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目标
为做好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子基金的设立,促进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高质量运营, 实现“三个引导”的政策目标,开展此专项工作。
二、服务内容
开展科创基金子基金初审支撑,并提出专业性咨询意见。同时,安排人员列席科创基金子基金立项会,对立项材料研究提出建议。就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具体包括:
- (1)子基金立项会。对科创基金提交立项会审议的子基金材料进行研究,列席科创基金子基金立项会。记录科创基金子基金立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子基金基本要素、科创基金运营团队及投资总监初步评价与建议、最终立项意见,形成科创基金子基金立项会情况报告。
- (2)前置沟通。对科创基金拟提交投决会审议的子基金申报材料包括投资决策报告、法律尽调报告、合伙协议核心条款及子基金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前置审核,对子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是否符合科创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初步出具合规性咨询意见,并参与与科创基金投资运营团队进行沟通;参与我委组织的科创基金运营团队与我委的前置沟通,就子基金储备项目的技术属性、技术阶段、投资领域、项目渠道形成总体判断。与科创基金管理公司项目团队进行初步沟通,分别从政策目标、投资领域、项目储备、风险合规等方面进行判断并提出建议。
- (3)审核报告撰写。依据科创基金子基金审核要点和上位管理文件,对科创基金提交投决会审议的子基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审核子基金投资决策报告、第三方法律尽调报告、科创管理公司内部决策文件、子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基金合同核心条款、登记备案材料、科研院所合作说明、团队共事材料、已投项目清单、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募资情况说明、储备项目清单等,综合审查上述材料后,从子基金管理机构、子基金和子基金合伙协议三个层面撰写审核报告,并最终形成《关于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 XXX阶段子基金 XXX 审核情况报告》《子基金管理机构审核要点详细版》《子基金审核要点详细版》《子基金合伙协议相关要点详细内容》。
- (4)配合开展投决会意见落实情况跟踪。配合我委对科创基金运营团队落实投委会意见和建议的情况进行确认。
三、服务要求
(一)需要 2 名投资总监、4 名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应具备 5 年及以上基金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投资运作、合规监管等各个核心业务,投资经理均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二)熟悉北京市科技创新政策和产业政策。
(三)需制定符合科创基金要求的子基金审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四)专业机构应承担对项目内容的保密义务,对相关业务人员做好保密性规范, 未经委托单位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
(五)资料留存。为保证咨询意见的可追溯性,专业机构要将完整的原始数据及其他资料保留三年。
(六)供应商应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及保障措施、进度控制方案及措施等。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
五、成果要求
序号
|
交付物名称
|
介质形式
|
1
|
《关于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 XXX 阶段子基金 XXX 审核情况报告》
|
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
2
|
《子基金管理机构审核要点详细版》
|
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
3
|
《子基金审核要点详细版》
|
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
4
|
《子基金合伙协议相关要点详细内容》
|
电子文档/纸质文档
|
六、验收工作
项目完成时,需由采购方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进行验收。依据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