蚊蝇和灭蟑螂施药服务,随后每月落实1次荔城街各区域网格全覆盖蚊媒消杀,其中在蚊害高发季节和蚊类危害突发的情况下,应增加消杀次数、其余时间根据相关职能监测结果和荔城街道办事处要求进行补充消杀。同时在实施消杀工作中,要针对重难点部位和收集到的蚊蝇蟑螂类侵害信息,开展补投和局部强化消杀等查漏补缺措施。 4.病媒孳生地要求: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对荔城辖区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并把孳生地情况和相关环境问题等详细资料汇总成册报采购人。同时每月应对重点孳生地进行全面巡检,并负责服务区域孳生地调查情况,每月提交孳生地调查报告,每月分区域造册建档给服务辖区的村(社区)。 5.要做好病媒生物消杀计划安排,消杀前1-2天与消杀区域的村(社区)专职对接,由村(社区)通过微信群或张贴通知告知辖区群众,有效降低药物对人体的影响。 6.设立防制服务热线电话,对接到鼠、虫情反应的单位、居民及时到场进行情况了解和防制杀灭;对居民反映强烈的“四害”密度较高的场所,应加大消杀频次;做好设置的灭蚊蝇器械的日常维护,确保器械正常使用。 7.所有消杀工作人员在消杀服务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卡,并请服务单位有关人员签字,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8.提供所有货物必需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附药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企业标准证。 9.定期对街道辖内的物业小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等各类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开展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反馈、评估,对病媒生物密度超标、病媒生物防制设施不完善、未落实病媒生物防制主体责任等问题,列入重点专题报告荔城街道办事处并协助相关部门、村居解决并落实整改。 10.将实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月初工作计划、作业记录、巡查记录、现场照片、药剂、器械出入库记录、监测密度记录、固定病媒孳生地台账、病媒孳生地调查报告、技术人员培训等记录按月装订成册报送采购人,年初计划、年中自查报告、年底工作总结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技术人员资质证书、操作规范、药械操作规范等资料必须整理成册作为后期验收佐证材料交由采购人。 (七)服务项目安全要求 (1)施药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有效防止施药对食品、饮用水、鱼池(溏)造成的污染。使用热烟雾机进行喷烟(雾)作业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环境,严防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使用胶饵、药饵、药液灭虫时,药物不能直接使用在食品上,严防污染食品,施药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防止药液经呼吸道和皮肤吸入中毒事故的发生; (2)药品库房的存放安全要求(按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对农药库房的要求,危险品存放要求)。 (3)投放、喷洒消杀药物的过程中,要抓好用药安全,规范操作,并做好安全告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防止因工作失误造成的食品、饮用水污染和中毒事故发生,并做好应急预案。 (4)凡因成交供应商在服务中造成的药品、产品、操作不当等的安全事故和所涉及到的相关赔偿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八、服务质量考评和处罚 (一)成交供应商每次消杀要记录消杀队伍的人员情况和药械的使用情况。采购人每天会对每次消杀情况进行检查,对消杀行动人员到场时间、到场人数、药械品类和数量、工作情况消杀效果等项目进行扣分评价,每月总分100分,扣完为止。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及工作量按考核评价比例支付服务费用。80分作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的,每扣1分,则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累计两个月低于6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评分细则见除“四害”消杀工作评价表。 (二)如因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聘请的员工泄露疫情或相关工作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后果,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单方终止合同。 (三)在合同期内,发生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给采购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在合同期内,如出现成交供应商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物或不当投(施)药做成不良后果,采购人有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并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 二、服务项目具体需求 1.病媒生物防制车辆设备配置要求
2.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设备配置要求
3.病媒生物防制项目药物配置要求
4.病媒生物防制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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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