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拟采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方案》编制工作一项。围绕落实《资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资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最新要求,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划,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19号)、《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工作要求,动态更新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相关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调研、梳理各区(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过程中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更新需求,识别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识别两项成果间的冲突、矛盾等,从两项成果充分衔接、各有侧重、协同发力的角度增强两项成果的衔接与应用,明确动态更新相关事项;更新工作底图;更新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数据;编制《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完成成果数据自检;向生态环境厅报送数据,完成数据审核、备案和入库工作;协助完成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的发布等工作;完成生态环境部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梳理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协助向生态环境部报送试点成效和工作总结工作。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5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方案》编制工作 |
1.00 |
3,50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方案》编制工作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一、服务内容 1.1调研、梳理各区(县)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过程中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更新需求,识别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开展衔接总体情况、基础数据和衔接机制研究工作,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识别两项成果间的冲突、矛盾等,从两项成果充分衔接、各有侧重、协同发力的角度增强两项成果的衔接与应用,开展动态更新。 1.2完成资阳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相关工作。完成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基础数据和方案内容的更新,细化环境管控分区、环境管控单元、允许排放量等,制定单元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完成资阳市动态更新工作。根据生态环境厅对资阳市动态更新成果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时上报《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矢量数据及其他更新备案材料,完成成果数据自检。协助完成动态更新成果数据审核、备案和入库工作;协助完成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文件发布;协助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数据更新。 二、服务要求 2.1更新工作底图。收集整理资阳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国土三调、基础地理、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现状及规划等数据资料,完善基础数据库,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更新工作底图。 2.2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更新。依据资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成果,更新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法定保护地变化情况,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等,科学论证、调整更新一般生态空间。 2.3环境质量底线动态更新。依据国家、省、区域、流域及资阳市“十四五”环境质量目标和管理要求,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环境要素管控分区进行调整更新。依据省、资阳市“十四五”环境质量目标,更新分区域分阶段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优化环境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 2.4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衔接国家、省、资阳市“十四五”能源、资源管理目标和要求,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涉及的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及管控要求进行更新。 2.5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动态更新。依据产业准入及生态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文件等新增、修订、废止情况,综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更新成果,依法依规对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更新。 2.6成果的审核、备案、入库和审议发布。协助完成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审核、备案、入库工作;协助完成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审议发布工作。 2.7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协助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数据更新。 2.8完成生态环境部资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梳理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协助向生态环境部报送试点成效和工作总结工作。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背景分析包括:①工作背景②总体要求③工作基础;2.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区域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分析包括:①资阳市的区域自然环境概况②社会经济发展现状③生态环境现状;3.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区域发展定位分析包括:①资阳市的区域发展战略定位与目标②区域发展规划;4.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工作安排包括:①工作目标②工作范围③工作时限;5.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包括:①主要工作任务②编制工作内容③技术路线;6.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包括:①项目的人员配置②组织结构③成果审核制度④资料保密措施;7.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进度计划安排包括:①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②项目人员分工③进度保障措施。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采购人指定地点(实质性要求)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10.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11.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3.3验收标准和方法均为实质性要求)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在执行本项目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规定天数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实质性要求)
3.4其他要求
1.服务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实质性要求)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实质性要求)3.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技术指标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实质性要求)4.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实质性要求)5.安全责任: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自行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实质性要求)(注:如3.4其他要求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的与3.3商务要求中描述不一致,以3.4其它要求中标注实质性要求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