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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区重点河流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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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180000768550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大亚湾区重点河流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亚湾区重点河流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441340-2023-00940

(三)采购项目编号:HMD2023-48

(四)项目总预算限额为:1,400,000.00元

(五)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基本要求,以及《惠州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及《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淡澳河虎爪国考断面水质在保持稳定达标的基础上,部分污染指标保持Ⅲ类;南边灶河、柏岗河、岩前河、苏埔河四条入海河流水质均要保持Ⅲ类以上;坪山河水质保持不下降,达Ⅳ类以上。因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等原因,大亚湾区重点河流水质波动较大。为深入打好2023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以上重点河涌水质稳定达标,亟需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开展重点河流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工作。

(六)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开展淡澳河、坪山河、南边灶河、柏岗河、岩前河、苏埔河6条重点河涌全河段巡查、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检测等工作,动态掌握重点河涌外源性污染源及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汛期污染及突发性污染源应急应对,有效削减污染强度,保障以上6条重点河涌水质稳定达标。

 

 

采购包1(大亚湾区重点河流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4个月。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中标服务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期:支付比例35%,中标方完成2个月服务内容并提交2个月服务成果后15天内向中标服务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3期:支付比例35%,中标方完成全部工作,提交成果且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中标服务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注: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验收要求

提交全部合法、准确、齐全的成果文件,并验收合格。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投标费、中标服务费、人工劳务费、食宿、监测费、材料费、管理费、安全费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必须检验、验收、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该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含该费用。

(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评标现场,若投标人在投标时认为自身报价可能会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可以自行提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认为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又不能或没有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大亚湾区重点河流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1.00

1,400,000.00

1,400,000.00

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大亚湾区重点河流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涉及大亚湾区共有6条河流,包括国考入海河流1条(淡澳河)、省控入海河流4条(南边灶河、岩前河、柏岗河、苏埔河)、市考河流1条(坪山河)共6条。

 

2

二、服务内容

对淡澳河、坪山河、南边灶河、柏岗河、岩前河、苏埔河6条重点河涌实施全河段巡查及水质检测,主要内容包括:

1.对淡澳河进行全河段日常巡查、主要断面日常水质检测(含实验室以及快测)、巡查过程中发现污染源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报告资料等;

2.对坪山河进行全河段日常巡查、主要断面排口水质检测(含实验室以及快测)、沿岸污染源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污染源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报告资料等;

3.对南边灶河、柏岗河、岩前河、苏埔河四条河流进行全河段日常巡查工作、主要断面日常水质快测、巡查过程中发现污染源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报告资料等。

 

3

三、服务要求

(一)组织要求

1.制定巡查评估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实际,制定兼具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的第三方水体达标维护服务实施方案。

2.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淡澳河、坪山河、南边灶河、柏岗河、岩前河、苏埔河6条重点河涌开展日常水体达标维护服务,按期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3.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中标人应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工作完成质量、工作响应时间等进行考核。

 

(二)技术要求

1.日常巡查

根据巡查、监管需要对6条河进行全河段巡查、监管工作,并对易污染河流的位置进行重点巡查、监管并记录;并针对降雨天或用水高峰期河流易受污染情况灵活增加巡查、监管频次。项目实施周期为4个月。

河流巡查监管要求汇总表

序号

巡查、监管河流

重点巡查、监管位置

重点巡查、监管方式以及范围内容

重点巡查、监管要求

巡查、监管台账记录要求

1

淡澳河

淡澳河支流

淡澳河-妈庙河支流入河口

方式:

人工巡查、监管。

范围内容:

6条河全河段巡查监管。

“重点巡查、监管位置”同时进行巡查、监管台账记录

1、服务期内不间断巡查、监管,每日巡查、监管频次不少于1次;
2、降雨天或用水高峰期需灵活增加巡查监管频次。

定位、打卡、观察、拍照并进行台账记录

2

淡澳河-大胜河支流入河口

3

淡澳河-响水河支流(龙山十路桥断面)

4

淡澳河干流重点断面

桂花桥断面

5

姚田桥断面

6

中兴桥断面

7

阳光桥断面

8

叶挺桥断面

9

戴屋桥断面

10

坪山河

排口

当日检测点位合计10个计算

11

断面

上洋断面

12

龙海三路断面

13

龙山三路断面

14

石化大道断面

15

龙海二路断面

16

龙海一路断面

17

流域内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

第二水质净化厂

18

坪山河一体化设施

19

南边灶河

断面

入海断面

20

柏岗河

21

岩前河

22

苏埔河

注:服务期内需及时响应主管部门需要,对以上项目范围内河流其他位置的污染事件进行巡查、监管工作且不另行计费。

 

2.日常检测

采用快速检测和实验室化验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项目实施周期为4个月。为进一步体现管理的精细化、管控的精准性,根据不同断面情况,检测情况要求如下表所示:

河流检测点位检测要求汇总表

序号

检测河流

检测点

检测指标要求

频次要求

检测方式要求

1

淡澳河

淡澳河支流

淡澳河-妈庙河支流入河口

必测项:氨氮、总磷;
非必测项:COD

各个点位不少于1次/日

①现场快测、②实验室检测;

(①、②同时进行),其中现场快测合计不少于6500次、实验室检测合计不少于4700次。

2

淡澳河-大胜河支流入河口

3

淡澳河-响水河支流(龙山十路桥断面)

4

淡澳河干流重点断面

桂花桥断面

5

姚田桥断面

6

中兴桥断面

7

阳光桥断面

8

叶挺桥断面

9

戴屋桥断面

10

淡澳河干流、支流设施出水

第一水质净化厂3期出水

不检测、建立与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以便于随时调度出水水质数据。

11

龙海三路一体化出水

12

竹沥水一体化出水

13

淡澳河水质提升项目一体化出水

14

妈庙一体化出水

15

坪山河

排口

当日检测点位合计10个计算

必测项:氨氮、总磷;
非必测项:COD

各个点位不少于1次/日

①现场快测、②实验室检测;

(①、②同时进行),其中现场快测合计不少于6500次、实验室检测合计不少于2000次。

16

断面

上洋断面

17

龙海三路断面

18

龙山三路断面

19

石化大道断面

20

龙海二路断面

21

龙海一路断面

22

流域内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

第二水质净化厂

23

坪山河一体化设施

24

南边灶河

断面

入海断面

必测项:氨氮、总磷;
非必测项:COD、DO、PH

各个点位不少于1次/日

①现场快测,合计不少于2200次。

25

柏岗河

26

岩前河

27

苏埔河

注:“非必测项”可根据检测点位水质情况自行选择检测与否,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若“非必测项”指标超标则需根据业主需要额外增加“非必测项”指标检测且不另计费用;部分河流感潮位置可不快测。

 

3.其他要求

人员要求:人员配备需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巡查监管技术员、水质监测员、资料员等,且整体人员配备数量不少于20人;车辆载具配备不少于5辆。

 

 

4

四、成果要求

1.《大亚湾区淡澳河、坪山河、南边灶河、柏岗河、岩前河、苏埔河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巡查、检测台账》;

2.《大亚湾区淡澳河、坪山河、南边灶河、柏岗河、岩前河、苏埔河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工作月报》;

3.《大亚湾区淡澳河、坪山河、南边灶河、柏岗河、岩前河、苏埔河水体达标维护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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