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广东省委省政府支持佛山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佛山新时代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制造业创新高地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支持佛山探索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探索利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等手段破解土地权属及利益壁垒”。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对佛山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佛山以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以破解国土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功能退化等发展难题为切入点,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路径,编制《佛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报告》。
(二)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的工作要求
为巩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量非耕地问题。全面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并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
(三)落实广东省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广东省组织编制省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佛山系统谋划编制《佛山市耕地保护专项规划》,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统筹划定耕地集中整治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着力解决耕地细碎化问题,优化耕地空间布局。统筹考虑现状与未来、潜力和需求,系统谋划规划期内近、中、远期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举措以及保障措施。
采购包1(佛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保护专项规划)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成果交付。考虑到项目成果受限于上位规划,采购人有权根据上位规划批复时间、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具体时间进度安排进行调整,中标人须予以服从。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佛山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佛山市耕地保护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40%,★完成项目全部成果并将相关项目成果移交给采购人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 |
验收要求 |
1期:★验收要求: (一)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二)项目成果的验收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项目成果通过采购人认可,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全部正式成果。 (三)系统化研究报告:编制研究报告,深度及内容符合采购人的需求,通过采购人认可,并按照正式合同约定于指定时间内提交全部正式成果。 (四)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确定。 (五)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付款方式补充,(一)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3.相关成果报告及专家评审材料(第2及第3期支付时提供,成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二)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必须先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人账户。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一)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50,0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总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报价中必须包含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相关人员工资、人员保险、一切税费、项目成果核实及验收过程中专家费、验收、图纸、资料等投标和履约过程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三)本项目按投标人的中标总价实行包干结算。费用不因市场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变化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了解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采购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漏报、少报、多报的项目不调整价格。 |
★ |
2 |
工作要求 |
(一)项目组团队不少于8人,项目负责人1位,技术负责人1位,承担采购人对接沟通协调,负责项目整体进度,质量把关。实施团队成员6人,主要承担系统化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二)在项目实施期间,本项目实施人员的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调整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实施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对于中标人委派的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因工作原因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负一切责任。 (四)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人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五)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中标人应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执行并完成项目任务及相关工作内容。 |
★ |
3 |
成果归属 |
(一)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益归采购人所有。 (二)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三)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采购人均有权利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采购人引用中标人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中标人享有本项目的署名权,并有权为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单位成果宣传、行业评奖评优等原因自行使用项目合同成果。 |
★ |
4 |
保密要求 |
(一)中标人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中标人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就此向采购人赔偿损失。 (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采样、照片、光盘等)留存本项目中属于采购人所有的相关图文资料(包括半成品、成品),上述资料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合同解除后的五天内全部移交采购人或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销毁。 |
★ |
5 |
其他要求 |
(一)中标人合同服务期内,自费办理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中标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二)中标人出外考察,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如需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本项目的部分服务内容分包给其他供应商。 (四)各方都应保护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所有任何有关对方的非公开资料,任何一方均有义务限制其员工、代理人等仅在为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必须且承诺严守保密义务时方可获得和使用上述资料。因一方未尽到此项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合同终止后,双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五)各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一方提供的资料虚假、错误、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造成误工、赔偿等损失(包括律师费)的,应当给予充分有效的赔偿。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
项 |
1.00 |
3,850,000.00 |
3,85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佛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暨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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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工作内容 为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路径以及落实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求,本项目包含以下内容: (一)《佛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 1.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体系研究。通过实地踏勘调研和考察学习,识别佛山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基础条件、特征特色、必要性、可行性,总结上海、宁波等先进地区的相关领域实践经验,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适应,面向实施,逐级传导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体系,明确各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内容和重点。 2.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摸查和任务目标研究。深入调研分析全市各部门的核心诉求,并综合现状数据、耕地后备资源和低效用地分析模型等工具,开展土地整治潜力初筛,综合评价形成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修复等各项主要任务的空间潜力,结合上级部门要求,提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指引。 3.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片区的划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发展格局,以功能为导向,围绕空间布局优化可行性,土地综合整治潜力等,聚焦有相对集中连片的待整治空间资源的区域,统筹划定整治片区,并提出分类整治指引策略。 4.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配套政策与创新机制研究。探索构建具备操作性的实施模式和实施机制,理顺整体实施路径和分类管理体系与模式,统筹各级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利益分配,提出组织、资金、制度等实施保障措施。 (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 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工作要求,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以及本区域用地实际情况,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提出分类处置策略建议。主要工作包括: 1.制定总体工作路线 根据部、省文件要求,制定市级工作路线,明确整改划定标准及技术路线,指导统筹五区核实整改工作。 2.指导五区全面核实完善工作底图 以部、省厅统一下发的工作底图为基础,指导五区开展全面核实工作,查清划定成果中非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等需处置的情况,对工作底图进一步补充完善,作为开展处置工作的对象。 3.统筹汇总处置方案,论证审核调出图斑 汇总区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处置方案,明确非耕地情况、需就地和拟调整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规模与分布、恢复耕地计划安排等。对于区级提交的拟调出图斑,按部省文件要求严格论证审核。 4.提交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矢量数据 形成佛山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矢量数据,按相关程序及技术要求提交省级自然资源部门。 (三)《佛山市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1.综合评价。采用“三调”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基础底图,综合历年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三区三线”等成果,评估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潜力,分析规划期内农业、生态、城镇等占用耕地需求以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足要求。 2.确定目标。落实“三线”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上级规划要求,结合佛山实际情况,明确耕地保护与利用相关指标和重点任务,并分解至各区落实。 3.空间布局。统筹考虑农林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空间布局,引导“耕地下山、果树苗木上山”。构建耕地保护格局,划定耕地集中整治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统筹协调恢复(补充)耕地,划定耕地恢复(补充)重点区域。 4.重大项目时序安排。落实耕地恢复(补充)、高标准农田建设、绿美广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行动,明确各项行动任务安排、分步实施的重点区域。 5.实施保障。深化细化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规划传导实施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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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时间计划 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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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工作成果 本项目的成果组成具体如下: (一)文本:包括《佛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报告》《佛山市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成果技术内容的说明。 (二)图纸:包括整治片区划定图、耕地集中整治区图、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等图纸。 (三)数据库: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数据库、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数据库等 (四)根据项目需要提交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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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成果要求 (一)提交项目成果的电子文件必须是原格式文件,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报告等文字资料:可编辑的原始(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排版文件)等格式; 2.照片、图像资料:jpg、tif、bmp等格式; 3.图纸资料:AutoCAD dwg格式; 4.规划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二)项目成果电子文件1套(光盘)、纸质文件6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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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