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406.4328万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年
四、服务地点: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
五、项目基本情况
我院2023年现有困境儿童及特困人员430余名,就餐工作人员380余名,现正式在编在岗职工仅有87人,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困境儿童及特困人员及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健康营养的饮食,将食堂划分为职工食堂和儿童食堂。结合各类人员就餐时间及不同残疾类型的困境儿童及特困人员,每日需提供正常营养饮食、营养流食及特殊苯丙饮食等不同类型餐食制作、送餐等各项服务,具体如下:
1.本项目须提供但不局限于:管理服务、餐食制作、面点制作、前厅服务、切配服务等7项服务内容。
2.按照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时间合理规划,预计需57人,该项目投标人需提供餐饮服务,工作中所有设备设施及食品、菜品、调味料等原材料均由采购人提供,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结合项目,所需人员如下:
序号 |
服务内容 |
职务 |
数量(人) |
合计(人) |
1 |
管理服务 |
项目经理 |
1 |
4 |
2 |
内勤 |
1 |
||
3 |
儿餐主管 |
1 |
||
4 |
职餐主管 |
1 |
||
5 |
餐食制作 |
儿餐厨师长 |
1 |
11 |
6 |
儿餐厨师 |
6 |
||
7 |
职餐厨师长 |
1 |
||
8 |
职餐厨师 |
3 |
||
9 |
前厅服务 |
儿餐服务员 |
6 |
12 |
10 |
|
职餐服务员 |
6 |
|
11 |
切配服务 |
儿餐切配员 |
5 |
9 |
12 |
职餐切配员 |
4 |
||
13 |
面点制作 |
儿餐面点师 |
4 |
7 |
14 |
职餐面点师 |
3 |
||
15 |
后厨服务 |
儿餐杂工 |
4 |
9 |
16 |
职餐杂工 |
5 |
||
17 |
送餐服务 |
儿餐送餐员 |
5 |
5 |
合计 |
57人 |
4.工作职务及时间表
序 号 |
服务内容 |
职务 |
职责 |
工作时间 |
每日在 岗人数 |
1 |
管理服务 |
项目经理 |
负责食堂整体食品制作、食品安全、机械设备消防安全、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思想等 全面管理。 |
早 7:30-12:30; 晚 15:00-18:00 |
1 |
2 |
项目内勤 |
负责儿餐、职餐协助膳食科库房入库、出库、做账、本部门安全和卫 生等制度的执行。 |
早 8:00-12:00; 晚 13:00-16:00 |
1 |
|
3 |
管理服务 |
儿餐主管 |
负责儿童食堂的管理、人员安排、征求儿童的就餐意见,按照儿童口味监督食品制作、安 全、卫生、人员培训及 各类记录的填写等。 |
早 6:00-12:00; 晚 15:00-17:00 |
1 |
4 |
餐食制作 |
儿餐厨师长 |
负责儿餐食谱的制定、食品安全、食堂的安 全、卫生、食材领用, 按照儿童口味监督食 品制作、饭菜留样及填写各类记录的填写,科 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
7:00-15:00 |
1 |
5 |
儿餐厨师 |
负责早、中、晚餐食品 |
早班:4:00-8:00 |
1 |
6 |
|
儿餐厨师 |
的制作、数量控制、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饭菜留样、燃气、机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各类 记录的填写。 |
白班:8:00-16:00 |
2 |
7 |
儿餐厨师 |
晚班:15:30-18:30 |
1 |
||
8 |
前厅服务 |
儿童餐厅服务员 |
负责儿餐的食品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卫生、餐厅的消毒,准备餐 具、调料、水果、饮料等,准时分餐、开餐、做好餐厅服务及其他 工作。 |
早班:6:00-9:30 |
1 |
9 |
儿童餐厅 服务员 |
白班:6:00-13:00 |
1 |
||
10 |
儿童餐厅服务员 |
晚班:16:00-18:30 |
1 |
||
11 |
切配服务 |
儿餐配菜 |
负责儿餐早餐原材料 申购、对原材料消毒、储存、切配、卫生、落到实处,做好本部门卫生、机械、电器安全。 |
早班:4:30-8:00 |
1 |
12 |
儿餐配菜 |
白班:8:00-12:00 |
1 |
||
13 |
儿餐配菜 |
晚班:15:00-18:00 |
1 |
||
14 |
面点制作 |
儿餐面点 |
负责儿餐早餐及护理部主食出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的执行,配合主管做好留样和各类记录。 |
早班:3:00-6:30 |
1 |
15 |
儿餐面点 |
白班:6:30-13:00 |
1 |
||
16 |
儿餐面点 |
晚班:15:00-18:00 |
1 |
||
17 |
后厨服务 |
儿餐杂工 |
负责本部门卫生、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餐具等的洗消工作并做好记录,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
早班:6:30-10:00 |
1 |
18 |
儿餐杂工 |
中班:8:00-13:00 |
1 |
||
19 |
儿餐杂工 |
晚班:16:00-18:30 |
1 |
||
20 |
送餐服务 |
儿餐送餐 员 |
负责孤残儿童饮食的清点及准时配送,确保配送时的各种安全,做好餐车的洗消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科室安 排的其他工作。 |
早班:6:00-9:00 |
1 |
21 |
儿餐送餐 员 |
中班:9:00-13:00 |
1 |
||
22 |
儿餐送餐员 |
晚班:16:00-18:00 |
1 |
||
23 |
管理服务 |
职餐主管 |
负责职工食堂的管理、人员安排、征求职工的就餐意见,监督食品制作、安全、卫生、人员 培训及各类记录的填写等。 |
早 6:00-12:00;晚15:00-17:00 |
1 |
24 |
餐食制作 |
职餐厨师长 |
负责职餐食谱的制定、食品安全、食堂的安 全、卫生、食材领用, 按照职工口味监督食 品制作、饭菜留样及填 写各类记录的填写,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
早 6:00-12:00;晚16:30-18:30 |
1 |
25 |
职餐厨师 |
负责早、中、晚餐食品的制作、数量控制、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饭菜留样、燃气、机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各类记录的填写及科室安 排的其他工作。 |
早班:5:00-8:30 |
1 |
|
26 |
职餐厨师 |
白班:8:30-12:30 |
1 |
||
27 |
职餐厨师 |
晚班:15:30-18:00 |
1 |
||
28 |
前厅服务 |
职餐服务 员 |
负责职餐的食品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卫生、餐厅的消毒,准备餐 具、调料、水果、饮料等,准时开餐,做好餐厅服务及科室安排的 其他工作。 |
早班:6:30-9:30 |
1 |
29 |
职餐服务员 |
白班:7:00-13:00 |
1 |
||
30 |
职餐服务员 |
晚班:16:30-18:30 |
1 |
||
31 |
面点制作 |
职餐面点 |
负责职餐主食食品的制作、数量控制、相关设备安全使用、设备卫生、环境卫生,配合主管做好留样和各类记 录及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
早班:4:00-8:00 |
1 |
32 |
职餐面点 |
白班:8:00-13:00 |
1 |
||
33 |
职餐面点 |
晚班:15:30-18:00 |
1 |
||
34 |
切配服务 |
职餐配菜 |
负责职餐餐原材料申 购、消毒、储存、清洗、切配,做好本部门环境卫生、机械、电器安全及科室安排的其他工 作。 |
早班:6:00-9:00 |
1 |
35 |
职餐白班 配菜 |
白班:9:00-13:00 |
1 |
||
36 |
职餐晚班 配菜 |
晚班:15:30-18:30 |
1 |
||
37 |
后厨服务 |
职餐早班 杂工 |
负责本部门卫生、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餐具等的洗消工作并做好记录,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
早班:6:00-9:30 |
1 |
38 |
职餐白班 杂工 |
白班:9:30-13:00 |
1 |
||
39 |
职餐晚班 杂工 |
晚班:16:00-19:00 |
1 |
||
40 |
|
小计: |
|
40 |
|
备注:每日按照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 40 人,确保正常运转(如在岗人员数量无 法满足使用需求,投标人按照采购人需求及时增加班次人员,遇院区封闭管理等特殊时间段不按照此岗位排部,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5.厨师长、厨师岗位需持有有效的中式烹调师中级(含)以上或四级(含)以上职业资格,面点岗位需持有有效的中式面点师中级(含)以上或四级(含)以上职业资格。
六、管理模式
实行餐饮服务外包管理模式,投标人负责厨师、服务人员等各类人员招聘、签订劳动合同等各项人事及劳务关系事项,采购人负责人员及服务日常监督与考核。用工管理及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及处理。
1、食堂场地情况
(1)儿餐操作间:465平方米;职餐操作间317平方米。
(2)儿餐就餐场地:874平方米;职餐就餐场地:815平方米。
(3)仓库:116平方米
(4)冷库:5间60平方米
(5)更衣室:4间(男2间女2间)
(6)冷荤间:40平方米
(7)分餐间:56平方米
2、食堂供餐时间
(1)全年(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供餐。
(2)每日供餐时间(职工、困境儿童两时段)有特殊情况临时通知就餐时间儿童餐厅 早餐 06:20-08:00 儿童送餐时间 早餐6:00
午餐 11:00-12:40 午餐10:00
晚餐 17:30-18:30 晚餐16:00
职工餐厅 早餐 7:30-8:20
午餐 11:00-12:10
晚餐 17:20-18:30
3、食堂服务管理
投标人履约条款:支付合同期最后一个月服务费时需填报《委托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单》,合同期整体履约验收结果作为结算经费的依据,验收结果为“达到验收标准”并完全履行服务类采购要求,但结合年度考核汇总把履约期间发生的影响考核的扣分项,自季度服务费中扣除相应金额后,支付剩余服务费。验收结果为“未达到验收标准”,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相应扣减最后一季度服务费金额的5%-10%后,支付剩余服务费。
4、管理服务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采购人制定的营养配餐食谱制作每日三餐。
(2)投标人须在食堂现场制作饭菜、餐点。
(3)投标人应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其聘用员工并签署劳动合同。凡被录用人员,必须经投标人上岗培训合格,同时办理有效的健康证并按照采购人保卫部门要求出具全部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每半年体检一次,确定是否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并向采购人提供聘用员工的身份证明及健康证复印件备查。投标人应对聘用员工进行文明规范教育、定期体检,若发生影响采购人利益的行为,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的权利,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投标人应在采购人食堂派驻足额人员,各岗位员工配备标准不得低于采购人需求。
(5)餐饮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服装由投标人提供)、文明服务,并遵守采购人现行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
(6)灶具、餐具、桌椅等设备设施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承担食堂场地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若出现因违规操作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造成设施设备报废的由投标人按等价赔偿。
(7)投标人派驻的餐饮服务工作人员负责食堂运行所需食材处理加工、饮食制作、保管、服务及食堂的环境维护和器具的清洗消毒。
(8)投标人派驻的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应确保采购人食堂卫生防疫工作达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评定要求。
(9)投标人派驻的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采购人保卫部门安全防火(采购人提供相应的灭火器具)和相应规章制度,并配合采购人属地安全消防部门的检查监督。
5、其它约定
(1)投标人接受采购人属地爱卫会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确保达到有关卫生防疫标准,如出现因环境、食品安全等问题产生影响及经济处罚均由投标人负责。就餐人员因在食堂就餐或因送餐食品而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所产生的的就医、误工等各项赔偿及影响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服务期满后,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清点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固定资产,如有缺失或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等价赔偿。
(3)投标人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在每个季度通过随机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投标人的服务进行问询调查,就餐员工满意度应不低于85%。
(4)采购人膳食科承担食堂的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投标人就食堂服务事宜的联系、沟通及相关问题的处理。
(5)服务期内如采购人因用餐人员增加导致投标人工作人员增加的费用未超过合同金额10%则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增加工作人员费用超过合同金额10%时,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该项目可继续执行,增加人员费用以中标价格为准。
(6)投标人派驻的餐饮服务人员每日三餐由采购人提供,餐费为每人每月330元,每月按照全员人数收取餐费,如有人员增加,按照增加后人员数量收取餐费。
注:年度内综合考核2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减服务费直至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