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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农田”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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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9220000775894 发布时间:2023-09-22 文档页数:60页 所需下载券:10
“数字农田”管理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为认真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广应用“数字农田”管理模式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提档升级建设指南的通知》提出的农田数字化转型要求。我局综合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建覆盖农田建前规划、建中管理、建后管护等全过程、多要素、多环节、网格化的龙海区“数字农田”平台,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支撑。

二、技术要求

(一)建设目标

打造一个具有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的农田建设数据管理和服务体系,实现农田建设“一张图”管理和“全流程”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建设目标:

1.实现带图管理。以遥感影像为基础,叠加农田建设相关数据,建成农田建设数据资源库,实现辖区农田资源的全要素、空间化有效管控。(评审项1)

2.辅助建前规划。基于农田资源空间数据,掌握农田建设资源,定制一键式分析功能,有力支撑农田建设项目选点、勘查设计、申报评审等多维度应用。(评审项2)

3.服务建中管理。随时随地浏览、查询项目建设内容、设计平面图和相关附件。标准化项目监理工作,通过平台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和各单项工程关键施工节点的影像资料,强化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效果。(评审项3)

4.加强建后管护。基于管护网格,明确管护职责,开展数字化的管护工作。记录巡查工作轨迹、现场照片和相关说明,提高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水平。(评审项4)

5.创新灾损保险。数字赋能农田灾毁上报和保险维修。(评审项5)

(二)工作依据

1.《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评审项6)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评审项7)

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评审项8)

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广借鉴“掌上农田”创新举措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518号);(评审项9)

5.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提档升级建设指南的通知(闽农建函〔2022〕890号)。(评审项10)

(三)技术依据

1.GB/T 20258-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评审项11)

2.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评审项12)

3.《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要求》;(评审项13)

4.《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数据汇交及质量要求》;(评审项14)

5.《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21版)》(试行);(评审项15)

6.TD/T 1053-2017《农用地质量分等数据库标准》;(评审项16)

7.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评审项17)

8.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报批稿);(评审项18)

9.《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汇编2003》(ISBN: 7506632381)。(评审项19)

(四)服务内容

1.数据资源库建设

按照统一的空间数学基础,经数据梳理、要素抽取、整理整合、图面处理与切片、质量检查等技术处理后,构建农田数据资源库,为“数字农田”管理平台的各项应用奠定基础。

(1)基础数据:卫星遥感影像、行政区数据等。(评审项20)

(2)专题数据:耕地、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质量等别、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数据等。(评审项21)

(3)辅助决策数据:新增耕地潜力区、未立项的耕地数据等。(评审项22)

(4)管理数据: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路沟渠平面图数据(2019-2023年)等。(评审项23)

2.管理平台建设

依托政务信息网和互联网环境,研发电脑端和移动端两种应用模式的管理平台。以电子地图为载体,为区、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农田管护主体提供农田建前规划、建中管理、建后管护等应用。

(1)大数据舱模块:自动提取反映工作成效的关键指标信息,为在线监测、实时统计、回溯评价辖区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评审项24)

(2)以图管田模块:集成农田数据资源库,直观展示历年农田建设成果和可建耕地资源的空间分布、业务属性和相关附件材料,支持对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模糊查询和定位,实现图文表一体化管理。(评审项25)

(3)建前规划模块:一键分析拟建项目与历史项目重叠情况、与现状耕地重叠情况、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情况、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叠情况等,为农田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提供智能化审核助手。(评审项26)

(4)建中管理模块:在线监管监理人员定期在项目现场采集的施工过程影像资料、隐蔽工程情况等,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评审项27)

(5)建后管护模块:基于管护网格,远程监督管护人员定期开展巡田工作,记录巡查轨迹,跟踪解决问题,保障农田设施长效运行。(评审项28)

(6)灾损保险模块:实现在线监管项目投保、灾毁、维修情况,保障受损农田快赔快修。(评审项29)

(7)对接乡村振兴平台。以市级乡村振兴平台为统一入口,实现单点登录。(评审项30)

3.运维服务(评审项31)

提交试运行成果为本项目运维服务的起算时间,运维服务期为1年。服务内容包括数据资源库数据更新,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用户培训和使用问题处理。

注:本项目磋商文件如有涉及截图、复印件、证书的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完成龙海区“数字农田”平台试运行成果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及采购单位相关要求验收。

6

 

合同支付方式

1、成交供应商提交试运行成果,并提供等额税务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

2、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等额税务正式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7

 

其他

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需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日内完成龙海区“数字农田”平台开发并提交成果试运行。

其他商务要求:

四、其他事项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如有遗漏,由供应商自行补充,一旦成交视为供应商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供应商应将各类生产要素的市场风险及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应计入报价中,采购人不再进行任何增补。 3.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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