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罗定市2023年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以水灭火设施建设)项目
2.预算金额:¥1217727.93元
3.工程地点:罗定市素龙镇大揽村石牛山、罗平镇罗周围。
4.建设单位:罗定市自然资源局
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引水工程敷设供水管6979m、安装工程、土建工程。
采购包1(罗定市2023年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以水灭火设施建设)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50日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罗定市素龙镇大揽村石牛山、罗平镇罗周围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项目开工后,可支付合同约定价款的30%比例支付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按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项目竣工但未验收,最高可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第一次进度款中扣回预付款30%)比例支付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核结算后,按罗定市基建投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作为100%支付价支付剩余款项 |
验收要求 |
1期:1期:1)中标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成交人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申请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人提交的符合要求的上述材料后的5日内组织验收。 2)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验收由采购人、中标单位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单位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一、报价要求:1、报价人的报价须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可保留两位小数);所报的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 2、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工程结算造价以成交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须经发包人确认)为依据计算,工程量以经罗定市基建投资中心委托第三方公司核准的工程量进行验收(详见工程项目预算清单),本工程的结算金额最高按中标价结算。 3、投标人应按照项目工程量,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工期、文明施工、项目质量、安全及招标文件等要求进行报价。实施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排水、施工通道、安全维护设施等等)以及影响实施的各类障碍所发生的费用都被认为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水文等情况的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 二、工期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50日内完成。 2、开工日期由采购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因采购人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得到双方认可的,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 包质量、包安全、包竣工验收、包文明施工、包项目措施费等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罗定市2023年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以水灭火设施建设)项目 |
项 |
1.00 |
1,217,727.93 |
1,217,727.93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罗定市2023年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以水灭火设施建设)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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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项目预算书清单(详见附件一:罗定市2023年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以水灭火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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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条件及管理要求 1、本项目中,供应商须负责整个项目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保护及保修,不论是永久性质的或是临时性质的。 2、根据施工场地情况,采购人不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食宿、办公、材料加工场地,均由成交人自行解决,其费用由成交人自理。 3、成交人自行解决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设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内。 4、成交人在施工时须对施工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成交人一旦进场施工,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6、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施工期间须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保护好已完工工程成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成交人负责。 7、成交人在施工时须对各施工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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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质量要求 1、成交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进行施工。 2、各施工段要协调到位,施工队伍应具备机械化施工设备和能力,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本项目所用材料由供应商负责采购运输,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所用材料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标准,对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