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概述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乡村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省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通过衔接最新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文件,编制德阳市旌阳区乡村建设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及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建设标准试点指标体系及规划,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编制规划内容
在乡镇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开展以县为单位编制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规划,突出资源统筹、资产整合、资金高效,引导资源、资产、资金向中心镇、中心村等优势地区集聚,实现各类项目协调布局、集中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编制乡村道路、供排水、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清单,统筹衔接资金和相关行业资金,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试点建设,突出水、电、路、气等事关农村民生的基础要件,聚焦产业等增收项目。探索制定村庄建设项目推动落实机制和协商机制,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形成切实可行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指标和标准,便于本片区推广运用。
(二)编制规划要求
1、收集资料,包括乡镇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交通、水利、民政等涉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部门的“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
2、详细了解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现状。
3、编制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求,形成初步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规划(补短项目规划时间节点安排暂定到2035年,待国家要求下达后,按国家要求修订)。
4、印送县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5、县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
6、送县自规部门(重点对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审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的合规性)和住建部门(重点对照乡镇级片区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审核乡镇级市政设施布局的合规性)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7、报县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后,编制分工方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三、商务要求
1.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底。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成果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成交金额的100%。
4.验收标准: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