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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发展研究院2023年南沙区教师综合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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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130000761433 发布时间:2023-09-13 文档页数:57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发展研究院2023年南沙区教师综合培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广州市“十四五”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区域教改攻坚项目,多方位、多角度、全过程持续锻造一支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进阶有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新一轮课程教学改革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培训,突破区域课改瓶颈,使新入职教师、乡村教师、区教研员、中小学学科及学前教育骨干教师等区域教育中坚力量的教育教学(教研)能力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全区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整体提升。

(二)培训内容

通识课程需包含师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方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课程教学改革学术研究与实践探索动态、课程教学改革项目理论与实践指导、教师实践经验分享、自我反思提升等内容;课题研究与项目实践;学科命题研究与实践;到基地学校跟岗体验,了解和掌握学科教学领域新动态、教育教学创新、名师实践智慧;答辩考核;成果交流展示等,系统提升参训者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实现教科培赛一体,促进人才培训向教学成果转化,提升培训效益。

(三)培训对象

区新入职教师、区教研员、中小学部分学科及幼儿园骨干教师。

(四)培训安排

自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底,具体以广州市教育发展研究院安排为准。

(五)培训地点

集中培训地点以区内学校为主,部分骨干安排国内教育先进地方,跟岗体验为区内外基地学校,具体按项目需求执行。

(六)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跟岗体验、答辩考核、成果交流展示等,具体按项目需求执行。 

 

采购包1(2023学年南沙区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培训及乡村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4年7月底完成培训服务。(具体按实际情况进行)

标的提供的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第一期费用。

 

2期:支付比例50%,在合同执行完毕并提交验收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培训项目完成后支付50%的余款。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当次应收款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采购服务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据实结算的相关佐证材料; 4.成交通知书。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期:(1)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2)如磋商文件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成人教育服务

2023学年南沙区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培训及乡村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1.00

500,000.00

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3学年南沙区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培训及乡村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说明: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一、项目内容

(一)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发展研究院2023学年南沙区中小学新教师规范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广州市中小学新教师培训指导意见》《广州市南沙区中小学新教师培训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南沙区新教师培训工作。拟对2023年新聘编制教龄不足三年新教师约200人开展规范培训。培训形式包含工作坊、集中培训、技能竞赛、跟岗研修等。

(二)2023年乡村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持续实施乡村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聚焦乡村教育短板,助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实现乡村人才振兴,拟开展“南沙杏坛论教”系列活动,活动涉及南沙区乡村学校教师约900人。活动围绕师德师风、法规政策、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教师专业素养、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解读、教育热点、智慧课堂、教育数字化转型与应用、德育创新、班级文化与班级管理、课题申报、论文撰写等内容设计,以集中讲座、学校指导、成果展示等活动形式开展。

二、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项目工作。

2、成交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教育培训的国内合法教育培训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健全的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及经验丰富的管理服务团队。

3、成交供应商须具有专业的培训服务团队,培训实施前开展针对性需求调研,摸底项目培训需要,设置或动态调整专业课程;培训实施过程中保障培训质量;培训实施后质量监控和成果总结,以及后续跟踪服务等。

4、成交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能有效整合高校、中小学校实践基地资源,培训效果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5、成交供应商须具有成熟的培训运作管理机制,近年来开展的各类培训服务未出现任何安全性事件或产生负面社会影响,具有提高培训效果的专家指导与咨询机制。

6、通过与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交流和研讨,推进本项目工作的实施。

7、提供完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议,并做好项目过程性资料和总结性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服务期内将成交项目全部或部分发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被取消、吊销营业执照的或停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指导。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病)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5、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6、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标准要求。

7、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权利。

8、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服务经费中相应扣减。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2023年区域课改重点攻坚项目培训及学科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4年7月底完成培训服务。(具体按实际情况进行)

标的提供的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合同总额的50%支付第一期费用。

 

2期:支付比例50%,在合同执行完毕并提交验收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培训项目完成后支付50%的余款。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当次应收款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采购服务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据实结算的相关佐证材料; 4.成交通知书。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验收要求

 

 

 

1期:(1)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2)如磋商文件没有特别说明,则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成人教育服务

2023年区域课改重点攻坚项目培训及学科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1.00

1,600,000.00

1,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3年区域课改重点攻坚项目培训及学科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说明: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一、项目内容

(一)2023年区域课改重点攻坚项目培训

为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南沙区课程改革重点攻坚,对教研员、区学科及教研骨干开展专项培训,具体如下:

(1)南沙区教育发展研究院教研员教研能力提升培训。

对南沙区40位学科教研员安排培训,以集中培训+工作坊研修模式,安排教研员课程内容包括:

①政策与理论学习。主要有:国、省、市教研政策;新时代教研体系的构建与教研共同体建设;教研工作理论研究;教研员工作职责与定位。

②教研方法与能力提升。主要有:学科教研制度与机制建构;学科教研机构建设;学科教研管理;教研活动组织;不同类型教研平台搭建;教研活动创新;教研团队打造;学科骨干教师培养;学科特色课程开发与实施;区域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课程教学改革调研报告的撰写;学科专题活动策划与组织;课题申报与论文撰写;教学成果申报;学科教学数字化转型等。

③学科文化打造。主要包括:学科教学资源库建设;跨学科协助教研;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学科微信公众号建设与营运。

④学习交流。赴国内教育发达省市教研机构学习交流。

(2)义务教育教师命题能力提升培训。

对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骨干教师约150人安排培训,以集中命题、研题、磨题交流为主,采用专家讲座与工作坊研讨相结合形式开展,具体内容如下:

①政策与理论学习。教育评价有关政策与理论;相关学科考试命题的理论;学科学业质量评价命题方法与策略;近年义务教育学科命题实例分析;学科命题质量评价;

②交流体验与项目实践。参训教师命题实践与指导;赴国内名校学习交流;

③成果提炼与考核。学科教师命题征集与评选活动。

(3)南沙区课堂教学改进项目培训

对南沙区深度学习、深度教学实验学校骨干教师约100人进行专项培训,以集中培训为主,包含专家讲座、教研沙龙等形式,对部分优秀代表拟安排到国内教育先进地区进行为期3天的观摩学习。集中培训内容如下:

①政策与理论学习。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政策与理论;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学习;教学改革学术研究动态;国内外教改热点与动态;深度学习或深度教学的有关理论与实践;国内名校课堂教学改进案例分享;

②跟岗培训与项目实践。区域课堂教学改进项目实践与指导(含单元主题教学设计、跨学科学习教学设计等);课堂教学评价;基于“双减”的作业设计与实施;赴国内名校学习交流;

③成果评选与考核。课堂教学改进项目成果整理与提炼;精品教学成果征集与评选;考核答辩。

(二)学科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1)高中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深入理解素养导向课堂的特征,开展基于核心素养的大单元教学、项目式学习、教学评一体化教学实践等,提升数学课程教学实施能力,提高教学效率。拟对高中数学、物理、英语三个学科骨干教师各50人开展培训。培训形式采用专家讲座、课例展示、同课异构、同课再构、名师示范课、教研沙龙等方式。

1.课例展示,专家围绕课例进行点评;

2.专家主题分享;

3.教研沙龙:围绕某一话题和热点,进行一系列子问题的交流。

(2)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本指南的学习培训、推动幼儿园园长、教师自觉运用对本指南自我反思改进,不断提升保教水平,拟对南沙区幼儿园分管教学副园长或教研员,1人/园,约180人。开展培训。围绕国、省、市学科教育政策,国内外学前教育理论研究,《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解读及幼儿园办园品牌打造理论与实践等内容开展。培训形式包含:

①集中培训:专家讲座(12学时,2天),完成时间:2023年10月;

②教研展示:专家指导+学员承办+公开展示,(12学时,2天),完成时间:2023年11月份。

③交流学习:组织考核优秀学员(占30%)外出交流学习,18学时,3天(不含往返),完成时间:2024年4-5月。

二、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培训规范、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项目工作。

2、成交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教育培训的国内合法教育培训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健全的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及经验丰富的管理服务团队。

3、成交供应商须具有专业的培训服务团队,培训实施前开展针对性需求调研,摸底项目培训需要,设置或动态调整专业课程;培训实施过程中保障培训质量;培训实施后质量监控和成果总结,以及后续跟踪服务等。

4、成交供应商须具有成熟的培训运作管理机制,近年来开展的各类培训服务未出现任何安全性事件或产生负面社会影响,具有提高培训效果的专家指导与咨询机制。

5、通过与采购人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交流和研讨,推进本项目工作的实施。

6、提供完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议,并做好项目过程性资料和总结性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服务期内将成交项目全部或部分发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被取消、吊销营业执照的或停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指导。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能有效整合高校、中小学校实践基地资源,培训效果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5、成交供应商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病)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6、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7、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工标准要求。

8、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工作权利。

9、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员工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服务经费中相应扣减。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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