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城市公园、广场和游园保安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负责对园林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城市公园、广场和游园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控、秩序维护、重要设施设备苗木的看护等工作。
2.保安服务人员的具体执勤岗位、配备人数、职责范围和轮班安排,由园林中心与保安服务公司共同协商确定。
3.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公园、广场和游园实行全天候保安服务,确保所管辖范围内不发生安全问题。
三、服务要求及标准
1.计划聘用55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对管辖范围内公园、广场和游园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其中,白鹤公园17人、西岭湖公园15人、武安广场6人、东山科普公园4人、西苑森林公园4人、龙泉公园2人、向阳广场2人、北岗林地1人、嘉馨园1人、桃李园1人、怡宁园1人、七星园1人。
2.保安服务人员要全天候不间断进行巡逻,确保园林设施完好无损。
3.保安服务人员要切实维护管辖区域治安秩序,及时预防制止各类事故发生,保证游人的人身安全。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4.保安服务人员要文明用于,严格按照公安部“五条禁令”及相关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5.保安人员要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全力配合园林局做好各项工作。
6.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安保巡查,及时制止打架斗殴,对外来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及时劝阻精神病患者、乞讨者、醉酒者进入公园、广场和游园。
7.禁止在公园、广场和游园内摆摊设点和进行各种表演义卖。
8.禁止游客携带各种危险品进园,及时引导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其他车辆定点停放。
9.如出现非法张贴小广告,需加大人力及时进行制止和查处。
10.保安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肃保安风纪,精神抖擞,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11.当班保安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觉、看书、打牌、闲聊、酒后上岗或当班时间饮酒,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
12.完成园林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其它通用要求
服务期限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