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招标文件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参数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标准。投标人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中标货物/服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起2个工作日内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便相关部门存档,收件信息详见“六.本项目联系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4)项目背景:徐闻智慧城市建设以致力于促进城市精治、民生普惠、绿色生态、产业增效、善政易商等各领域的数据共享,以满足政府数字化转型建设要求。以区县级智慧城市典范为总体目标,通过城市数字化建设,构建城市数据要素体系,实现城市数据资源对治理和服务等公共资源的调配,通过数据资源赋能各行各业、社会方方面面,让数字资源成为拉动城市发展的助力。
(5)项目建设内容
一个指挥中心、一套支撑体系、一个智慧化底座、十一个智慧专项,一个指挥中心是智慧城市协同运营指挥中心。具体如下:
1、智慧城市协同运营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面积预估500平米,实体指挥中心主要包括大屏系统、显控系统、扩声系统、中控系统、坐席配套设施、无纸化会议系统等。
2、一套支撑体系
2.1、云平台租赁
2.2、网络安全系统
2.3、专线租赁
2.4、感知交互体系
3、一个智慧化底座
智慧化底座主要包括数据中台、智慧中台、业务中台、能力开放平台、物联网管理平台、数字孪生平台、空天地能力等。
3.1、数据中台建设包括平台体系、数据体系、数据能力开放平台;
3.2、智慧中台总体由平台体系、AI能力体系和AI场景体系三部分组成;
3.3、业务中台包括基础支撑平台、协同指挥调度平台、协同处置平台、智能外呼系统;
3.4、数字孪生平台包括数据层系统、支撑层系统、服务层系统及应用层系统;
3.5、物联网平台包括城市综合展示系统物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及物联网支撑系统;
3.6、领导驾驶舱包括应用服务、城市治理态势驾驶舱、经济运行分析驾驶舱等;
3.7、城市能力开放平台;
3.8、空天地能力包括城市综合可视化管控平台、业务大数据专题建设、移动业务辅助管理系统。
4、十一个智慧专项
4.1、智慧双反专项包括无人机管控系统和雷达平台;
4.2、智慧政务专项包括一件事一次办支撑平台和一件事梳理实施;
4.3、智慧应急专项包括应急一张图可视化分析系统、应急类数据治理、应急类应用支撑及融合通信系统软件;
4.4、智慧停车专项包括智慧停车软件系统;
4.5、智慧文旅专项包括旅游综合管理平台、旅游综合服务平台运营(营销)管理平台、旅游综合服务门户;
4.6、智慧气象专项包括智慧城市实时气象信息在线分析和多源数据融合子系统、面向行业的高影响天气预报警子系统、气象服务产品滚动检验和影响指数制作系统、台风专项气象服务产品系统、气象信息管理和专家决策服务平台、气象信息智能发布系统、防灾大喇叭叫应和决策辅助系统。;
4.7、智慧乡村专项包括由乡村大数据平台、智慧党建、三治合一、平安乡村、新时代文明建设、农业生产服务管理、人才服务、大喇叭对接、视频会议对接等功能构成的数字乡镇子系统;
4.8、智慧城管专项包括城市管理子系统、市容环卫管理子系统、智能灯杆子系统;
4.9、智慧水务专项包括水务智慧门户、信息服务、水资源监管、水利工程信息管理、水务数字孪生平台、水旱灾害“四预”、移动应用;
4.10、智慧交通专项包括控制软件、智慧交警综合管控系统、算法任务分析管理、车辆算法、大数据基础平台软件、存储管理软件、智慧交通综合应用系统;
4.11、智慧教育专项包括精准教学系统。
采购包1(徐闻县智慧城市项目监理)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全部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项目监理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财政部门按当地资金管理规定拨付给中标人。
2期:支付比例20%,监理项目需求调研阶段结束并签署了相关需求确认文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财政部门按当地资金管理规定拨付给中标人。
3期:支付比例20%,监理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初步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财政部门按当地资金管理规定拨付给中标人。
4期:支付比例20%,监理项目试运行阶段结束并签署了相关试运行报告文件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财政部门按当地资金管理规定拨付给中标人。
5期:支付比例10%,监理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10%,财政部门按当地资金管理规定拨付给中标人。 |
验收要求 |
1期:1、采购人组织审核中标人应提交的各类监理文档,和最终监理总结报告,综合评估中标人在实施进度、质量把关、重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的监理情况。 2、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的规定、标准进行。 3、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3.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各项要求。 3.3、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要求,1.1.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1.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 1.3.报价必须包含提供监理服务过程产生的费用、所有相关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常驻现场的费用等)、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2.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随时响应人工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这些机构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徐闻县智慧城市项目监理 |
项 |
1.00 |
8,655,400.00 |
8,655,4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徐闻县智慧城市项目监理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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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监理服务要求 1.1.本次监理服务要求中标人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并按照本项目总体建设目标的要求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徐闻县智慧城市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要求中标人对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与协调。 1.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组织、管理、进度、验收计划、质量控制等方案,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环节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流程执行,每阶段文档须齐全完整,同时应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因此中标人对服务质量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系统的保障措施,具有相对应的管理系统及著作权,包括但不限定于监理类,管理类,数据类各类系统和软件著作。 1.3.为配合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本次采购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始介入,本次项目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如下: 1.3.1.项目实施阶段:协助监督采购人按照立项方案进行项目采购、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进行项目实施。 1.3.2.对各项目的建设内容制订详细规范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制订定期的项目例会制度,并在项目开展前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核。 1.3.3.确定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项目建设进度和实施计划。 1.3.4.对设备、材料进场进行仔细检测并签署相关的监理文档,对关键部位、工序施工进行现场的严格监督和检测,负责项目建设各阶段定期向采购人报告项目进度,发现进度滞后须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制订纠正措施并监督执行。 1.3.5.及时提交监理报告(监理周报、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等监理过程文档给采购人,项目结束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监理工作以及总结报告文档。 1.3.6.对徐闻县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过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徐闻县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实施阶段需要承建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在深化设计阶段,要求监理单位提供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对深化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对深化设计把关,进行深化深化设计评审,确保深化设计方案满足采购人需求、合理可行并具备一定的先进性。同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能够提出咨询解决方案,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1.3.7.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如需进行项目变更,协助采购人提出变更申请,经采购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若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或其他重大变动事项,须立即向采购人报告。 1.3.8.项目验收阶段:协助、监督采购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并完成相关验收文档资料。具体内容视具体的监理项目确定,中标人需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监理,对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提出项目测试和验收方案的建议,对项目需求文档、设计文档等技术文档进行评审并记录;协助承建单位完成项目验收报告编写和合同款支付申请等。 1.3.9.运维期服务要求:审核项目运维服务方案;检查承建单位售后服务执行情况,复核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协助解决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当出现质量问题时,确认责任方,敦促责任方提出解决的建议,并监督责任方及时解决;建立运维服务档案,记录所有服务问题。 1.3.10.运营管理要求:对所监理项目提出运营管理建设性意见,审核承建单位提交运营服务实施计划、运营服务方案和运营服务报告等;强化运营审查、复核工作;对系统各项运营服务严格进行管理,严把各阶段质量关,从而确保整个运营服务的高质量;督促做好运营团队的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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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监理团队及要求 2.1.团队要求 2.1.1.中标人应组成项目监理机构,徐闻县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周期3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团队不少于6人,按照工作实际需求调配,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实施监理工作。项目监理小组成员岗位不得互相兼任。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小组成员必须驻现场(接到采购人驻场通知后1天内安排驻场,随传随到)。 2.1.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拥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或同等专业注册中级以上职称(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负责整个监理服务的管理,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需按招投标文件提供人员实际投入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2.1.3.监理团队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协助采购人关注信息安全的建设措施管理,负责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同时负责日常负责具体项目监理工作的开展,对项目进度、质量、文档等方面执行监督管理。 2.1.4.搭建合理的监理组织结构,横向打通专业壁垒,打破专业界限,实行集中管理和控制,保证项目计划的整体推进;纵向适宜专业控制,加强对专业信息的控制能力和对项目计划的执行、支撑能力。整个项目监理机构成员需具有信息化项目的监理经验。 2.2.中标人须协助采购人组织阶段性验收和最终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以及相关文档。 2.3.中标人未能履行服务承诺,或在监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建设方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责任并提前终止合同。 2.4.监理控制程序主要措施 2.4.1.质量控制 1)依据有关的立项建设方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项目的质量; 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 3)监督需求管理、配置管理的执行和控制情况,督促承建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 4)参与项目的测试、竣工验收和交接; 5)协助采购人按照信息化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准备初验和终验相关材料; 6)跟踪项目在质保期、运营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售后服务。 2.4.2.进度控制 1)审查项目工程的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如:WBS,甘特图等,确定项目开展顺序,控制项目进度; 3)发现项目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承建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开发进度,以使实际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5)当项目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中标人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采购人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2.4.3.投资控制 1)动态管理、跟踪项目费用,进行费用控制和分析; 2)审查项目进度款申报; 3)严格控制和审查需求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采购人审批; 4)审核承建单位的项目竣工结算。 2.4.4.变更管理 1)明确变更工作流程,实行变更申请、审批制度,对变更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变更有序进行。 2)变更实施过程中,实施变更潜在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不期望结果的发生。 3)对变更的实施以及风险控制的效果进行验证,当评价未达到预期效果时,重新策划或评估变更。 2.4.5.合同管理 1)协助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 2)监督检查承建单位履行合同; 3)协助采购人处理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2.4.6.信息管理 1)及时向采购人提交反映项目的动态信息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代码、会议纪要、变更单、问题跟踪单等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审查承建单位的设计文档、变更单、问题跟踪单,审查承建单位与采购人之间的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记录等,并加具意见; 5)当项目质量或工期出现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2.4.7.组织协调 1)监督项目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2)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2.4.8.信息安全管理 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备份制度; 2)组织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建立监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管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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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监理服务准则 3.1.遵照信息项目监理规范以及行业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采购人与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3.2.项目监理应做到: 3.2.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2.2.不得收受任何礼金; 3.2.3.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3.2.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3.2.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 3.2.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