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电视电话会议服务项目,为全国至全省以及各区县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完成音视频传送、光缆线路、视频设备、会议保障工作。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是承接国家与网、国家公网、省内党政机关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省市公司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业务是一种多媒体视能会议型业务。它采用图像、语音压缩技术,利用电视电话会议通信系统和数字传输电路,在两点或多点间传送活动图像(人物)、语音,应用数据(电子白板、图形)信息形式的通信。
2、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全国至全省以及各区县音视频传送。光缆线路、视频设备、会议保障。
服务要求:服务态度热情大方,服务过程尽心尽责,服务质量使采购人满意,保证每次会议正常召开、设备正常使用。
服务人员组成:包括线路以及会场重保人员、设备维护及特情处置人员、信号协调及联络人员。
3、服务标准
(1)信号传输实时流畅,音质清楚,画面清晰。
(2)特情处置迅速有力,准确熟练,安全高效。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热情积极,遵纪守法。
4、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监控和维护服务,在服务期内接到采购人的报修电话,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须在15分钟内响应,并在1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实施维修,4小时内修复故障,2天内提供书面故障检修报告。如果故障在检修4小时后仍无法修复,投标人须在24小时内提供独占且上下行速率均恒定不低于该条链路速率的备用链路,并负责使用该链路网络设备(含终端)的配置更改。
(2)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书面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在中省两会等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提供7×24小时应急值守服务。
★三、实质性条款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缺漏项视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须承诺:完全按照本章“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提供对应的所有服务。
备注:
1、“★”内容项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应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的“技术服务偏差表”处逐条响应“★”内容项,未逐条响应、有缺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若“★”内容项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则供应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附至第五章“技术服务偏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