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报价说明
本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提交成果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二)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包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觉形象建设项目
二、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显著成绩。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时要看到,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仍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载体方式不适应等薄弱环节。适应新时代发展历史方位,以各族群众为主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2019 年 6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要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
本次项目建设的所在青海省西宁市中心广场东侧、南山路与南川东路交叉口东南 100 米处。城中区作为生活着藏族、汉族、回族、蒙古族、土族等 32 个民族,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族群众结下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兄弟情谊。项目实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丰富广大群众业余生活,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视觉形象工程可进一步提高市容市貌。
三、项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中心广场东侧、南山路与南川东路交叉口东南 100 米处
四、项目规模及范围
(一)中心广场东侧:设计制作安装以“铸牢中华民族 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造型;
(三)法幢寺步梯第一休息平台:制作安装以“民族团 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浮雕主题墙,长 22 米,墙高 5 米,面积约为:110 ㎡,左右两侧墙体做主题浮雕安装上墙,面积约 4 ㎡;
(四)法幢寺步梯第二休息平台:制作安装以“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文字墙面,长 16 米,高度约 3 米,面积约为:48 ㎡;
(5)丁香园休闲小广场:根据现场情况设计制作铁艺 宣传栏等休闲文化设施;
详情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