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
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能减少环境污染,控制病疫,综合社会效益好。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属公共卫生范畴,关系到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畜禽交易和消费量不断增大,生猪及其产品调运频繁,疫情复杂,形势严峻。宁海县现有养殖环节、流通环节病死猪估测每年近45000头,约630吨。未来几年年估计病死数应该基本保持。这些病死猪如得不到妥善处理,很容易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危害食品安全、冲击经济秩序,并可能引发影响恶劣的突发事件。
病死猪多数是因患了某种传染病而死亡的。其中有一些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食用这些病死的猪肉,人就容易被传染上疾病,这对人的身体健康危害极大。有些猪虽然不是因为传染病而死,但死亡之后,体内肉毒杆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病菌大量繁殖,还能产生毒素,人或动物若吃了这种猪肉,就会发生食物中毒,甚至造成死亡。因此,病死猪能否得到无害化处理至关重要。
以前,我县猪场主要处理病死猪的方式用化尸池处理。该处理方式存在明显的不足与危害性:一是污染环境,对周围的空气、土壤,尤其水源有极大的污染;第二是不利于政府监管,易流入市场。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会偷窃收集病死禽畜,通过直接屠宰或间接加工成肉制品流入市场,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第三是传染疫病,因处理不规范,易引发动物疫情,对畜牧业造成极大威胁,最后的残渣、废水无法处理,引起再度污染;第四是处理能力小,消纳过程缓慢,容易满负荷。因此,建设病死猪工业化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已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我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采用高温发酵技术。该项目建成后,一是能有效保护环境,不再产生污染源;二是产生废弃物能生态循环利用;三是能处理能力强,减少劳动力。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现需招标一家运营服务单位,具体完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日常工作。
二、无害化处理厂简介
厂址位于宁海县青珠农场(长街镇)。厂区四周设围墙,有满足防疫和环保要求的生物安全设施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系统。处理区、办公区、生活区独立,净道与污道、处理原料区与处理成品成区、病死猪与生产废弃物的运载车辆严格分开。车辆与人员出人口设置达标的消毒池,并设有专用的车辆高压喷淋清洗消毒区。采用高温发酵的处理工艺。处理要求能有效杀灭病原体,处理物能回收循环利用。日最大处理量5吨。年处理能力1000吨。病死猪收集运输有的运输专用运载车辆,车辆具有防漏密闭的性能,并且方便彻底清洗与消毒。
三、无害化处理运营服务内容
维护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的日常运转,对全县的病死猪集中收集与无害化处理,以及处理厂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主要支出包括:场租费、无害化处理的水电费、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设备、更新、维修和保养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开支。
四、病死动物及病害产品无害化集中处理补助办法(费用)
以每头病死猪补贴80元计算(其中72元/头补助给中标人,8元/头补助给收集、冰存的牧场与乡镇收集点。8元/头的补助费由中标人按照收集点的病死猪的实际数量,无偿支付给各牧场)。最终支付总价按实际处理病死猪数量确定。
如其他病死动物及病害产品﹙包括死胎、胎衣等﹚需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理费按3000元/吨收取。
★五、厂房及设备的租赁费用
中标人承诺支付采购人每年13万元的厂房及设备租赁费用。在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支付。(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支付)
六、附件:无害化处理设备清单
宁海县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主要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1 |
畜禽养殖场有机废弃物处理机 |
JCHN-FCW22型 |
4台 |
2 |
变压器 |
315KVA |
1台 |
3 |
冷库 |
100m³ |
1间 |
4 |
冷藏专用汽车 |
ZJL5063XLCC4 |
2辆 |
5 |
消毒喷淋系统 |
|
1套 |
七、商务要求
★1 |
投标报价:本项目按固定费用80元/头报价,不得有任何偏离,未按固定费用标准报价的报价无效。 |
2 |
履约保证金:不适用 |
★3 |
付款方式: 在确认工作完成的情况下,按实际处理病死猪数量确定支付金额,每半年一次支付给中标人,支付时间为半年工作完成后,上报农业部和中央财政,待补助款项到达招标人后支付。 |
★4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进场工作。如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双方同意报监管单位批准,可续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试运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试运行期间,如中标人无法胜任本项目(如病死猪处理达不到相关标准),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
5 |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采购人将依法向供应商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